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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
一、黄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但又是一条经常发生洪水泛滥,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建设的河流。在历史上,黄河曾经二十六次大改道,一千五百多次决口。一六四二年(明崇祯十五年)黄河决口,当时开封三十七万人口,死亡三十四万人。一九三三年黄河下游决口五十四处,冀、鲁、豫等省六十七个县受灾,灾民三百六十万人。一九三八年国民党在河南省郑州花园口扒口,淹没五万四千平方公里,受灾一千二百五十万人,死亡八十九万人。一九五八年,黄河郑州花园口站出现了二万二千秒立米的特大洪水,有的堤段洪水与堤顶齐平,郑州黄河铁路大桥被冲毁。周恩来总理亲赴黄河前线指挥,河南、山东两省各动员一百万人上堤防守抢险,确保了两岸大堤的安全。
人民治黄以来,开展了大规模的修堤工作,迅速改变了堤防低矮残破的局面。为防御特大洪水开辟了北金堤滞洪区。同时,兴修了黄河干流三门峡水库、支流伊河陆浑水库和山东省东平湖新老湖区滞洪水库。三门峡水库建成后,由于库区泥沙淤积严重,为防止威胁关中和西安市,随即改变了水库的运用方式,并进行了两期改建。改建是成功的,保待了水库控制大洪水的作用,对黄河下游防洪有显著效益;同时也发挥了防凌、灌溉、发电、供水等综合效益。三门峡水库改建后,泥沙恢复下泄,下游河道逐年淤高,为了保持大堤的防洪能力,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曾先后三次加培堤防。为了保障济南市和河口地区防洪防凌安全,还修建了山东省齐河和垦利两处展宽工程。支流洛河的故县水库正在兴建。三十多年来,共计完成黄河下游培堤、放淤固堤等土方工程七亿多立米,改建和新建险工堤段和控导工程八千多道,完成石方一千四百万立米。包括黄河中游三门峡等水库在内,国家投资三十三亿元(不包括黄河上游的水电站)。自一九四六年黄河下游解放起,已经战胜了三十八年黄河伏秋大汛。
为解决黄河防洪问题,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是由于洪水和泥沙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洪水威胁仍很严重。黄河下游的洪水主要来自两个地区,一是三门峡以上的干支流,二是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的干支流。三门峡水库建成后,对来自三门峡以上的洪水可以起到控制作用,但对来自三门峡以下的洪水,1985年还没有有效的控制工程。根据对水文气象和历史资料的综合分析,运用三门峡水库拦蓄上游来水后,黄河郑州花园口站还可能出现四万六千秒立米的特大洪水,远远超出了下游现有防洪工程的防御能力。
黄河洪水为害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泥沙淤积。黄河流经西北黄土高原,携带了大量泥沙,每年进入下游平均达到十六亿吨,其中近四亿吨淤积在下游河道内,河床平均每年升高十厘米。1985年河床滩地已普遍比背河地面高出三、五米至八、九米,成为高出地面的“悬河”。此外,在中等洪水时,黄河河势变迁无常,冲决溃决的危险仍然存在。
黄河安危,事关大局。据调查分析:
黄河如在南岸郑州至兰考东坝头一带决口,洪水泛滥范围西起贾鲁河、沙颍河,东至涡河、沱河,南抵淮河,面积约二万八千平方公里,人口约一千五百多万,开封等城市将遭受严重灾害,陇海铁路中断;如在南岸东坝头至梁山东平湖之间决口,洪水将波及南四湖,经新沂河入海,面积约一万五千平方公里,人口约七百万,将淹没菏泽、济宁、徐州等城市以及津浦、陇海铁路。
黄河如在北岸沁河口至原阳堤段决口,泛滥范围将包括卫河、卫运河、漳卫新河以南至黄河的广大地区,面积约三万三千平方公里,人口约一千八百万,新乡等城镇将被淹,京广、津浦铁路中断;如在北岸原阳以下至东阿陶城埠之间决口,洪水将泛滥金堤河流域,如北金堤决口,洪水将沿徒骇河入海,面积约一万六千平方公里,人口约八百万,津浦铁路中断。
黄河如在济南市以下决口,不论向南或向北泛滥,面积均约六千平方公里(包括胜利油田),人口二、三百万。
综上所述,黄河下游一旦决口,经济损失在一百亿元至数百亿元,必将打乱整个国民经济部署。
1985年黄河下游河南省内河道最宽处为十多公里,河道安全泄量为二万二千秒立米;山东省济南市以下河道狭窄,安全泄量为一万秒立米。当黄河出现超过河道安全泄量的大洪水时,如果不采取紧急措施,就可能决口。
黄河下游防汛任务是:确保花园口站发生二万二千秒立米洪水大堤不决口,遇特大洪水,要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办法缩小灾害。具体安排是:
花园口站发生一万秒立米至一万五千秒立米以下洪水,济南市洛口站相应洪水为一万秒立米时,充分利用河道排洪入海。
花园口站发生一万五千秒立米至二万二千秒立米以下洪水时,可根据洪水的具体情况,确定东平湖是否分洪运用(黄河东平湖滞洪区位于山东省梁山、东平、平阴、汶上等县境内。老湖区有耕地十八万亩,人口九万六千;新湖区有耕地三十四万九千亩,人口十五万三千)。
花园口站发生二万二千秒立米洪水时,运用东平湖新老湖区一并滞洪。
花园口站发生二万二千秒立米以上至三万秒立米洪水时,除运用东平湖滞洪外,还要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开放北金堤滞洪区(黄河北金堤滞洪区位于河南省濮阳市的长垣、滑县、濮阳、范县、台前五县境内。滞洪区内有耕地二百三十万亩,人口一百三十五万。中原油田部分主要产油区位于滞洪区内,已投资十九亿二千万元,1985年研究保护油田措施)。三门峡水库运用,应视洪水来自三门峡以上地区还是以下地区,适当控制,减轻下游负担。
花园口站发生三万秒立米以上至四万六千秒立米特大洪水时,除充分运用三门峡、陆浑、北金堤和东平湖拦洪滞洪外,还要努力固守南岸郑州至东坝头和北岸沁河口至原阳大堤。要运用黄河北岸封丘县大功临时溢洪堰分洪五千秒立米(分洪区内有封丘、延津、滑县、长垣等县耕地约一百五十万亩,人口约八十万)。再运用豆腐窝和李家岸两座分洪闸,向山东省齐河北展宽区分洪二千秒立米,再由北展宽区的大吴闸向徒骇河分洪七百秒立米(大吴闸以下黄河与徒骇河之间有耕地约一百八十万亩,人口约六十八万)。
黄河北金堤滞洪区的滞洪运用和大功临时溢洪堰的分洪运用,需经国务院批准。
黄河东平湖滞洪区、齐河北展宽区、垦利南展宽区的分洪运用,由黄河防汛总指挥部商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
二、长江防御特大洪水方案
