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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7日,《四川日报》发表《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锦生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发展势头。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421.3亿元,增长18.4%;中央补助2926.65亿元(返还性收入231.7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64.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30.28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1039.08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6387.03亿元。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5431.11亿元,增长16.2%;上解中央支出等242.61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5673.72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49.6亿元,增长19%;教育支出998.68亿元,增长45.9%;科学技术支出58.09亿元,增长27%。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5.1%的增幅。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713.31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697.71亿元;累计净结余15.6亿元(当年结余3.31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15.9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收入1444.91亿元);中央补助62.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340.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18.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07.07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429.22亿元);调出资金9.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716.8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401.34亿元。
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努力提高支出绩效。
一是推进“两化”互动。全省投入资金1675亿元,重点支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7 3”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全省投入资金2537亿元,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其中:投入资金66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和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提高贫困地区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投入资金44亿元,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是实施“民生工程”。“十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1413亿元,为计划的130.9%。其中: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151亿元,占民生工程总投入的81.5%。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确保教育投入达标。努力加大教育投入,顺利完成教育支出占GDP4%和财政支出18%的目标考核任务,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全省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50所、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9200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全面实施,中职教育全部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和民办三年级学生除外),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的投入目标圆满完成。
五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全省投入资金128亿元,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省首批55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探索实施文化“公共服务购买制”,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所占比重明显提高,文化产业逐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六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省投入资金1126亿元,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投入资金707亿元,支持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优抚标准稳步提高,“全民养老”制度基本建立;投入资金419亿元,支持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药品费用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
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投入资金266亿元,支持建设“生态四川”。其中:投入资金200亿元,支持退耕(牧)还林(草)、天然林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减排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6亿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和受威胁农户避险搬迁。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资金815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资金369亿元,支持出川大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全省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再上新台阶;投入资金73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建设,“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宏伟目标正在变为现实。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八个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46.86亿元,增长16.9%;中央补助2926.65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617.58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4191.09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84.78亿元,增长10.1%;补助市县支出2792.12亿元(返还性支出176.6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58.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57.2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234.9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3911.83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79.26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78.66亿元;累计净结余0.6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25.86亿元。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非税收入按政策规定安排相应支出11.1亿元。二是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6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2亿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6.29-7.25”、“8.30-9.10”等暴雨洪灾救灾和冬令春荒补助5.09亿元。二是北京特大暴雨、上海等五省市台风、云南彝良地震捐款和参加彝良地震应急救援经费等0.69亿元。三是全面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补助2.05亿元。四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1.83亿元。五是安排工业“开门红”奖励资金1亿元。六是补充省级还贷准备金1.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5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收入41.75亿元);中央补助62.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47.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0.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12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8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6.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83.6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6.86亿元。
以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2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2年财政工作
2012年,全省各级认真落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科学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撬动金融、金融扶持经济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注重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化”互动发展引导、内外贸等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积极支持科学技术创新,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支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等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财税政策,支持地震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台加快天府新区建设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深入实施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后扶整村示范片建设工作。
(二)积极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全省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渠江流域洪灾新农村重建。推动完成“50 10”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三年建设任务。支持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化“银保财互动”试点,鼓励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等任务,启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和村级组织建设债务化解工作。
(三)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制度衔接,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支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做好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救济、恢复生产等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启动试点。支持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城乡管理、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援助、“大调解”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力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建立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五)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绩效。2012年,财政厅共办理代表建议46件、委员提案45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代表走访制度,改进代表约请制度。
