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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的重要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相关背景情况
一、标准的重要意义
射线探伤(又称工业无损探伤)在机械制造、石油、化工、冶金和造船等工业方面的应用非常广泛,是检查金属或非金属物体内部缺陷的主要方法之一。
X射线探伤作业方式有固定式和移动式X射线探伤。前者是被检物体在专用探伤室内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探伤室的防护墙具有一定屏蔽射线的作用。后者是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探伤装置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对物体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防护条件较复杂。使用单位视被检物体的类别、规格等工作条件选择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X射线探伤作业。工业X射线探伤使用的曝光条件相对较高,管电压可达数百千伏、管电流一般使用5毫安,其辐射输出剂量较大,人员若接受主射线束的照射会引起急性辐射损伤,特别是移动探伤作业,由于受到现场条件的影响,可能会造成工作人员和附近公众接受较高的辐射剂量。
随着工业的发展,从事探伤的人员越来越多,涉及的探伤场所也越来越多,因此出台该标准以规范X射线探伤作业的放射防护、监督与管理,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辐射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我国机械、石油、化工、冶金与造船等工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标准修订的相关背景情况
本标准是为适应工业探伤技术的发展和辐射防护新要求,规范工业X射线探伤的放射防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标准对《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进行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IAEA SAFETY STANDARDS SERIES No. SSG(Specific Safety Guide)-11《Radiation Safety in Industrial Radiography》(2011)的相关内容。同时在相关条文中也引用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02)、《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32-2008)的相关内容。
三、指标的解读
3.1标准内容结构
原标准共5章4个附录,修订后的标准共6章。标准内容结构对照表见表1。
表1标准内容结构对照表
GBZ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 GBZ117-2014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
1范围 | 1范围 |
2术语和定义 | 2术语和定义 |
3X射线探伤装置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 3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放射防护的性能要求 |
4X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 4工业X射线探伤室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
5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 |
5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价 | 6放射防护检测 |
附录A: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控制区与监督区的确定 | --- |
附录B:X射线防护材料半值层 | --- |
附录C:检测原始记录 | --- |
附录D:泄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测试位置示意图 | --- |
3.2主要修改的内容
本标准与GBZ 117-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改为《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第2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工业X射线CT探伤的定义;
--增加了第3章中X射线探伤装置的检查、维护的内容;
--修改了原标准第4章工业X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将其分为第4章工业X射线探伤室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和第5章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两部分内容;
--第5章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增加了5.2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准备、5.3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安全警告信息、5.5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边界巡查与监测等内容;
--将监督区边界的控制值由1.5μSv/h修改为2.5μSv/h;
--删除了附录A~附录D;
--增加了参考文献。
3.3指标解读
(1)术语和定义:修订后的标准定义了4个术语,分别对现行的探伤装置、探伤方式进行了描述与定义,术语的解释使使用者更准确的理解目前X射线探伤的方式。