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有耕地九千多万亩,人口六千多万,有武汉、长沙、南昌、芜湖、南京、上海等重要工商业城市,是我国精华所在。这一平原地区的地面高程普遍低于长江干流及支流尾闾的洪水位,1985年主要依靠总长约三万公里的大堤与圩垸来抗御洪水。历史上这里洪水灾害频繁、严重。据记载,从汉代到清末的两千多年中,长江共发生较大洪水二百余次,平均约十年一次。十九世纪中叶,出现过一八六○年和一八七○年两次特大洪水,宜昌站洪峰流量分别为九万二千五百秒立米和十一万秒立米,两湖平原损失惨重。一九三一年全江大水,洪水淹没耕地五千余万亩,受灾人口二千八百五十多万,死亡十四万五千人,沙市、汉口、南京等沿江城市均被水淹。一九三五年长江及支流汉江、澧水大洪水,淹没耕地二千二百余万亩,受灾人口一千万,死亡十四万二千人。建国以后,一九五四年长江发生了全流域性的洪水,洪水超过了一九三一年,虽然保证了荆江大堤和武汉市、南京市的安全,但仍淹没耕地四千七百余万亩,死亡三万三千人,影响京广铁路正常行车达一百天。
长江中下游洪水灾害的成因,主要是峰高量大而河槽泄量不够。历史上,长江洪水主要依靠两岸大小湖泊分蓄。但是,长期以来,长江干支流的泥沙将这些湖泊逐渐淤积,随着人口增加,不断围垦开发,北岸的云梦泽,自明代建成荆江大堤后,已成为一千多万亩耕地的江汉平原,南岸的洞庭湖,依靠圩垸保护,也已形成一千万亩耕地。1985年,荆江河段的安全泄量,大约为六万一千秒立米,而宜昌站近百年来,洪峰超过六万秒立米的达二十三次。洞庭湖出口处城陵矶以下河段安全泄量约六万秒立米,而在一九三一、一九三五、一九五四等几个大水年的汇合洪峰,都在十万秒立米左右,远远超过河道的泄洪能力。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五四年大水,超过河道安全泄量的洪水都在一千亿立米以上,不是一般规模的工程可以解决的。如何处理这样大量的超额洪水,是长江中下游防洪的矛盾所在。
三十多年来,在长江千流和主要支流,已建成较为完整的堤防体系,并整治了下荆江局部河段,提高了荆江的泄洪能力。修建了荆江分洪区和汉江杜家台分洪区等分、滞洪工程,累计完成土石方三十多亿立米,其中石方约三千万立米。在汉江上建成了丹江口水库,加上下游的分洪工程,可基本控制汉江的洪水。但是,长江干流还没有控制工程,支流大中型水库虽有九百六十五座,总库容九百二十亿立米,但极为分散,只能控制局部地区的灾害,不能削减长江干流的洪峰。1985年干流和主要圩垸堤防只能抗御十年一遇到二十年一遇洪水。
如果重现一九五四年洪水,还要有计划地分洪五百亿立米至七百亿立米,淹地一千五百万亩,临时转移七百万人。虽然淹没面积可争取比一九五四年减少,但是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其损失要比一九五四年大得多,估计将达数百亿元。如果遇到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一八七○年特大洪水,灾害将更加严重。
长江中下游的防汛任务是:遇到一九五四年同样严重的洪水,要确保重点堤防的安全,努力减少淹没损失。对于比一九五四年更大的洪水,仍需依靠临时扒口,努力减轻灾害。为此,要严禁围垦湖泊并有计划地整治上下荆江,提高泄洪能力,及早兴建三峡水利枢纽,改善长江中游防洪险峻局面。在防洪调度措施上,具体安排是:
(一)经过培修巩固堤防,尽快做到长江干流水位比一九五四年实际最高水位略有提高,以扩大洪水泄量。具体要求是:沙市保证四十四点六七米,争取四十五米;城陵矶保证三十三点九五米,争取三十四点四米,汉口维持二十九点七三米不变;湖口保证二十一点六八米,争取二十二点五米。
(二)明确分洪、滞洪任务,安排超额洪水。按上述水位进行合理调度,如遇一九五四年同样洪水,争取分洪量减为五百亿立米至七百亿立米。具体安排是:
当沙市水位到达四十四点六七米(争取四十五米),预报将继续上涨时,即开荆江分洪区北闸分洪六千秒立米至七千七百秒立米;水位仍上涨时,扒开腊林洲堤进洪,合计分洪流量可达一万五千秒立米到一万七千秒立米。如预报来量大,仍将上涨时,则运用涴市扩建区,最大进洪五千秒立米,同时将虎渡河东、西两堤扒开,与荆江分洪区联合运用。这一措施,约可解决枝城洪峰流量八万秒立米洪水(荆江分洪区位于湖北省长江荆江段右岸的公安、江陵县境内,包括荆江分洪区、涴市扩建区和虎西备蓄区,共有耕地六十七万亩,人口四十八万九千,可分蓄洪水五十四亿立米,连同涴市扩建区为六十二亿立米)。
当荆江分洪区水位将超过四十二米时,在无量庵扒口泄洪,如千流泄洪不及,则分洪入人民大垸。必要时可从中州子、青泥州吐洪入江,再由大马州、乌龟州和上车湾泄洪入洪湖;再大时可由吴老渊扒口入洪湖。无量庵吐洪量大于二万秒立米时还要由石首以西江堤扒口,向南分洪入东洞庭湖。
城陵矶控制水位三十三点九五米时,分洪量为四百二十亿立米(控制水位为三十四点四米时,分洪量为三百二十亿立米),由洞庭湖、洪湖各滞洪一半,即各滞洪一百六十亿立米至二百一十亿立米。洞庭湖除了力争要保的民主阳城垸、大通湖、烂泥湖、松浬、沅南、育才乐新、安保、安造、安尤、湘滨南湖圩垸以外,其余圩垸为洞庭湖分洪区(洞庭湖分洪区内约有耕地二百四十二万亩,人口一百二十八万。洪湖分洪区内约有耕地一百二十万亩,人口八十六万)。
武汉市附近,按汉口水位二十九点七三米控制,超额洪水运用杜家台滞洪区、武湖、张渡湖、白潭湖、西凉湖和东西湖滞洪,共分蓄六十八亿立米到一百一十亿立米(约有耕地一百零六万亩,人口七十一万)。
鄱阳湖湖口附近,按湖口水位二十二米控制(争取二十二点五米),运用鄱阳湖和华阳河滞洪一百三十亿立米(或五十亿立米),各滞洪一半(鄱阳湖分洪区内有耕地七十八万亩,人口五十三万九千。华阳河分洪区内有耕地一百一十二万亩,人口七十九万)。
(三)如遇一八七○年同样洪水的紧急措施是:除按前述程序开闸扒口,预报枝城来量将超过八万秒立米时,即主动在上百里洲北堤、南泓采穴附近两岸堤及杨家瑙一带江堤扒口,要求进洪三万秒立米;并将虎渡河西堤半边山以上、东堤夹竹园以上扒开,与荆江分洪区联合运用。无量庵吐洪四万多秒立米,人民大垸吐洪二万秒立米入洪湖;由石首以西江堤扒口分洪约一万四千五百秒立米南下,入东洞庭湖。
在防御一九五四年同样洪水时,长江荆江分洪区的分洪运用,由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决定;其余的行洪、滞洪区和有关湖泊的滞洪运用,由长江中下游防汛总指挥部商所在省人民政府决定。在防御一八七○年同样洪水时的分洪运用,需经国务院批准。
三、淮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
淮河流域地跨豫、皖、苏、鲁四省,是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地区,历史上,淮河流域水旱灾害频繁。一五九三年淮河干流,沙颍河、洪汝河大水,加上黄河在单县决口,洪泽湖大堤漫决,全流域大水灾。建国前,一九二一年淮河大水,淹地四千九百万亩;一九三一年大水,全流域淹地七千七百万亩,死亡七万五千多人,苏北里下河地区十多个县陆沉。建国后,一九五四年淮河全流域大水,成灾六千四百多万亩;一九七五年八月,淮河上游洪汝河、沙颍河特大暴雨,暴雨中心林庄三天降雨一千六百零五毫米,最大一日为一千零五毫米,其中最大六小时雨量八百三十毫米,创世界纪录,致使板桥和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垮坝失事,淹没耕地一千五百万亩,冲毁京广铁路一百公里,死亡二万六千人。
淮河洪水灾害的主要成因是:由于一一九四年黄河决口,夺了淮河与泗水的出路,淤积和打乱了原有水系,以致形成淮河上中游干流洪水来量大,河道泄量小,在历史上全靠沿淮的湖泊洼地漫泄和滞蓄洪水;下游改道入江,排洪能力严重不足。如何处理蓄洪与泄洪的关系,是淮河上、中、下游的最大矛盾。