对代表关注的政府性债务问题特别予以报告。近年来,我省按照“控制有力、管理有序、偿还有方”的总体要求,推进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基本框架。一是强化事前控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文件,探索建立了以债务率、新增债务率为主要指标的风险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禁止违规担保举债,合理控制举债规模。二是加强事中管理。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三是落实事后偿还。建立了政府性债务还贷风险准备金制度,按时偿还首期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激励机制,2004至2011年累计下达化债奖补资金11.05亿元。统筹推进基层干部垫税、基层医疗卫生负债等其他专项债务化解。总体来看,政府性债务为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全省政府性债务率为0.76,低于国际通行的1.0标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届满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各级始终坚持做大“蛋糕”、提高质量,健全体系、创新机制,财政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四川财政正在加快实现从“吃饭财政”向“发展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一是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五年来,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先后跨越1000亿、2000亿整数大关,年均增长23.3%;全省公共财政支出连续迈上2000亿、3000亿、4000亿、5000亿四个台阶,年均增长25.3%,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
二是财政调控更加有效。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财政调控的首要任务,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财政调控的主攻方向,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重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丰富财政调控的政策工具,结构性减税、财政奖补、贴息担保等手段的政策效应充分显现,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充分发挥。
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坚持财力下沉的政策取向,中央和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16万亿元,年均增长24.3%,县级可用财力大幅提升,基层政府公共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地区间财力差异继续缩小。五年来全省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累计达到1.33万亿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省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人均支出水平仍然偏低,地区间财政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难度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客观存在;少数地方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2〕59号)要求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全省按照“顺应大势、稳妥可靠,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2687.7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1843.31亿元(返还性收入236.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06.8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11.71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519.3亿元。上述收入加上中央提前通知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6.0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为4985.31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257.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1257.3亿元。
全省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2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在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718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1843.3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3.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11.71亿元、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80.72亿元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04.08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78.2亿元。上述收入加上中央提前通知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6.01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为1544.2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20.36亿元;补助市县923.85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4%。
2013年,省级财政将继续推进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法定支出和民生支出增长需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教育发展支出169.1亿元,增长19.7%。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教育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66.3亿元,巩固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保障机制,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不断解决高等教育发展难题。
安排资金84.3亿元,继续加大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中职教育全免学费,继续实施藏区“9 3”免费教育计划。
安排资金7.9亿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落实中央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七项政策。
——文体传媒支出47.3亿元,增长
11.7%。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文物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服务均等化项目,以及体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0亿元,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室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县级薄弱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资金4.6亿元,全面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保障免费开放场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繁荣发展成果。
安排资金2.5亿元,对重点文化发展项目和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改制、融资、科研等给予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安排资金3.2亿元,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条件,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水平;全力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
——社会保障支出272.6亿元,增长19.4%。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69亿元,落实中央继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水平政策,确保532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安排资金7亿元,推进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政策,确保政府补助资金足额安排,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安排资金4.7亿元,提高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均补助达到18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均补助达到84元,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安排资金21.3亿元,带动市县政府加大就业投入,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医疗卫生支出103.5亿元,增长16%。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医药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41.9亿元,确保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80元,力争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农村居民参合率不低于95%。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加大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救助力度。
安排资金16.9亿元,确保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0元,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2%,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5%,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力争实现累计服务达到1.8亿人次。
安排资金9亿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30%。
——计划生育支出14.2亿元,增长10.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9.4亿元,对114万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对7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132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安排资金1.2亿元,向470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安排资金1.3亿元,继续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服务设施和宣传设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口计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每个县和中心乡镇都有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生态环保支出78.1亿元,增长24.8%。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牧)还林(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3.6亿元,加强森林管护,管护国有林达18252万亩;改善林区民生,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缺口进行补助。
安排资金31.1亿元,对民族地区(60个民族县、自治县、民族待遇县)退耕户购粮及粮食运费进行补助,巩固全省退耕(牧)还林(草)成果1336.4万亩。
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120个工业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和80个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继续鼓励淘汰落后产能,预期实现节能60万吨标准煤,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100亿元。
安排资金5亿元,继续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乡容貌秩序,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生活设施建设,打造优美的城乡居住环境。
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15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争完成1.3万户农户避险搬迁任务,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业发展支出66.2亿元,增长16.8%。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业技术改造等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以及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20亿元,继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六大产业发展。
