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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城市工程管线规划管理细则》予以颁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城市工程管线规划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工程管线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我市工程管线规划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工程管线,应按本细则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城市工程管线,包括:
(一)输水、配水及其他专用供水管道;
(二)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管道及市政排水明渠、明沟;
(三)各种燃料油、汽管道;
(四)热水、蒸气管道;
(五)道路、公路及桥、涵、闸;
(六)城市公交线路(含沿线停车场、站),无轨电车馈电线和交通指挥信号线路;
(七)铁路干线、支线、专用线;
(八)高、低压输配电和路灯线路;
(九)长途电信、市话电信、军用电信,空传微波,各种专用广播、闭路电视、电算传输等线路;
(十)城市河道、港口、码头、护岸;
(十一)道路内的绿化带;
(十二)城市发展需要的特殊工程管线和其他工程管线。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工程管线的单位,应按规划管理部门的下列分工,分别到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申报路径及施工许可证手续:
(一)市区、郊区界内及各区、县间相互跨越和外省市过境的城市工程管线,由市规划局办理;
(二)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和各县内的城市工程管线分别由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
第六条 办理申报路径手续应持本年度建设计划及上级有关批准文件,填写申报单,并应附送路径地形图或带形工程测量图,注明城市工程管线路径走向、位置,同时还应报验土地使用证。经审查合格后,签发设计准申通知单。
需要在公路范围内设置城市工程管线的,建设单位还应附送与公路管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准审通知单的要求委托设计。设计完成后,持设计文件申办施工许可证。经审查,设计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许可证注明有验线要求的,建设单位还应到指定的验线单位办理验线手续。
第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城市工程管线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向原批准发证的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变更图纸和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各种城市工程管线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原批准发证的规划管理部门报送竣工图一份。
第十条 不得擅自改变各类城市工程管线的使用性质或将其废除。确需变更或废除时,应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因建设需要,拟设临时管线路径的,应按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申报临时路径手续,并按第八条规定组织施工。
按规划要求需拆除临时管线路径时,建设单位应无条件拆除。
第十二条 市政管线或专用管线需要在道路、公路红线以外埋设时,由规划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应服从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城市工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工程建设计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线综合,并提出管理要求。根据管线综合作出的单项施工设计,可直接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核发施工许可证手续。
第十四条 城市工程管线建设的施工许可证,在签发后一年内有效,因故不能开工的应申请延期。
第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按《天津市违章建设处理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地下敷设、架空敷设等。 {zzjj}
是的,管线综合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个规范进行设计,但也有些专项的标准也有相关的要求,基本上都是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基础上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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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道路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从目前城市建设实际情况来看,道路工程管理种类和数量很多.道路地下空间资源有限.导致管线综合布设非常困难.重复开挖建设工程管绒的现象时常发生,严重干扰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因此,为了使城市居民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必须研究城市道路工程管城规划与设计。本文主要对城市道路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 270号 : 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已经 2008年 11月 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发布,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施行。 市长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秩序,改善城 市市容和景观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管线包括地下管线和架空线路。 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给水(含输水、配水) 、排水(含雨水、污水)、 燃气、电力、 通信(含电信、有线电视、信息网络) 、照明、交通监控、热力、 化工物料、油料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架空线路是指架设在地面上空的前款所列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管线规划管理活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关于颁布天津市矿物棉喷涂保温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津建科〔2015〕357号
为贯彻国家及天津市建筑节能相关规定,规范矿物棉喷涂保温的工程应用,确保工程质量,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4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4〕439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矿物棉喷涂保温应用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矿物棉喷涂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T29-234-2015)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5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