建国后三十多年来,经过四省人民持续治理,已建水库
五千二百座(其中大型水库三十五座),总库容三百五十八亿立米,培修和新建堤防一万六千公里,开挖骨干河道二十多条,淮河和沂、沭、泗河下游的入江入海能力从八千秒立米增加到二万三千秒立米,开辟和修建了城西湖、蒙洼等四处滞洪区和二十多处行洪区。治淮工程国家投资七十六亿元。经过这些治理,淮河流域过去“小雨小灾、无雨旱灾”的状况,已普遍改观,“大雨大灾”也有所减轻。但是,防洪标准仍然偏低,洪水出路仍然偏小。1985年淮河的防洪能力是:经过努力,淮河中游干流可抗御建国以来的最大洪水(一九五四年),约相当于四十年一遇的标准;淮河下游的标准可超过五十年一遇,淮河主要支流及沂、沭、泗一般仅达到十年一遇到二十年一遇标准。
鉴于以上情况,对于淮河重现一九五四年洪水,必须运用沿淮行洪、滞洪区;如遇超标准洪水,还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以保重点地区安全。具体安排是:
(一)如果淮河重现一九五四年洪水时,要求沿淮行洪、滞洪区进行运用。各主要滞洪区调度运用办法是:
当淮河干流王家坝水位二十八点三至二十八点六六米时,运用蒙洼滞洪区滞洪(蒙洼滞洪区内有耕地十八万亩,人口十万九千)。由于关系河南、安徽两省,其运用由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当润河集水位超过二十七点一米时;或正阳关水位已达二十六点五米,淮北大堤险情紧张,润河集水位已达二十七点一米时,运用城西湖滞洪(城西湖滞洪区内有耕地五十万亩,人口二十万五千)。其运用由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当正阳关水位达二十五点五米到二十六米时,运用城东湖滞洪,以稳定正阳关水位(城东湖滞洪区内有耕地三十五万亩,人口十七万)。其运用由安徽省防汛指挥部决定。
当蒙洼、城东湖、城西湖滞洪后,正阳关以下支流来水过大,威胁淮北大堤及淮南矿区时,开放瓦埠湖滞洪(瓦埠湖滞洪区内有耕地六十万亩,人口三十二万)。其运用由安徽省防汛指挥部决定。
当洪泽湖蒋坝水位达到十四点五米时,滨湖圩区破圩滞洪,三河闸全开,灌溉总渠及废黄河泄洪一千秒立米,同时考虑分淮入沂分洪一千至三千秒立米。蒋坝水位超过十五米时,三河闸下泄一万二千秒立米。如三河闸以下区间水大,高邮水位达九点五米或遇台风影响时,三河闸要控制下泄(洪泽湖滨湖圩区内有耕地一百三十万亩,人口五十万)。其运用由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淮河干流中游行洪区有:童园、黄郢子、建湾、润赵段、南润段、邱家湖、姜家湖、唐垛湖、寿西湖、董峰湖、上六方堤、下六方堤、石姚段、汤渔湖、幸福堤、荆山湖、方邱湖、临北段、花园湖、香浮段、潘村洼,共有耕地一百二十万亩,人口六十三万四千。在重现一九五四年洪水时,相继漫堤行洪或扒口行洪。上述客行洪区的行洪运用,分别由河南、安徽省防汛指挥部决定。
(二)当淮河干流出现百年一遇洪水时,运用了上述有关行洪、滞洪措施后,正阳关等地水位仍将上涨。为了确保重点堤段安全,要依次放弃临王段、正南淮堤、颍右圈堤和黄苏段。正阳关水位仍将超过二十七点五米,蚌埠水位将达到二十三米左右。要求加高加固堤防,加强防守,以保证淮南市和蚌埠市圈堤,保证颍河左岸堤防和颍河口以下淮北大堤的安全(临王段、正南淮堤、颍右圈堤和黄苏段内共有耕地一百七十五万亩,人口八十五万)。弃守上述各段堤防,需经国务院批准。
(三)当淮河干流出现三百年一遇洪水时,在上述行洪、滞洪区相继运用,并弃守临王段、正南淮堤、颍右圈堤及黄苏段后,正阳关、蚌埠水位仍将上涨。为了确保重点堤段安全,必要时弃守颍左圈堤,退守西淝河左堤以及西淝河口以下淮北大堤。正阳关水位将达到二十八点五米,蚌埠水位将达到二十三点六米。要求加高加固堤防,加强防守,以保证淮南市和蚌埠市圈堤,保证西淝河左堤(必要时弃守西淝河左堤,保证涡河左堤)及其以下淮北大堤的安全(颍左圈堤内有耕地二百四十六万亩,人口一百二十五万。西淝河左圈堤内有耕地二百九十一万亩,人口一百二十二万)。弃守上述各段堤防,需经国务院批准。
(四)当洪泽湖以上淮河干流发生特大洪水,三河闸、二河闸全部敞泄,而洪泽湖水位上涨到十七米,仍有上涨趋势时,应开放灌溉总渠北侧、废黄河南侧的夹道地区泄洪入海,以保证洪泽湖大堤安全(灌溉总渠北侧地区内有耕地一百五十万亩,人口一百二十万)。开放灌溉总渠北侧地区泄洪,需经国务院批准。
四、海河流域永定河(京津地区)防御特大洪水方案
海河流域北部为燕山,西部为太行山。受地形和季风影响,山前为多雨区,暴雨洪水经常发生,加以地势自北、西、西南三面向渤海倾斜,河流都汇入天津海河,上游洪水来量大,中下游河道安全泄量远远不足,因此,海河流域历史上也是洪水灾害频繁的地方。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前的二百五十年中,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十三次。其中,一九一七年受灾耕地二千五百多万亩,受灾人口六百三十五万,天津市被淹;一九三九年洪水,受灾耕地五千万亩,受灾人口八百万,冲毁铁路一百六十公里,天津市再次被淹。另据历史记载,自十七世纪以来,近四百年间,永定河洪水曾五次波及北京市区,各河洪水淹没天津市区八次。建国以后,一九五六年永定河洪水,永定河左堤大兴县西麻各庄决口。一九六三年,海河南系特大洪水,受灾耕地五千七百万亩,损失六十亿元,经过努力,保住了天津市和津浦铁路的安全。
建国以来,对海河流域进行了治理,在一九六三年特大洪水后,又进行了大规模治理。修建了官厅、密云、岗南、黄壁庄、岳城、王快、西大洋等大中型水库一百二十三座,总库容为二百四十七亿立米,为多年平均径流量的73%。扩建或新建了漳卫新河、滏阳新河、子牙新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使海河流域下游总排洪能力由二千四百二十秒立米增至二万四千六百八十秒立米。
1985年,经过努力,海河流域北系,可抗御一九三九年洪水,南系可抗御一九六三年洪水,都相当于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据此,海河流域1985年也只能抗御普通洪水,对特大洪水还不能控制。
永定河修建了官厅水库,控制了永定河流域面积的92%,但是,官厅水库以下的官厅山峡是一个极易发生暴雨的地区,一九七五年发生河南特大暴雨洪水后,对永定河山峡可能最大洪水重新做了计算。结果是在官厅水库不泄流的情况下,官厅以下的山峡地区可能最大洪水为一万六千秒立米,大大超过了永定河原来的防御标准(四千秒立米)。
为了确保首都防洪安全,直接保护北京市区的卢沟桥以上永定河左堤,已按防御一万六千秒立米洪水标准修建完成,右堤按防御四千秒立米洪水设防。卢沟桥以下至梁各庄,按防御二千五百秒立米洪水设防(左堤比右堤高一米)。梁各庄以下为永定河泛区,泛区内有耕地三十八万六千亩,人口十六万。经泛区调蓄后,至天津市北郊屈家店,洪水为一千八百秒立米,其中一千四百秒立米经永定新河下泄入海,四百秒立米入北运河至海河干流入海。
对防御永定河不同等级洪水的具体安排是:
当永定河卢沟桥发生四千秒立米洪水(相当于五十年一遇洪水)时,开启小清河分洪闸,向小清河分洪一千五百秒立米;经卢沟桥下泄二千五百秒立米。小清河分洪后,将影响北京市长辛店和房山县部分地区,分洪区内有人口七万三千。京广铁路将中断(当永定河发生二千五百秒立米洪水时,永定河京广铁路桥行车安全已受到威胁)。当小清河分洪一千五百秒立米洪水时,应尽力保护小清河下游的白沟河堤防安全,以尽量缩小灾害。如果小清河分洪与南北拒马河洪水遭遇,超过白沟河安全泄量时,可运用兰沟洼滞洪(兰沟洼内有耕地二十万亩,人口十二万八千),以保证白沟河以东、大清河以北的百万亩耕地安全。
当永定河卢沟桥发生大于四千秒立方米以上洪水时,除开启小清河分洪闸外,还要在小清河分洪闸上游的刘庄口门扒埝行洪;当永定河卢沟桥发生七千秒立米以上的特大洪水时,刘庄口门以上永定河右岸隘口将自然漫溢向小清河分流。行洪分流后,长辛店主要工业区都将受到水害。
当发生大于一万秒立米以上特大洪水时,将弃守卢沟桥以下永定河右堤。
对天津市防御永定河、大清河特大洪水具体安排是:
当永定河特大洪水经泛区调蓄后至屈家店,洪水流量大于一千八百秒立米,威胁屈家店闸或永定新河、北运河堤防安全时,应运用大旺村(北排干)分洪(分洪区内有耕地五万到六万亩,人口二万多)。当大旺村分洪区已充分运用,泛区水位仍继续上涨,保卫天津市区防洪防线的永定新河南堤或北运河堤或大旺村分洪区堤防受到漫溢威胁时,为防止洪水涌入天津市,确保天津市安全,可在汉沟至郎园处北运河左堤扒口,将永定河泛区洪水分洪经永定新河北侧入海。京津铁路、公路将中断。
当大清河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充分运用上游水库,运用白洋淀、文安洼、东淀、贾口洼滞洪。在海河干流和独流减河充分排洪,三洼均已运用,而六堡水位仍在上涨,贾口洼水位达到八米时,可扒开南运河两堤,运用津浦铁路二十五孔桥向团泊洼分洪,最后经北大港南侧、子牙新河北侧夹道入海。大港油田将受到严重影响,需临时抢护。
小清河分洪闸、刘庄口门和文安洼、东淀、贾口洼的分洪、滞洪运用,关系京、津和河北省,由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兰沟洼、白洋淀的分洪、滞洪运用,由河北省防汛指挥部决定。
团泊洼、大旺村、汉沟至郎园的分洪、滞洪运用,由天津市防汛指挥部决定。
上述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等各江河的分洪、滞洪区,对其区内群众安全、建设和生产、生活出路,应该妥善安排。对经常运用的分洪、滞洪区,要调整生产结构,并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还应积极开展防洪基金或防洪保险的试点。要加强分洪、滞洪区的管理,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落实分洪、滞洪区的安全措施,加强通讯报警和撤退转移中的组织工作,切实避免人员伤亡。
第〔1985〕79号国务院发《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的通知》2012年08月1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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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水利电力部报告 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开展综合经营
国务院办公厅5月8日发出通知,批转了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遵照执行。水利电力部在报告中指出,建国以来,国家花了大量投资,修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这些工程对战胜水旱灾害和发展国民经济起了重大作用。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工程效益未能充分发挥,长期依靠国家补贴,管理工作处于被
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
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6〕78号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国务院同意水利电力部《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关于“七五”期间的治淮项目和投资规模,经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并在今年(1986 年)年初的全国计划会议上作了相应安排,希根据通知精神抓紧落实具体实施计划。
关于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问题,有关地区存在一些分歧,现经国务院反复研究,原则确定修建这项工程。由水电部组织有关单位提出正式设计方案,按建设程序报批。
淮河治理以及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对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水旱灾害已得到初步控制,淮河流域的生产面貌有了明显改变。但是,较大洪涝灾害的威胁仍很严重,水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不适应工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治淮要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理方针,从全局利益出发,在搞好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关键工程的前期工作。
治淮问题较为复杂,历来矛盾较多,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顾全大局,互相配合,进一步推进淮河的治理工作。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
国务院:
自一九八一年国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以来,水电部治淮委员会与豫、皖、苏、鲁四省水利部门,在中央有关部委大力支持下,编制了以恢复、巩固、发挥现有工程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步治淮规划,并对重大骨干工程的可行性作了专门论证。同时,治淮工程的实施也有一定进展,有关省进行了淮河干流中游的淮北大堤加固、新沂河大堤加固、行蓄洪区庄台、南四湖渔民庄台及洪泽湖周边处理、茨淮新河和部分上游水库加固等工程,进一步发挥了现有工程的作用。四年来的实践证明,一九八一年治淮会议的决定是正确的。