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实施15个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建设7类成果转化平台;支持150个重大装备项目,带动投资40亿元以上;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安排资金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力争拉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300亿元;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安排资金6.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项目120个,农产品深加工项目80个,实现担保机构新增受保中小企业4000余户,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瓶颈问题。
——农业生产支出198.8亿元,增长16.2%。主要用于现代农(林、牧)业生产,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扶贫开发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59.9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三年内培育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40个现代林业产业强县、4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安排资金28.4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加快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开发;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快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排资金8.9亿元,带动市县财政安排3亿元和农民缴费4.5亿元,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总额预计达到1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600亿元,增强投保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商贸服务支出30.3亿元,增长14.7%。主要用于内外贸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旅游发展以及金融创新等服务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8.2亿元,用于加快内外贸发展,实现进出口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1%、14%的目标任务;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的目标任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西博会国际影响力,树立四川“投资西部首选地”的品牌形象。
安排资金6.9亿元,支持成都市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推进基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消除金融空白乡镇,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旅游市场开拓宣传、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旅游发展基础条件改善,促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转变。
安排资金3.2亿元,用于引导社会资金加大物流业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投入,重点推进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9.2亿元,增长6.5%。主要用于预算内基本建设、城市新区、新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
安排资金35亿元,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安排资金13亿元,加上一次性财力7亿元,总额达到20亿元,重点支持天府新区和全省城市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安排资金16亿元(不含彝家新寨建设),用于新村(聚居点)道路、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和村民活动中心、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构建新农村综合体。
安排资金149.2亿元,用于国省干线建设、交通战备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加快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步伐,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支持铁路建设,着力打造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安排资金10亿元,用于2013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的债务偿还,加快建立政府提供普遍服务的普通公路网络。
安排资金41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和开工建设40个大中型水利工程,解决农村43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建设8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城乡住房支出55.3亿元,增长13%。主要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34.5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万套、廉租住房1.2万套;改造棚户区12.9万户。
安排资金8.7亿元,用于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
安排资金5.2亿元,继续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完成2.2万户住房建设任务,配置室内设施“四件套”,改善11万人的居住条件。
——公共服务支出235.6亿元,增长0.9%。主要用于政府机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预备费支出14亿元,增长16.7%。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于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长远重大问题的解决。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安排,集中资金130亿元用于推进实施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城市新区建设、推动新村建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职教义教免费政策、防治地质灾害、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等“八件大事”。二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支出占省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8.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占比为11.9%,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三是确保法定支出增长。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分别为 12.4%、19.7%、27.8%,均高于省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0.4%的增幅。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安排文化支出增幅为11.7%,高于省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7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73.4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3年财政工作
2013年,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作好相关预算安排,落实试点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优化投资结构,积极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落实扩内需、促消费各项财政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缓解重大项目筹资难题。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支持开展综合扶贫和连片扶贫开发。支持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重点打造“移民后扶整村推进示范片”。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加快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
支持新型工业化。围绕工业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等7大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传统制造业,促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
支持新型城镇化。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和“四大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成都城市群和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建设。加大对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天府新区建设的各项财税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新区。探索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财政政策,统筹解决农业人口进城落户、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探索建立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工作。
支持农业现代化。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加大对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产业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健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三农”机制,完善财政奖补措施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范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支持城乡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全面实行中职免学费政策。做好高校化债收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拓展现有项目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支持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经费补偿机制。继续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支持文化强省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大力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文化资源保护。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继续实施竞技体育政府支持方式改革。
支持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巩固政法经费体制改革成效,完善灾前防御与应急救灾相结合的财税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探索开展市与所辖区的事权划分试点,规范各类开发区收支划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专项财力转移支付试点范围,推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分配改革。继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开展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试点。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其他经济体制改革。
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继续做好“四本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全口径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和安排使用力度。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公用经费定额、财政专户、乡镇财政资金等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公务卡管理等改革。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继续做好财政监督条例立法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抓好增收节支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纠正违规减免税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遵循法定支出优先和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科学编制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继续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川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新的贡献!
