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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工程立项学校名单
985、211高校 |
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 |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
高职高专院校 |
南京大学 |
常州大学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东南大学 |
西交利物浦大学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苏州大学 |
扬州大学 |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江南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河海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中国矿业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中国药科大学 |
常州大学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通大学 |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
|
南京理工大学 |
江苏大学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
|
江苏科技大学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江苏师范大学 |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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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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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
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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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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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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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淮海工学院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淮阴工学院 |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
||
淮阴师范学院 |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沙洲职业工学院 |
||
江苏警官学院 |
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 |
||
江苏理工学院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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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 |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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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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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
南京审计学院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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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体育学院 |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
南京晓庄学院 |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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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 |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
||
南通理工学院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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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苏州科技学院 |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泰州学院 |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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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太湖学院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宿迁学院 |
|||
徐州工程学院 |
|||
徐州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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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 |
|||
盐城师范学院 |
《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56号)明确提出,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为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顶天立地。品牌专业(本专科)既要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地位,在世界同领域中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又要能够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提质增效。
2.坚持特色发展。依据学校办学定位,重点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学科特色的专业,打造一批办学声誉卓著、社会广泛认可的品牌专业,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
3.坚持分类建设。按照部委重点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等类型,分类评议,择优遴选,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4.坚持示范引领。引导高校完善专业建设机制,带动其他相关专业建设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打造一批全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的品牌专业。按照“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建设200个左右在全国同层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高标准通过国际专业认证、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本专科品牌专业。
2.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品牌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创新创业能力突出,与世界同类高校同台竞技获得优异成绩,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达国际先进水平。
3.形成富有弹性、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本专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学分制、导师制、弹性学制全面实施,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不断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4.产出一系列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教学资源。每个品牌专业拥有若干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带头人和大师名师,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和教学研究成果,建成一批课程、教材、课件等优质教学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流专业。牢固树立卓越教育人才培养理念,切实推动本专科教学达到国际水平。发挥品牌专业优势,建立区域共享机制,在国内高校同类专业中形成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
(二)造就一流人才。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型人才、卓越应用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打造一流平台。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高校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的协同育人平台,促进培养与需求对接、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大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师生互访互换和学分互认,形成国际合作育人平台。
(四)产出一流成果。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领域重大热点问题,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标志性实践成果。突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三、项目实施
(一)实施时间与方式。
1.2015年至2020年,按照分批立项、分类资助、持续推进的思路,立项建设200个品牌专业和50个品牌专业培育点。各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加强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项目中期进行阶段性进展汇报与检查,项目结束时验收考评。
2.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从2015年至2018年,严格按标准遴选一批立项品牌专业及培育点;二期从2019年至2020年,持续支持一期建设成效突出的品牌专业,遴选增列一批培育建设成效显著的品牌专业。
(二)项目申报范围。申报的本专科专业必须是国家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至少2个条件:
1.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包括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产业、交通运输产业、海洋产业、文化产业、社会建设与管理及重大基础研究等领域相关专业。
2.办学实力强的主干专业,主要是综合实力校内排名前10%的专业。
3.社会认可度高的热点专业,主要是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位居本校前列的专业。
(三)项目立项。所有项目均由高校按规定的申报范围竞争申报,通过专家评审提出项目立项及资助档次建议,经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管理协调小组审核批准后立项。
四、专项资金
(一)总体安排。归并现有高校专项资金项目,根据财力状况和对高校的投入规模编制项目预算,集中财力安排工程专项资金。建设周期内,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其他渠道资金到位情况,滚动预算、分年度拨付。
(二)主要用途。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专科专业的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业创新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6个方面,其中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使用经费比例不得超过50%。
(三)资助额度。专项资金根据高校类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算等因素综合确定资助额度。
五、项目管理
(一)协调管理机制。
1.成立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管理协调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成员由省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2.在工程管理协调小组指导下,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注重发挥高校、行业龙头企业、政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教育国际化交流机构等对项目实施的学术指导、专业咨询和科学评价作用。
3.建立与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与国际通行的专业评价标准和建设管理规则有效衔接,与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管理、评价要求有效衔接,与我省有关人才、教育、科技、文化等重要工程项目有效衔接。
4.高校建立由校(院)长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二)开放竞争机制。
1.所有项目按规定的申报范围进行开放性、竞争性申报。
2.项目在申报、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经费安排等环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项目责任机制。
1.项目依托高校为责任单位,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专业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工程管理协调小组与有关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2.项目实施以任务书为依据,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建设项目,强化推进措施,落实实施责任。建立项目年度报告制度,注重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反馈评价。
(四)预算管理机制。
1.项目预算编制。申请资助项目必须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支出预算包括围绕品牌专业建设的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业创新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发生的相关经费。
2.项目预算评审。项目预算实行专项评审办法,由相关财务专家、学科专家对项目收支预算提出综合评审意见,报工程管理协调小组审定。
(五)多元投入机制。
1.将品牌专业建设与部省共建部属高校、落实共建项目紧密结合,部属高校的立项品牌专业作为部省共建项目,建设经费由省财政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和主管部门共建经费各按1/2比例予以支持。
2.省属高校立项品牌专业建设经费由省财政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安排支持。
3.立项项目应积极争取相关行业、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共建经费或其他方式的支持经费。
4.对实施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项目,由省财政进行奖励性投入或以奖代投,奖励性投入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六)绩效考核机制。
1.本工程作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点评价项目,实行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与结果验收制度。省有关部门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可测量的项目立项评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效性。
2.工程实施总体情况由省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对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按规律需要后期支持的,予以持续重点支持;对建设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减小支持力度或不再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对立项条件基础丧失的,及时调整或中止。
(七)全程监管机制。工程实施坚持科学公正、规范管理、严格程序,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省审计厅对项目经费进行重点审计,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把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高效工程和廉洁工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苏政办发 [2014]86号)精神,我厅于近期组织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省政府组织了综合评审,共确定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258个,其中A类100个,B类100个,C类58个。
7所,没有郑大。河南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中医学院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即小211“)高校完整名单——
东北地区】12所 黑龙江(4所)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吉林(4所) 北华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辽宁(4所) 中国医科大学...