但是,由于建设资金的限制,以及对一些重大治理方案的认识尚不统一,致使一九八一年治淮会议提出的一些重要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影响了治淮工作的进展。淮河流域的治理,关系豫、皖、苏、鲁四省的一亿人口、二亿亩耕地的安危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全国有很大影响。建国以来,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控制了大部分地区的常遇性水旱灾害,生产面貌有了显著改变。但现在仍有部分地区约五百万人受到洪涝灾害威胁。部分行、蓄洪区约一百万人民的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如遇较大洪水,仍难避免发生重大灾害,甚至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用水、航运及其他方面也对治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统一认识,加快淮河的治理进度。一九八四年九月,赵紫阳总理视察淮河时指出,治淮成绩很大,仍需加强治理。我们认为,应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和“小局要服从大局,大局要照顾小局,最终要服从大局”的原则。在治淮的统一规划下,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应在可能条件下,给予最大的支持。去年(1985年)三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治淮会议,研究了近期治淮的各项重大问题和“七五”期间的安排。之后,我们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初步确定了有关治淮的具体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淮河上游水库工程
当前,淮河流域内还有很多病库、险库,各省必须引起重视,优先安排,整修加固,保证不出重大垮坝事故。“七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加固河南宿鸭湖、山东许家崖、陡山等大型水库,复建河南板桥水库,并积极争取集资复建石漫滩水库。
二、淮河干流上、中游防洪
淮河上、中游的防洪问题关系到淮北平原、重要能源基地及交通干线的安全,目前标准偏低,应进一步提高。根据淮河干流上、中游地形、水文及社会经济特点,治淮委员会提出的主要规划是:(一)扩大行洪通道,使中小洪水畅通,减少行、蓄洪区使用机会;(二)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将淮北大堤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三)行、蓄洪区实行特殊政策,积极发展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群众生活。这三项措施是一个整体,必须全面规划,统一安排,才能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有关省对扩大行洪通道,认识比较一致,部分具体措施须进一步研究落实。
关于临淮岗控制工程的兴建与否,影响干流上、中、下游整个防洪措施的全面安排,必须速作决策。经治淮委员会多年反复论证认为,临淮岗工程可以有效地控制洪水,使淮北大堤防洪标准由四、五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有利于保护重点工矿区和铁路干线,比加高加固淮北大堤方案节省资金,效果好些。但坝的上游要多淹些土地,洪水位持续时间长些。权衡结果,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利多弊少,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应该兴建。河南省认为,修建临淮岗工程,将扩大上游淹没损失,延长高水位时间,加重灾情,淹没区的处理措施很困难,特别是调度复杂,会进一步加深中上游的矛盾;而加高加固淮北大堤的方案,同样可提高防洪标准,这样更为经济合理,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考虑各种不同意见,继续比较论证,暂缓作出决定。安徽省认为,续建临淮岗工程,充分利用前期洪水已淹没的坝上洼地,多蓄洪水,以提高淮北大堤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具有防洪调度灵活、不增加淮北大堤防汛困难、工程投资较小、经济效益较高的优点;加高淮北大堤方案,则工程大、投资多、维护费用大、防守困难、安全性差;扩大淮河行洪通道,必须与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淮北大堤的安全。鉴于有以上分歧意见,建议由国务院尽快作出决策。
关于行、蓄洪区实行特殊政策问题。我们认为,应遵照赵总理视察淮河时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改变生产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弃秋夺午”,同时修建庄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并由国家及受益地区的单位和农民提供一定资金,建立防洪基金。我部拟与财政部、民政部共同研究实行办法,在行、蓄洪区试行。行、蓄洪区要控制人口增长,进洪机遇多的地方,要通过各种方式把部分群众逐步转移出去。要加强行、蓄洪区行政管理。我部与治淮委员会拟同有关省对行、蓄洪区全面深入调查,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拟出具体政策和办法,提请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召集专门会议研究,作出决策。
为了有利于城西湖周边的排涝和综合利用水面,南京军区在城西湖所建农场要尽快撤出,退垦还湖。
三、淮河的支流治理
“七五”期间重点加固沙河南堤,并续建茨淮新河、怀洪新河。茨淮新河剩余工程量已不多,安排在“七五”前期建成。怀洪新河,“七五”期间首先进行切岭工程,全部工程争取在“八五”期间建成。
淮北平原的其它跨省支流,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有步骤地安排黑茨河治理及汾泉河、涡河、奎濉河、包浍河等处理工程。
四、洪泽湖和人海水道
在“七五”期间按三千秒立米流量的规模修建入海水道,以提高洪泽湖的防洪标准;先按简易通水的要求,修建必要的工程。入江水道行洪一万二千秒立米流量的工程和洪泽湖大堤加固工程,应抓紧实施。洪泽湖近期蓄水位为十三米,防洪限制水位仍为十二点五米,远景蓄水位将抬高到十三点五米高程。