9.( )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
只能暂定,结算是据实结算,在预算评审说明中写清楚
(一)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指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日办理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和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政府(会计主体)财政收支预算执...
调研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近日,尼勒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尼勒克县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近日,尼勒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尼勒克县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到县财政局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上半年的财政工作,在全县新开工的项目少,钢铁行业不景气,企业利润下滑,税收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各项支出需求,成绩取得来之不易。同时针对当前全县财政困难提出,要在狠抓大税源的同时,重视小税种征收,确保收入足额均衡入库。同时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特别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力度,不断增加财政实力。
2014年1月28日,《四川日报》发表《关于四川省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四川省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8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王一宏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预算完成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各级积极应对宏观经济波动、财税政策调整和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2781.1亿元,同口径增长14.5%。其中: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实现745.1亿元,同口径增长13.8%。收入质量继续提高,全省税收收入实现2102.48亿元,增长15.1%,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实现678.62亿元,同口径增长12.7%。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全省各级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实现6194.29亿元,增长13.6%。其中: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实现841.73亿元,同口径增长14.6%。支出结构持续改善,全省民生保障支出3970.5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4.1%,提高0.3个百分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89.3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9.2%,提高0.1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1034.4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6.7%,降低0.4个百分点。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的增长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
平衡状况持续改善。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113.9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6463.05亿元后,全省结余资金650.9亿元,其中: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631.32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573.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4367.32亿元后,省级结余资金206.28亿元,其中: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205.48亿元。2013年全省和省级实现了收支平衡。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公共财政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实现超收27.1亿元,按规定全部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4亿元,主要用于:“4·20”芦山强烈地震应急救灾3.76亿元;“7·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灾5亿元;“8·31”得荣地震灾后重建2亿元;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等支出0.54亿元;补充省级偿债准备金2.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2356.59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2049.36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821.7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2354.77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2041.52亿元)、调出资金11.96亿元后,全省结余资金455.02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92.71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11.9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27.8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7.05亿元后,省级结余资金27.04亿元。
(三)全省公共财政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努力提升支出绩效,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力保障救灾重建。面对“4·20”芦山强烈地震、“7·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全力保障应急救灾。省级财政筹集救灾资金52亿元,全力支持灾区市县抢险救灾和应急安置,切实保障省级部门组织救援和物资调配,灾区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因为财政资金支付问题影响救灾。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力做好资金平衡,共筹集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560亿元,争取中央统借统还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约20亿元,为灾区重建和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全省投入1286亿元,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投入产业发展资金677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创新主体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等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升产业技术层次和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新增贷款激励奖补、国库存款资源配置、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等创新政策引导,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609亿元,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鼓励推广节能产品,促进环保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关闭424处小煤矿,有序淘汰433户企业落后产能,经济结构调整迈出积极步伐。
同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继续实施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扩大国内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省投入3664亿元,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重点,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投入“三农”资金2615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实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推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支持专合组织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支持新村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支持实施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全面落实粮食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补助政策,推动农民增收上台阶。投入新型城镇化资金1049亿元,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支持全省100个小城镇建设,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提升城镇化水平。
四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在2012年教育投入大幅增长、支出占比大幅提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支出规模突破千亿大关,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更加凸显。投入资金30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增设3700余个农村学校附属幼儿班,新建、改(扩)建500余所幼儿园,实施民族地区幼儿园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和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投入资金574亿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覆盖,全面落实义教学生营养改善、高海拔民族地区义教学校取暖补助、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市入学等助学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实现教育公平。投入资金92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中职教育全免学费。如期完成地方高校锁定“扩招债务”化解任务,继续巩固本科高校财政生均拨款1.2万元水平,全省高等教育向内涵式发展继续迈进。
