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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空气声隔声标准,以墙或楼板两侧声压级差值的分贝数表示;
二是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用标准撞击器撞击楼板时,在楼板下的房间内所接收到的噪声声压级分贝数表示。住宅楼内各住户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不同,为防止各户之间噪声干扰,对分户墙的隔声标准要求较高,户内分室墙的要求则较低;有些居住建筑的隔声标准则是根据使用房间的安静要求与邻室的噪声情况而规定出不同的隔声要求。
在民用建筑(如住宅、旅馆、医院、疗养院等)中,为达到居住环境安静的要求,对不同部位的围护结构必须具备的隔声性能所作的具体规定。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隔声标准的国家,在1938年的德国工业规范中已规定了住宅的隔声标准。此后的15年里相继有加拿大、英国、瑞典、挪威、苏联等10个国家制定了各自的住宅隔声标准。中国住宅隔声标准JGJ11-82于1982年公布试行。
制定隔声标准应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大量实测调查得出的统计数据加以分析作为依据;按照人的心理与生理机能以及对安静程度的要求等作出规定。由于各国的城市状况、工业发展、经济和技术水平不同,人民的生活习惯不一,因此制定的隔声标准有一定的差别。图1和图2分别列出一些国家的分户墙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和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图1和图2中的曲线是各国规定评价构件隔声性能所采用的不同标准曲线,按照标准曲线对应横轴500赫处的纵轴隔声量读数,即为各国的隔声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717/1982所规定的隔声标准与联邦德国、苏联的标准接近,计权隔声量RW=52分贝,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w=65分贝。 2100433B
按当地定额说明计算。一般室外地坪以下1.5米以下开始放坡!
某项目有15000m2,为公共运动场所,单位工程设4个馆舍和1个景观,请问我设置“工程类别”时是按工程总面积设为一类工程,还是分别去但4个馆舍的规模来设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 划分...
SDJ 原电力工业部标准电力部分工程建设标准 详细地看下面 序号 标准代号 标准含义 标准主管部门 备注 1 GB 国家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T 国家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工程类别分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 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 业建 筑工 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2 >30 >16000 > 18 > 10000 ≤ 18 ≤ 10000 其他结 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2 >24 >10000 > 18 > 6000 ≤ 18 ≤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2 >50 >10000 > 30 > 6000 ≤ 30 ≤ 6000 民民用建 筑工程 公用建 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2 — — 30<檐高< 50 6000<面积< 10000
抗震设防类别标准 (2)
1 / 27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 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 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 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 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 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 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 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
1、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是最新的建筑隔声标准。
2、GB/T19889.1-200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部分: 侧向传声受抑制的实验室测试设施要求;GB/T19889.3-200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3部分: 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3、GB/T8485-2008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4、2012年8月1日施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关于隔声的规定,摘录如下: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要求。
4.1隔声、降噪。
4.2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应满足下列要求:1. 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声级不应大于45dB;2. 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声级不应大于37dB;3. 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声级不应大于45dB。
4.3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1. 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 C)应大于45 dB;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 Ctr)应大于51 dB。
4.4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75 dB。当条件受到限制时,住宅分户楼板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应小于85dB,且应在楼板上预留可供今后改善的条件。
4.5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和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噪声控制。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当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噪声源一侧时,外窗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居住空间与可能产生噪声的房间相邻时,分隔墙和分隔楼板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内天井、凹天井中设置相邻户间窗口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6起居室(厅)不宜紧邻电梯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紧邻电梯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5.1住宅应给居住者提供一个安静的室内生活环境,但是在现代城市中大部分住宅的外部环境均比较嘈杂,尤其是邻近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声的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应在住宅的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有效的隔声和防噪声措施,例如尽可能使卧室和起居室远离噪声源,邻街的窗户采用隔声性能好的窗户等。
5.2楼板的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应采取构造措施提高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
5.3空气声隔声量,楼板不应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不应小于55dB),分户墙不应小于40dB,外窗不应小于30dB,户门不应小于25dB。应采取构造措施提高楼板、分户墙、外窗、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5.4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5.5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5.6管道井、水泵房、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水泵、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
在求隔声指数时,先将构件的隔声特性曲线绘制在坐标纸上,再将绘在透明纸上的标准曲线与之重合,并沿垂直方向上下移动,直至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为止:
①低于标准曲线的任何 1/3倍频带的隔声量与标准曲线的差值不得超过8分贝;
②低于标准曲线的各个1/3倍频带的隔声量与标准曲线的差值总和不得超过32分贝。
1/3倍频带的中心频率为500赫所对应的隔声量I即为隔声指数的读数。
通风隔声窗隔声效果评定标准值表(单位:dB)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适用区域 |
0 |
50 |
40 |
疗养区 别墅区 |
1 |
55 |
45 |
居住 文教机关 |
2 |
60 |
50 |
居住商业 工业区 |
3 |
65 |
55 |
工业区 |
4 |
70 |
55 |
交通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