(2)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放射防护的性能要求:在这一章中分别对X射线探伤装置的管头组装体、探伤装置的控制台、连接控制台与X射线球管电缆、产品说明书提出了关于放射防护的要求,以对X射线探伤机的固有放射防护性能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同时对于用户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提出了要求,目的是保证探伤装置的正常运行。
(3)工业X射线探伤室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1)对探伤室的放射防护要求
从固定式探伤机房布置、放射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探伤室的屏蔽、探伤室安全装置及警示标识、探伤室通风提出各自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安全。对于屏蔽的要求,分别对探伤室屋顶有无相关建筑和人员居留的情况提出了不同的瞬间剂量率和一周累积剂量的要求。
2)安全操作的要求
规定了探伤作业人员在工作时要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和剂量报警仪,以监测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接受的辐射剂量,同时提醒工作人员避免进入高辐射水平场所而受到辐射损伤。
规定定期检测相关场所的辐射水平,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还对工作人员操作和维护防护检测设备提出了相关要求,目的是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和正常使用。
在本节中,还对探伤室探伤中,由于工件过大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开防护门进行探伤做出了规定,在门开启的方向应遵循移动探伤的相关放射防护要求。
(4)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1)规定了放射工作场所的划分及边界的警示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分区中的边界剂量率取值基本上与固定式探伤的防护要求一样,监督区边界剂量率取2.5μSv/h(周围剂量当量率)与固定式探伤室屏蔽墙要求一致,同时也和γ射线探伤保持一致。
2)规定了探伤营运单位在探伤工作开始之前应注意的事项及准备工作,包括探伤环境的评估、工作人员的配置要求、以及摊上作业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估等内容。
3)本章规定的安全警告信息包括照射的提示和警告信号、监督区边界的警示要求等。按此要求执行,能使处于监督区边界外的相关人员听见或看见探伤作业场所的情况,知晓区域内正在进行着的探伤工作,避免进入放射工作场所。
4)移动探伤安全操作要求中规定了探伤装置的布置要求和周向式探伤机的放置要求,由于其主射线束是向四周的,因此规定在现场操作时应将管头组装体放置在被探伤物件内部(一般为金属容器),物件起到一定的辐射屏蔽作用。现场探伤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探伤装置和被检物品,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辐射影响。
5)现场探伤作业区域边界的巡查与监测。移动探伤防护的重点就是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为了使划分区域的边界控制能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在本节中规定了对控制区的检查和控制区边界的要求,以使在探伤过程中控制区内没有人员逗留,并保持控制区边界在工作期间清晰可见。
本节要求对于移动探伤应配置放射防护监测设备,以对控制区边界和场所辐射水平的监测,保证在现场探伤过程中人员处于安全的区域。
(5)放射防护监测。规定了探伤营运单位制定辐射检测计划,并对辐射检测计划的基本内容提出了要求。提出了检测设备和检测条件的基本要求。分别对固定式探伤和现场探伤的辐射检测按照各自的特点提出了检测点的选取、分区检测、检测周期、结果评价等的要求。
原理上没有区别。~~~~
依据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x射线现场探伤应配备什么监测仪器?
γ辐射剂量率报警器个人剂量率仪
按张数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可以查阅当地定额
新疆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防护评何
本文通过对某公司的工业X射线探伤室屏蔽厚度进行计算,依据屏蔽厚度计算数值进行放射防护建设,并进行了屏蔽能力分析,为探伤室放射防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从根本上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工业X射线探伤仪系统设计_辐射剂量及防护课程设计
工业 X射线探伤仪系统设计 1. X 射线探伤原理 X射线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 是一种光子, 波长为 10 6 -10 8 cm,X射线有 下列特性: (1)穿透性 X射线能穿透一般可见光所不能透过的物质。其穿透能力的强弱,与 X射线的 波长以及被穿透物质的密度和厚度有关。 X射线波长愈短,穿透力就愈大;密度愈 低,厚度愈薄,则 X射线愈易穿透。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球管的电压伏值( kV)的 大小来确定 X射线的穿透性(即 X射线的质),而以单位时间内通过 X射线的电流 (mA)与时间的乘积代表 X射线的量。 (2)电离作用 X射线或其它射线(例如 γ射线)通过物质被吸收时,可使组成物质的分子分 解成为正负离子,称为电离作用,离子的多少和物质吸收的 X射线量成正比。通过 空气或其它物质产生电离作用,利用仪表测量电离的程度就可以计算 X射线的量。 检测设备正是由此来实现对零件探伤检测的。
国际放射放护委员会(ICRP)1977年第26号出版物中提出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制。这三项原则构成的剂理限制体系。