五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省投入832亿元,健全完善以基本养老、救助救济、就业创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的支付能力继续提升,切身感受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连续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提高对孤儿、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的扶助政策标准。加大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就业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促进就业创业机会公平。
六是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全省投入487亿元,继续推进以“全民医保”建设、医疗机构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撑起更加可靠的健康“保护伞”。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40元提高至280元,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继续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等十一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重点实施100万名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七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七是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全省投入222亿元,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2万余套,启动改造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25万余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3万余户,推进建设“彝家新寨”,广大城乡困难家庭住上了放心房,彝族同胞搬进了新居。
八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全省投入143亿元,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文体事业全面发展。支持4800余家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小区健身设施建设,支持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广大群众锻炼身体的环境条件继续改善。与此同时,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提升文化企业内生动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升级。
九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512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地灾等基础条件改善,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支持改造国省干线,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推进化解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推进中小河流整治,建设实施40余个大中型水利工程,为饮水安全、农业灌溉、洪灾防治夯实了基础。支持治理重大地质灾害,完善地质灾害群防群治体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同时,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3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落实代表委员审议意见情况
2013年,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继续完善代表走访约请制度,加强直接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6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全面深化管理改革,财政管理绩效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省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省本级一般性支出压缩方案,并要求市县参照执行。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压缩一般性支出21亿元(“三公”经费6.9亿元)。其中:省本级压缩一般性支出5亿元(“三公”经费0.8亿元)。在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后,省政府已将省级调整压缩资金全部安排用于支持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5万张。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经费预算安排联动审核控制机制,推进建立“三公”经费控制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针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着力提高支出绩效问题,省政府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深入推进以事前控制、事中执行、事后审查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在此基础上,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着力围绕部分专项项目设置不规范、资金投向不集中、管理控制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启动实施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目前,改革工作结合2014年预算编制已经取得预期成效,省级专项预算项目压缩40%以上;在归并整合基础上,将围绕省委工作部署,集中支持关键领域建设发展。
三是继续加大对下帮扶力度。针对提高基层财政实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省政府坚持“整体能力提高、财力重心下移”的基本思路,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老工业基地倾斜。2013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3257.66亿元,增长16.5%,其中: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转移支付补助增长19%;县级财力占全省财力的比重为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6个百分点。实施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将财政保障中具有特定政策目标、适合市县统筹管理、适用因素测算分配的专项资金纳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范围,赋予市县政府项目决策权和资金管理责任,有效解决市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四是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控制结余资金规模问题,省政府从源头入手,通过提前告知预算控制指标、提前启动部门项目细化、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等多方面工作,为项目细化编制提供基础;通过严格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强化执行进度考核通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等多种手段,强化预算执行过程控制。2013年末,全省支出执行进度提高1.9个百分点;省级执行进度提高4.6个百分点。全省结余资金减少6.8%;省级结余资金减少27.3%。
五是推动构建全口径预算体系。针对整合政府财政资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问题,省政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全口径财政资源统筹管理。2010年,我省已率先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在做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报人代会审议的同时,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试点。省政府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争取2015年报省人代会审议。
六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针对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问题,省政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2013年,全省财政信息公开范围继续扩大,省、市、县三级全部公开财政总预(决)算。省级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的部门增加至73个,市(州)全面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0%以上的县(市、区)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教育、社保、卫生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资金信息全面公开。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基础仍然不够稳固,部分市县收入质量有待改善;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不够明晰,部分市县财政调控能力仍显不足;专项资金管理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支出预算约束不够有力,一些地方隐性赤字不容忽视;部分市县政府债务风险急剧显现,政府债务管理亟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3〕43号)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全省按照“坚持积极稳妥、突出保障民生、支持转型发展、严格控制一般、强化预算管理、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编制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059.2亿元,增长10%;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600.9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92亿元;扣除上缴中央支出15.5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5663.4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5663.4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25.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25.3亿元。