五、沂沭泗河东调南下工程
沂沭泗河东调南下工程的规划布局是正确的,国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已予肯定。但这项工程进展不快,南下工程同东调工程的进度也不平衡。“七五”期间,要加快该项工程的建设步伐,在同步实施的原则下,加快南下工程,合理安排东调工程,逐步提高上下游的防洪标准。苏、鲁两省要从大局出发,互相促进,按治淮委员会提出的具体部署,积极实施。
原则同意山东省关于修建南四湖东堤的要求。请山东省及早编报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行审定。
六、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
由于种种原因,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提出时间推迟了,现应抓紧这项工作。经过几年的方案论证,我部和治淮委员会与有关省反复交换意见,虽然在具体问题上意见仍有分歧,但原则上都同意治淮委员会所提方案,并希望及早实施。我部基本同意治淮委员会提出的该工程设计任务书,拟报请国家计委审批。有关调水和航运的配合问题,由我部和交通部商办。
七、航运
淮河流域是重要的能源基地,淮河航运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水利、交通部门要通力合作,近期要首先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南北大运河。沙颍河贯穿豫、皖两省,并可经淮河干流直通长江,现在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水电部与交通部要共同努力,制订联合开发航运的规划,抓紧碍航闸坝复航,尽早全线通航。
八、治淮“七五”计划
我部和治淮委员会要与各有关省进一步商定“七五”计划的具体安排,分年实施。目前,主要是加强各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及早确定有关工程的规划方案,编制设计文件,为落实计划创造必要的前提。设计方案审定以后,要排除困难,积极实施,切勿因枝节问题贻误时机。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地区、部门贯彻执行。
根据长江的特性及其洪水特点,长江防洪应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建成以堤防为基础,三峡工程为骨干,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相配套,结合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水土保持等措施以及其他非工程防洪措施构成的综合防洪体系。
长江流域防洪的重点是中下游地区。国务院1990年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以下简称《长流规》)中确定的长江中下游防洪目标为:荆江河段以枝城百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作为防御目标;荆江以下河段以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1954年洪水作为防御目标。经分析研究,我部认为《长流规》拟定的防洪目标和防洪标准,是依据防御近百年来发生的流域性最大洪水——1954年洪水制定的,与中央15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是一致的,近期长江中下游防洪建设仍应按《长流规》进行。
按照确定的防洪目标,《长流规》中明确中下游干流主要控制断面设计洪水位为:沙市45.00米,城陵矶34.40米,汉口29.73米,湖口22.50米,南京10.60米。根据近几年城陵矶附近发生的洪水位的实际情况,以及这一地区洪水组成和江湖关系的复杂性,建议对城陵矶附近河段的设计堤顶高程,比《长流规》的规定再增加0.5米,以增强其抗洪能力和洪水调度的灵活性。
长江防洪建设应按统筹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共同负担的原则组织实施。建议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该体系建成后可防御1954年洪水,荆江河段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
(一)长江中下游堤防总长约3万公里,是长江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其中主要堤防8000多公里,是近期建设的重点。堤防应根据其重要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级。其中Ⅰ、Ⅱ级堤防如下:
Ⅰ级堤防:荆江大堤、无为大堤、南线大堤、汉江遥堤,上海、南京、武汉、合肥、芜湖、安庆、南昌、九江、黄石、荆州、长沙、岳阳、成都等十三座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堤防。
Ⅱ级堤防:松滋江堤、公安江堤、石首江堤、监利江堤、洪湖江堤、湖南江堤、四邑公堤、粑铺大堤、黄广大堤、九江江堤、同马大堤、广济圩、枞阳江堤、和县江堤、江苏江堤、洞庭湖重点堤垸、鄱阳湖重点圩堤、汉江下游堤防等。
其他江堤及主要支流堤防,由我部商有关省(直辖市)按国家规范核定等级。
(二)近期堤防建设要以欠高堤段加高培厚、基础防渗、堤身隐患处理和穿堤建筑物及其与堤身结合部的加固等为重点,根据堤防的重要性和险情严重程度,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三)沿江各地区当前要对水毁工程修复、堤防基础防渗处理、重要河段崩岸治理以及去年汛期依靠子堤挡水的薄弱堤段堤防的加高培厚等四个重点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到项目。要根据长江近期防洪标准和堤防等级,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抓紧做好堤防加高加固的勘测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一)长江洪水峰高量大,而河道宣泄能力有限,利用蓄滞洪区分蓄超额洪水,是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的有效措施。《长流规》安排的蓄滞洪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安全建设严重滞后,进洪设施不健全,分洪后补偿不落实,难以适时适量启用。为此,要进一步搞好蓄滞洪区建设。
