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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广东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9〕9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粤府〔2009〕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城市化、工业化水平高,土地利用率高,耕地资源紧缺,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67万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67万公顷。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0.8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55.60万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到2020年,全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2.30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8平方米。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珠江三角洲地区,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粤东沿海地区,要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力度,合理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粤西沿海地区,要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中低产田改造,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粤西北山区,要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引导城镇、工业合理布局、集中发展。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省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2100433B
简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
1、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规划调整申请,并编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调整规划方案。申报材料包括:规划调整的请示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
不同点状态上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土地利用目前的状态即没实施规划方案前的土地利用状态。时间顺序...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国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 来自:安徽省生态办 时间: 2005-3-21 安徽省国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 (2003年— 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和依据 《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坚持用近 20 年的时间 将我省建成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省区,这是我省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是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工 程。 为落实《纲要》确定的有关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矿产 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安徽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安徽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 徽生态省建设行业实施意见和市县规划编制指导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 (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 I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 2 第一节 土地资源现状与特点 .................................................. 2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7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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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13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深圳市是我国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土地利用率高,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2006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64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164公顷。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00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8平方米以内。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4平方公里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中心城区,要严格保护农用地、水面、山体等绿色空间,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加大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力度;西部地区,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都市农业发展和生态功能完善,引导人口和经济集中布局,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中部地区,要统筹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引导中小城镇合理布局,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东部地区,要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率,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培育,严格依据生态环境容量控制开发强度。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深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市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2年9月18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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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粤府〔2010〕1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汕头市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土地利用率高,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2006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44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5449公顷。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87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5291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9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内。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3平方公里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中部地区,要严格保护区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发挥耕地的生态和景观作用,统筹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保护牛田洋湿地生态环境;西部地区,要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各类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实施练江污染综合治理;东部地区,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破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韩江河道水质;南部地区,要稳定现有耕地面积,发展特色农业,坚持土地资源保护性开发,统筹土地资源开发与土地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发生态环境脆弱地区。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汕头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市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2年7月8日 2100433B
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13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华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利用率高,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2006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10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1109公顷。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879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3445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4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9平方米以内。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5平方公里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中部地区,要保留城镇间绿色开敞空间,高度重视和保护本区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空间特色,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强化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北部地区,要提高工业企业准入门槛,引导工业企业集中布局,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保护水源涵养地;南部地区,要稳定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面积,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积极发展海洋养殖业,建设农业示范基地;东北部地区,要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力度,加快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引导中小城镇合理发展集聚,加强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适度保障山地旅游和温泉旅游设施用地需求。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广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市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2年9月18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