建筑技术研究院山西是山西省最大的职业学院,成立于1952年的一个最古老的学校,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学建设项目山西省,位于太原街43机构,行政大楼的一部分山西省教育业务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 其中占地...
我校三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2015年6月8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推进会公布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评审结果,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三个专业获立项建设。实施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是继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等专项之后,江苏高等教育领域启动的又一重点工程。本期品牌专业建设的三个专业的成功获批,表明我校这三个专业建设的水平在同类高校中得到高度认可,也是我校专业建设长期坚持的成果展示。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是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
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通信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习大学数学、人文学科及外语的基础上,主要学习通信理论和通信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接受通信工程领域软硬件开发、系统与网络的设计与应用、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能在信息通信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省份 |
数量 |
学校名称 |
|||
河北 |
6所 |
河北大学 |
河北师范大学 |
燕山大学 |
河北农业大学 |
河北医科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 |
- |
||
山西 |
4所 |
山西大学 |
中北大学 |
山西师范大学 |
山西财经大学 |
内蒙古 |
3所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
黑龙江 |
5所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 |
- |
|||
吉林 |
5所 |
延边大学 |
吉林农业大学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长春理工大学 |
东北电力大学 |
- |
- |
- |
||
辽宁 |
5所 |
大连医科大学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辽宁工业大学 |
沈阳农业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 |
- |
- |
||
安徽 |
6所 |
安徽农业大学 |
安徽理工大学 |
安徽工业大学 |
安徽医科大学 |
安徽财经大学 |
安徽师范大学 |
- |
- |
||
江西 |
4所 |
南昌大学 |
江西农业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河南 |
7所 |
河南大学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河南农业大学 |
河南理工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河南工业大学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 |
||
湖北 |
6所 |
湖北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武汉工程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长江大学 |
- |
- |
||
湖南 |
6所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湖南农业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 |
湘潭大学 |
吉首大学 |
- |
- |
||
广西 |
4所 |
广西民族大学 |
广西师范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海南 |
1所 |
海南大学 |
- |
- |
- |
四川 |
6所 |
四川师范大学 |
西华大学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西南石油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 |
- |
||
贵州 |
4所 |
贵州师范大学 |
贵州医科大学 |
贵州师范学院 |
贵州理工学院 |
云南 |
4所 |
昆明理工大学 |
云南师范大学 |
昆明医科大学 |
云南大学 |
重庆 |
3所 |
重庆邮电大学 |
重庆工商大学 |
重庆医科大学 |
- |
西藏 |
2所 |
西藏大学 |
西藏民族大学 |
- |
- |
陕西 |
5所 |
西北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
西安理工大学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 |
- |
- |
||
甘肃 |
4所 |
西北师范大学 |
甘肃农业大学 |
兰州理工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宁夏 |
1所 |
宁夏大学 |
- |
- |
- |
青海 |
2所 |
青海大学 |
青海民族大学 |
- |
- |
新疆 |
5所 |
新疆大学 |
新疆农业大学 |
新疆师范大学 |
新疆艺术学院 |
喀什大学 |
- |
- |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所 |
石河子大学 |
塔里木大学 |
- |
- |
来源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等 |
省份 |
数量 |
学校名称 |
|||
河南 |
3所 |
河南科技大学 |
新乡医学院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 |
辽宁 |
1所 |
沈阳化工大学 |
- |
- |
- |
山西 |
4所 |
太原科技大学 |
山西农业大学 |
山西医科大学 |
长治医学院 |
河北 |
7所 |
河北大学 |
河北师范大学 |
河北农业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河北工程大学 |
燕山大学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 |
||
江西 |
4所 |
江西理工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东华理工大学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广西 |
5所 |
广西师范学院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广西艺术学院 |
南宁师范大学 |
- |
- |
- |
||
湖南 |
6所 |
湖南师范大学 |
湘潭大学 |
吉首大学 |
南华大学 |
湖南科技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 |
- |
- |
||
内蒙古 |
3所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 |
宁夏 |
1所 |
宁夏医科大学 |
- |
- |
- |
海南 |
1所 |
海南师范大学 |
- |
- |
- |
四川 |
4所 |
成都理工大学 |
西南科技大学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 |
湖北 |
5所 |
武汉科技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三峡大学 |
湖北经济学院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 |
- |
- |
||
重庆 |
2所 |
重庆交通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 |
- |
甘肃 |
1所 |
兰州财经大学 |
- |
- |
- |
贵州 |
1所 |
遵义医科大学 |
- |
- |
- |
安徽 |
6所 |
安徽大学 |
淮北师范大学 |
安徽工程大学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安徽建筑大学 |
安庆师范大学 |
- |
- |
||
云南 |
1所 |
西南林业大学 |
- |
- |
- |
黑龙江 |
3所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
佳木斯大学 |
- |
吉林 |
2所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长春工业大学 |
- |
- |
来源高校官网等 |
1 |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2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
3 |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4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5 |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
6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7 |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
8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9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10 |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
11 |
新疆警察学院 |
12 |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
13 |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
14 |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15 |
广西警察学院 |
16 |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