(二)为防御1954年洪水,《长流规》在长江中游地区安排分洪量500亿立方米。三峡工程建成后, 由于三峡水库的调蓄以及考虑平垸行洪、 退田还湖的作用, 长江中下游地区遇1954年洪水,分洪量可减少为320亿立方米,其中城陵矶附近210亿立方米,湖南、湖北各承担一半;武汉附近68亿立方米;湖口附近42亿立方米,江南、江北各承担一半。蓄滞洪区的调整,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与有关省商定。对原规划的其他蓄滞洪区仍继续保留,任务不变,以防超标准洪水。
(三)对调整确定的蓄滞洪区,要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建设。各蓄滞洪区应加强道路、通讯设施、安全区等建设,并对蓄滞洪区内的人口控制和产业结构实行严格管理,落实好分蓄洪的补偿措施,确保遇特大洪水后超额洪水分得进,损失小,有补偿。各有关省要作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由我部牵头组织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考虑到三峡工程建成之前,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仍然偏低,荆江分洪区近期仍需继续加强安全建设。
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各支流尾闾的蓄滞洪区,按以上精神,由湖南、江西两省进行规划和安排建设。
(四)关于抓紧建设城陵矶附近蓄滞洪区的问题。1996年和1998年长江防洪突出矛盾主要集中在城陵矶附近,尽快在这里集中力量建设蓄滞洪水约100亿立方米的蓄滞洪区,不仅能大大缓解该处的防洪紧张局面,而且对洞庭湖的防洪和保护武汉市及荆江大堤的安全都将起到重要作用。经研究,根据湖南、湖北两省对等的原则,各安排约50亿立方米的蓄滞洪区,洞庭湖区选择钱粮湖、共双茶垸、大通湖东垸等分洪垸,洪湖分洪区划出一块先行建设。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湖南、湖北两省尽快做出规划和设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作为重点项目近期安排建设。
(一)去冬今春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作,主要是结合灾后重建,解决因1998年长江洪水溃决堤垸受灾群众的安置问题。考虑到沿江及湖区人多地少和长江洪水的特点,大量移民带来的耕地需求和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经研究,建议对影响行洪的洲滩民垸,采取退人又退耕的“双退”方式,坚决平毁;对其他洲滩民垸,有条件的可采取退人不退耕的“单退”方式,即平时处于空垸待蓄状态,一般洪水年份仍可进行农业生产,遇较大洪水年份滞蓄洪水。这样既可发挥相对较好的蓄滞洪作用,又有利于移民的生产生活,减轻政府负担。各省要根据国家的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搞好总体规划,由省里审查,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于“双退”的洲滩民垸,要坚决平毁,保证不再复耕,各省应切实落实好移民的耕地和生活出路问题。对于“单退”的洲滩民垸,可选择一些容积较大、蓄洪效果较好的,修建简易进洪设施,其堰顶高程及进洪方式应尽快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确保在超过规定水位时顺利进洪。国家对这些进洪设施建设予以适当支持。各地要加强对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指导,认真解决好移民的生计问题。
(三)今后3~5年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作,除了继续对严重影响行洪的洲滩民垸实施“双退”外,重点要结合蓄滞洪区建设进行,由我部牵头,组织有关各省编制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长江中下游干流经过多年治理,河势已得到初步控制,总体基本稳定,但局部河段的河势变化仍然比较剧烈,有300余公里崩岸严重,威胁堤防安全,尽快实施控制十分必要。长江河道整治要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考虑防洪,又兼顾航运、取水以及两岸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近期长江河道整治应按照《长流规》确定的任务,重点是上荆江、下荆江、界牌、武汉、九江、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镇扬(镇江、扬州)、扬中、澄通(江阴、南通)等河段及河口的河势控制和崩岸守护。
应对洞庭湖区及其四水尾闾、鄱阳湖区及其五河尾闾、松滋口等长江四口洪道中影响行洪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坚决清除河道行洪障碍,保持行洪畅通。对疏浚的土方,可结合堤防加固、填塘固基、蓄滞洪区安全台建设等予以充分利用。清淤疏浚要进行科学论证,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一)充分发挥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 按计划建设进度, 三峡工程到2007年有防洪库容110~138亿立方米,到2009年建成后有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将起很大的防洪作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要抓紧进行三峡工程各阶段的防洪调度研究。
(二)对丹江口、隔河岩、五强溪、江垭、柘溪、万安、柘林等已建在建重点大型水库,有关部门和省要抓紧研究分别采取大坝加高、库区移民搬迁、降低汛限水位、加强预测预报和洪水调度等办法,挖掘潜力,充分发挥其防洪作用。
当前要特别加强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尽快消除隐患,充分发挥防洪效益。
(三)要抓紧进行澧水皂市、岷江紫坪铺、清江水布垭、嘉陵江亭子口、丹江口(加高)、金沙江溪落度等干支流水库的前期工作,落实投资来源,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逐步安排建设。