在进行任何放射性工作时,都应当代价和利益的分析,要求任何放射实践,对人群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比起个人和社会从中获得的利益来,应当是很小的,即效益明显大于付出的全部代价时,所进行的放射性工作就是正当的,是值得进行的。
使放射性和照射量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照射,要求对放射实践选择防护水平时,必须在由放射实践带来的利益与所付出和健康损害的代价之间权衡利蔽,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净利益。最优化原则又称为ALARA原则,健康代价(曲线A)
正比于总剂量,当总剂量较小时,放射防护代价(曲线B)很高,且随剂量的增加而急剧下降,曲线A和B代价之和有一最小值,这就是最优化健康代价与防射代价之和Wo。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在于促进社会公众集体安全的卫生保健,它是剂量限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原则。
在放射实践中,不产生过高的个体照射量,保证任何人的危险度不超过某一数值,即必须保证个人所受的放射性剂量不超过规定的相应限值。ICRP规定工作人员全身均匀照射的年剂量当量限制为50毫希沃特*(mSv),广大居民的年剂量当量限值为1mSv(0.1rem)。我国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中,对工作人在民年剂量当量限值,采用了ICRP推荐规定的限值,为防止随机效应,规定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全身均匀照射时的年剂量当量不应超过50mSv(5rem),公众中个人受照射的年剂量当量应低于5mSv(0.5rem)。当长期持续受放射性照射时,公众中个人在一生中每年全身受照射的年剂量当量限值不应高于1mSv(0.1rem),且以上这些限制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个人剂量限制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民政部下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是不可接受的剂量范围的下界,而不是可以允许接受的剂量上限。即使个人所受剂量没有超过规定的相应的剂量当量限值,仍然必须按照最优化原则考虑是否要进一步降低剂量。所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不能作为达到满意防护的标准或设计指标,只能作为以最优化原则控制照射的一种约束条件而已。
随着放射同位素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放射性对机体造成的损害随着放射照射量的增加而增大,大剂量的放射性会造成被照射部位的组织损伤,并导致癌变,即使是小剂量的放射性,尤其是长时间的小剂量照射蓄积也会导致照射器官组织诱发癌变,并会使受照射的生殖细胞发生遗传缺陷。放射性对人体的影响分为随机性效应和非随机效应。
随机性效应(stochastic effect)的发生概率与照射剂量的大小呈线性关系,而效应的严重程度与剂量无关,且随机性效应不存在剂量的阈值。放射性致癌、放射性诱发各种遗传疾病均属随机性效应。非随机性效应(non-stochastic effect)是机体受照射后在短期内就出现的急性效应,以及经过一定时间后发现的发育功能低下、白内障和造血机能障碍等等。其严重程度随受照射剂量不同而变化,存在着明确的剂量阈值,这种效应是随着受照射剂量的增加,而有越来越多的细胞被杀死而产生的。
ICRP第60号出版物把非随机性效应改称为确定性效应(deterministic effect )。放射性防护的目的就在于防止有害的确定性效应,并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使其达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放射性物质可以从体外或进入体内放出射线,对人体造成损害。就外照射而言,由于各种射线穿透能力不同,γ射线照射对机体的危害大于β射线,而β射线的危害性又大于α射线。受照射部位不同,受害程度出不同,对某种放射性同位素蓄积率高的组织或器官,必然受害严重,如[32P]对骨骼系统危害较大,[125I]和[131I]主要危及甲状腺器官等。但是,由于射线与机体作用可产生电离,射线这种电离本领的大小,决定了当放射性物质进入了体内,对机体造成内照射的情形下,α射线由于射程很短,其危害性大于β射线和γ射线的危害,而β射线的内照射危害又大于γ射线。放射防护的必要性在于保护操作者本人免受辐射损伤,防止了必要的射线照射,保护周围人群的健康和安全,做好放射性污物、污水的收集与处理,避免环境污染,保证实验能够正常进行,取得的结果可靠。在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时,一定要考虑放射防护问题,"预防为主",合理的使用放射性同位素,避免不必要的射线照射,减少人群的剂量负担。
为正确地理解和应用标准,卫生部组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编写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应用指南》,包括概述、基础标准和标准应用讨论以及附录等部分。
第一篇概述,比较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及其标委会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体系建设,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概念、性质和种类,放射卫生标准和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等。
第二篇基础标准,阐述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的重要性、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放射卫生防护专项标准的关系,一些主要概念和原理及其发展和应用等,并介绍了现行有效的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另外2项基础标准GBZ/T 154—2006和GBZ167—2005。其他一些涉及量和单位、剂量转换系数和解剖学参数等的基础标准单独列在第八篇介绍。
第三篇至第八篇为标准应用讨论。按照标准归类分篇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