全省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3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794.2亿元,增长10%;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600.92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92亿元;扣除补助市县支出等1595.1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818.8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818.86亿元。其中:用于本级757.67亿元;用于市县1061.1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2.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2.8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具体安排是:
1.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166.11亿元,增长11%。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4.77亿元。建设40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发展;减免3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继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53.07亿元。巩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覆盖成果;继续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义教学校取暖补助;免除义教阶段800万名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
三是安排中职及高中教育资金30.8亿元。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支持50所中职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继续实施藏区“9 3”免费职业教育,惠及约2万名藏区学生;免除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对雅安芦山“4·20”地震重灾家庭高中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
四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69.13亿元。保持地方本科高校财政生均拨款1.2万元水平,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提高11.5%,着力解决高等教育发展难题。
2.文体传媒方面:安排资金46.08亿元,增长13.8%。其中:
一是安排基层文化建设资金13.73亿元。支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公共平台;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切实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五馆”免费开放资金5.02亿元。巩固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成果,保障场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经费需要。
三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8亿元,支持经营性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兼并重组、做强做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四是安排公共体育事业发展资金2.97亿元。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促进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备战第十七届亚运会和第二届青奥会,保障第十二届省运会举办,努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3.社会保障方面:安排资金344.97亿元,增长10.8%。其中:
一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5.29亿元。落实中央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水平政策,确保540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次提高10元;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二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35亿元。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向58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是安排社会养老服务资金8.2亿元。新建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建设20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1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安排民族地区集中供养资金7.8亿元。在受益对象自愿前提下,对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和孤儿提供集中供养。
五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28.41亿元。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对初次创业并吸纳3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扶持带动6万余人创业就业,为稳定全省就业形势提供支持。
4.卫生计生方面:安排资金121.87亿元,增长9.4%。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47.25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320元,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8.34亿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35元,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十一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是安排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9.64亿元。继续实施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30%。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资金13.69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90.82亿元,增长10.2%。其中:
一是安排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4.81亿元。管护1.8亿余亩国有天然林,补助天保工程实施单位3.2万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巩固1300万余亩退耕还林成果。
二是安排生态环境改善资金6.2亿元。支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在石渠县、若尔盖县等12个县开展防沙治沙试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安排污染防治资金15.42亿元。支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雾霾污染综合治理、电子产品垃圾回收处理,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重金属污染整治和深度治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四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亿元。支持15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争完成1.3万户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工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9.06亿元,增长16.5%。其中:
一是安排创新驱动发展资金28亿元。加大重大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奖励力度,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风险给予补偿,鼓励研发主体开展科技创新;对实施重大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的企业给予支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安排技术改造和园区建设资金10.1亿元。支持实施200余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导技改投资300亿元,推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支持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推进建设开发、融资担保、创新研发、中小企业孵化器、生产性物流等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三是安排过剩产能化解资金10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关闭100户生产能力低下的煤炭矿井,淘汰400余户企业落后产能,有序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过剩产能整合化解,推进实施工业节能节水重大技改项目,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等示范项目建设,继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资金9.58亿元。继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健全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7.农业生产方面:安排资金195.07亿元,增长14.3%。其中:
一是安排农业基础能力建设资金28.1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粮油生产能力建设和民族地区粮食经济作物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保障粮食安全。