要按照中央15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认真开展以改造坡耕地为中心的长江上中游地区的生态建设,加快“坡改梯”和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大力开展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还草。要下决心停止天然林采伐,大力实施营造林工程。要有计划地种植速生薪炭林,大力推广节柴灶、沼气、秸秆气化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烧煤炭,采取多种方式减少薪柴消耗,使土地植被得到保护。要依法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严禁毁林开荒和陡坡开荒。要加强对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切实依靠政策,调动千家万户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治理速度。与此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中水土保持的监测、监督,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当前要特别注意防止三峡库区交通、矿山及城镇等建设中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从总体上扭转这些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减少泥沙输入长江。
(一)水文、气象、工情、灾情等信息是抗洪抢险救灾的重要依据,现代化的通信、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是搞好防洪调度指挥的主要手段。计划用3~5年的时间,完成长江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各地区也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的防汛指挥系统的规划,逐步实施。要加强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文测验和预报精度。要抓紧长江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的研究和修订,对各种类型的洪水,进行计算机仿真模拟,研制统一调度的操作软件。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了保证蓄滞洪区在大洪水时分得进、损失小、有补偿,要抓紧制定《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法规,研究建立洪水保险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了巩固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成果,避免移民返迁,有关地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抓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要依法加强河道、湖泊和蓄滞洪区的管理,严禁对河道湖泊洲滩进行新的围垦和其他方式的侵占,蓄滞洪区要严格控制人口发展并逐步实施外迁。凡在长江干流河道和堤防、蓄滞洪区的管理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和在长江干流河道内采砂,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报批手续。
要强化流域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其管理、监督、协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一)认真做好前期工作。防洪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报批,制止“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坚持“四不准”(没有批准的项目,不准施工;没有批准的设计图纸,不准施工;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准施工;层层转包的项目,不准施工)。
(二)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防洪工程建设,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要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Ⅰ级堤防及中型以上水库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必须报我部确认。
地方各级政府对工程建设要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对规划中的拟建项目,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对已经批准的在建工程,要严格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概算和资金来源执行。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严禁挪用,杜绝浪费;尚未批准和虽已批准但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要尽快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为组织实施提供切实依据。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稽查、审计和验收。对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要积极慎重、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现行的《长流规》主要是依据80年代以前的资料制定的,近20年来长江流域各方面的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三峡工程建成后还将带来新的变化,要抓紧组织长江防洪规划的修订工作。
要加强江湖关系、河道演变、三峡工程建成后对上下游的影响及长江生态环境等的科学研究;加强长江流域水文、河道地形、工程地质的监测、勘测工作,为长江防洪规划的修订提供科学依据。
2016年07月13日,国家防总批准了新修订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淮河防总和有关省认真落实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做好淮河洪水各项防御工作,确保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