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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版 次: 1
页 数: 296
装 帧: 平装
开 本: 16开
所属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法规
内容简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文件汇编》汇编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及地方规章文件共50篇,共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三部分,均为现行有效文件。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文件汇编》可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人员使用。2100433B
公路工程按1.5%提取。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
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pdf?
已发,注意查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大法律法规是指: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07年第 1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07年 1月 25日经第 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年 3月 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二 00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 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 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 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 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下简称“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同时包括安全总监。
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需兼任的,应当征得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项目经理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人员安排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严格实施。
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分包单位应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备案。
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实施单位应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并报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备案。
四、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应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不能带班生产时,项目经理应指定其他项目负责人承担其带班工作,并提前向项目监理单位报备。
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期间,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应当在项目经理部驻地立牌公告。
六、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
(一)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本合同段内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
(二)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以下工程: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本制度所称“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由施工单位根据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及作业人员操作水平等自行确定,并应在本合同段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中予以明确。
七、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施工挂篮运行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八、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本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责任考核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对所承揽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定期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应报备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
九、项目负责人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范围。
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季度对各施工合同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施工合同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纳入合同履约管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考核。
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
对未执行带班生产制度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个人不良信用予以记录,不予办理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考核。
对未执行带班生产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施工企业,应责令纠正,并通报批评,同时作为企业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进行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未实施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项目建设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举报。 2100433B
《最严格水利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文件汇编》收录了国务院、国家部委和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的文件,共62个。分为重要文件和各地责任与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两个部分。文件具体内容包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办法、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等。
《最严格水利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文件汇编》是水资源领域干部职工的工具书,特别适合从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管理、研究技术人员参考。
本书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释义及文件汇编。全书共精选了l4个主要文件.对其条文作了系统、详尽的解答和释义,使读者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核心内容,并以光盘的形式收录有关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文件85个,全书最后附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