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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整体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利用工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屋顶分散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亦可申报;
2、已签订屋顶租赁协议;
3、能够尽早开工建设。
请各镇、开发区(版块)、相关部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于2014年3月17日前报区发改局能源物资科。
2014年2月24日
各镇、开发区(版块)、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自2014年起,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
为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做好2014年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指标争取工作,根据省能源局统一要求,现请各镇、开发区(版块)、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本地区可利用屋顶资源,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
光伏分布式,且行且珍惜 跑过西部地面电站的朋友都知道,地面电站重在选址,离并网点要近,电价区域要好,最好限电情况也不严重,当然阳光也要好,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都扎堆去抢某些地方的根本原因。但是,由于光...
您好,现在政策已经放开了,你可以咨询当地电网。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填报常州市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屋顶租赁协议复印件;
3、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资料
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 编号: XXXX-WS-BS-YP-001 致: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监理项目部 现报上 XXXXXXXXXXXX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及项目划分表 ,请审查。 附件:XXXXXXXXXXXX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负责人): 日 期: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 项目代表: 日 期: 填报说明: 本表一式 3 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 XXXXXXXXXXXX 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写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年 月 一、概述 1. 为提高本工程的质量管理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资料
实用标准 文案大全 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 编号: XXXX-WS-BS-YP-001 致: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监理项目部 现报上 XXXXXXXXXXXX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及项目划分表 ,请审查。 附件:XXXXXXXXXXXX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负责人): 日 期: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 项目代表: 日 期: 填报说明: 本表一式 3 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 实用标准 文案大全 XXXXXXXXXXXX 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写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年 月 实
粤建科函〔2014〕2258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地市住建局: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采用预申报方式,部分材料可进行容缺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依据
(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网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101/t20210113_187093.html)
(二)《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网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101/t20210118_188402.html)
三、申报范围
在我区住建领域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符合申报或转评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送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用预申报模式。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度职称政治考试推迟举行,职称政治考试材料进行容缺受理。
2.正高级工程师采用网络申报模式,须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网址:http://xzzcps2.xdy99.com/
3.高级工程师采用线下申报模式,须将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申报人个人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详见附件5)3份,专家推荐一栏须附推荐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高级工程师)》(详见附件2)和职称一览表(详见附件3)各1份原件
4.聘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
5.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政治考试合格证书(可延后提交)。免试人员须出具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所辖纪检部门出具的以政治审查意见为主的廉政意见和本单位政治考察公示结果;
7.电子版《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电子登记表》和《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纸质版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代表论文、论著相关页,论文检索证明材料,科研课题(项目)任务书、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课题任务书相关内容须提交扫描件;
9.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有关职(执)业资格证书;
11.破格申报申报表(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12.申报人员1寸蓝底照片2张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行业统一系统查询的,不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人单位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包括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岗位使用情况和空缺岗位情况);
2.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公示文件的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情况、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
3. 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五、评审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一)报送时间:2022年5月17日-6月15日(工作日期间早上9:30—13:00,下午15:30—18:00)
(二)报送地点: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511室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联系电话:0891— 6835002 6861138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二)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详见附件4)顺序排列,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全部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
(三)须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3.职称一览表
4.目录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7日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精神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在广州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网公司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电网规划,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并据此考虑电网的调节能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方式有全部上网、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备案、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并网接入及电量计量、电费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
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规模管理、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实施项目审核,下达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 供电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量统计、补贴支付等相关工作。广州供电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费结算和补贴转付等、汇总和报送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材料、汇总和报送光伏项目相关信息等;区供电局负责接收并网申请,按权限提供并网接入服务、提供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站式管理服务、统计区内光伏项目相关信息。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省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指导规模分解并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年度指导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市实际,将省下达的年度指导规模分解并下达各区。
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成投产时间先后顺序制定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项目计划,并对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实际建成投产时间对计划进行微调,同时根据我市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向省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规模调整建议。
第九条 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建成投产的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自动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第十条 项目备案。在我市辖区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在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备案时需明确是否申请纳入年度指导规模。其中,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由所属各区供电部门营业窗口直接接收备案相关材料,经广州供电局汇总后,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汇总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备案并申请纳入市年度指导规模。
第十一条 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应切实按照备案文件组织实施。对确需要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
第十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填写《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运营模式、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居民家庭项目提供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总投资20%以上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
(四)项目所依托建筑物产权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使用合同或协议(利用自有建筑建设的不需提供);
(六)供电部门同意并网意向文件;
(七)按规定需核准招标方案的,提交招标基本情况表;
(八)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 其他行政审批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备案后,其他行政审批手续可简化,免除项目发电业务许可、建设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减震防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手续。
第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应不影响其原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相关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 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检测和运维企业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六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产品选型应符合国家安全认证、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需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项目业主应委托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配电装置、变压器、安全规范以及电能质量等方面的检测。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供电部门统一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 由供电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量计量、电费和补贴结算等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暂行)》执行。
第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光伏项目信息管理,负责汇总项目备案、建设和运行信息,按季度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产业处)。
第二十条 各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信息和申请纳入市年度指导规模项目信息,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定期收集和汇总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填报本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行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运行信息管理工作,填报本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各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
第二十二条 广州供电局根据居民家庭光伏项目申报和建设情况,填报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行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三条 广州供电局负责汇总我市区域内光伏发电接网、发电量等相关信息和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填写并网服务和补贴资金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四条 各区发展改革局和各有关单位应加强项目信息管理,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信息,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
第二十五条 2014至2020年期间,广州市在市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项目并网或运行满一年后,原则上每年11月底前,资金申请单位或个人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助申请,次年第一季度前下达资金计划。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对于在现有建筑屋顶或外立面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签署屋顶或外立面使用协议之日起半年内未开工以及未按要求报送运行信息的项目,取消享受市相关政策支持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