二是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3.15亿元。对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支持;深入推进第二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带动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是安排综合扶贫开发资金29.89亿元。继续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推进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五大扶贫工程”,全面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6.85亿元。继续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对全省2.6万个村户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给予补助,按照村民民主决策方式管理使用资金。
五是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17.06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政策,力争实现全省签单保费27亿元目标,为农业生产提供约2000亿元的风险保障,切实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8.商贸服务方面:安排资金25.76亿元,增长26.6%。其中:
一是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8.17亿元。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出口结构优化,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自主创新和国际市场开拓。
二是安排信息消费促进资金3亿元。支持电子信用认证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全企入网、电子商务进万村等重点项目,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9.6亿元。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建设,集中打造区域性物流商贸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和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四是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旅游品牌宣传、市场拓展、景区规划和基础条件改善,促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转变。
9.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29.77亿元,增长14.4%。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8亿元。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二是安排城乡建设资金39亿元。支持城市新区建设,重点实施“百镇建设试点行动”,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和“旅游名镇”;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发展。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223.17亿元。全面实施干线公路联网畅通、甘孜州公路推进、凉山州公路水路推进、农村公路改善、国省干线大中修、公路安全护栏建设等“八大工程”建设,着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增强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4.1亿元。推进38个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实施69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406条中小河流治理;继续支持9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解决400万农村人口和50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10.城乡住房方面:安排资金58.74亿元,增长14.5%。其中:
一是安排城市住房建设资金37.38亿元。开工建设11万套保障性住房,实施37万户旧城危旧房和城市、国有工矿、林区棚户区改造,让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城市困难群众。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13.95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重点推进2.3万户“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启动2万户“藏区新居”建设,实施“摩梭家园”建设改造,支持“巴山新居”建设,让更多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结实的新房。
11.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方面:
安排资金244.61亿元,增长4.6%,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增强政法经费保障、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
12.省级预备费:安排资金16亿元,增长14.3%,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对事关全省长远发展大局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安排。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安排与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保持衔接,体现了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了“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预算安排原则,做到了收支平衡。二是支出结构继续优化。民生保障支出占省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1.9%,提高1.1个百分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为27.5%,提高0.2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占比为10.6%,下降1.3个百分点。三是支持重点更加突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农业、教育、科技支出予以重点保障。投入资金273亿元,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重点推进以困难群众急需急盼为主要内容的十九件民生实事,省级新增财力的67%用于民生。积极整合促进发展资金,集中资金328亿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业技术改造、促进信息消费、物流商贸中心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三大发展战略”实施。
以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三、关于2014年财政工作
2014年,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推进税收分享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适时启动企业所得税共享和部分共享税种下划工作,同步改革完善市(州)对县(市、区)收入划分体系。研究制定企业总分机构财税利益分配办法,引导建立利益共享的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促进优质资源相互利用、区域市场相互开放、优势产业相互融合。根据中央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省与市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的清理划分工作,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比重。将部分功能指向明确、范围标准固定、政策相对稳定的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将部分具有特定政策目标、适合市县统筹管理、适用因素测算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改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赋予市县项目决策权和资金管理责任。继续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地区的转移支付,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等区域因素,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积极支持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全面清理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项目,加大力度推进专项资金归并整合,努力形成“投向集中、重点突出,控制有力、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有序”的专项资金管理格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巩固2013年经费调整压缩成果,确保总量控制目标不突破。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结转结余,全面激活存量资金潜力,把闲置的财政资金用好用活。
(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贯彻落实税制改革政策。认真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将邮电和铁路运输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继续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等税收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方向。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性资金,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有效增加产业投资比重,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特别是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国省干线大中修、农村公路改善等交通运输“八大工程”。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构建多元化投资主体。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强化财政资金分配与多点多极支撑发展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对应,支持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重点园区、节能环保、生态治理、新能源产业等经济发展关键领域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合理界定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金融激励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产业发展支持体系,引导和撬动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加大产业转型发展投入,推动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为主转变。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突出保障重点。按照“保基本、守底线”的基本思路,在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将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等困难群众急需急盼解决的十九件民生实事作为保障重点,继续保持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分级分类保障。健全中央和省级投入为主、市县共同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为重点民生事项实施提供可靠的财力保证。完善民生政策的分类保障模式,对事权责任明确界定为各级共同承担、政策标准和政策范围比较明确的民生事项,通过分担类政策给予支持;对事权责任以市县为主、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民生事项,通过补助类政策给予支持;对事权责任不够清晰、需要吸引多种社会主体参与推进的民生事项,通过奖补类政策给予支持。
加强执行监管。加强对各级民生筹资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建立预算执行统计报告制度,加强执行动态监管,对民生重点事项的工作进展、责任落实、群众受益等有关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深入开展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健全完善政策执行机制,堵塞民生资金流失漏洞,千方百计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确保政策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四)继续强化财政运行管理
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全面深化以事前控制、事中执行、事后审查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健全完善绩效目标逐级审核和统一批复制度。继续扩大项目预算提前细化编制,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奠定基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扩大绩效分配范围。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评价工作实效。
强化预算管理控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弱化收入预算考核,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推进建立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强化预算超收安排的法律约束;逐步建立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削减当年支出规模、次年预算安排弥补等方式解决年度支出缺口的制度办法,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防止征收过头税。扩大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范围。健全集中采购机构监管机制,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以额度控制、严格审批、风险预警、动态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债务管理控制。严格控制债务总量,完善债务管理考核机制,将新增债务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超过预警线的市县及时进行提示整改。加强融资平台管理,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实现市场化运作。
严格财政监督约束。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运用,选取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强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积极推进财政民主决策,继续选择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施开放式决策试点。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2014年全面公开省、市、县三级“三公”经费。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全省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新的贡献!
青海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5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省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执行情况。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7.1亿元,为预算的98.1%,增加15.5亿元,增长6.1%。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06亿元,为预算的97.1%,比上年增加158.1亿元,增长11.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8.5亿元,增长17.8%;公共安全59亿元,增长6.1%;教育164.3亿元,增长5.1%;科学技术11.2亿元,增长8.2%;文化体育与传媒33.6亿元,下降1.6%;社会保障和就业189.3亿元,增长2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99.4亿元,增长24%;节能环保87.5亿元,增长54.2%;城乡社区130.6亿元,增长37.4%;农林水事务204.7亿元,增长7.7%;交通运输205.5亿元,增长0.4%;住房保障65.6亿元,下降3.2%。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665.2亿元,增加133.6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7.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00亿元,新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7亿元,上年结余56.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4亿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107.1亿元。另外,发行置换债券16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4.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3亿元,上解支出1.1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41.2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2.省本级执行情况。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0.7亿元,为预算的81.9%,减少9.3亿元,下降11.6%。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98.7亿元,为预算的95.6%,增加46.1亿元,增长10.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8亿元,增长30.3%;公共安全20.5亿元,下降15.2%;教育24.5亿元,增长4.4%;科学技术5.2亿元,增长4.6%;文化体育与传媒13.8亿元,增长1.9%;社会保障和就业59.4亿元,增长2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7亿元,增长45.6%;节能环保26.8亿元,增长185.6%;城乡社区1.3亿元,增长39.6%;农林水事务25.5亿元,下降26%;交通运输194.5亿元,增长2.4%;住房保障6.9亿元,下降21.4%。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部分项目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项目尽早实施,将以往列入省级支出的一些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各市(州)列支,从而减少了省本级支出。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626亿元,增加14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41.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00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758.3亿元),新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8亿元(全省127亿元,转贷市州级49亿元),上年结余4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96.4亿元。另外,发行置换债券107亿元(全省168亿元,转贷市州级61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上解支出1.1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22.9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8.7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79.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5.9亿元,上年结转29.4亿元,新发专项债券收入24亿元。另外,发行专项置换债券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8.9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2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6.9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6.8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7.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2.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5.9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13.5亿元),上年结转18.6亿元,新发债券收入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0.3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15.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4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3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0.9亿元,增加95.1亿元,增长54.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61.5亿元,增加104.4亿元,增长66.5%。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3.4亿元,增加88.3亿元,增长7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05亿元,增加100亿元,增长95.3%。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关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确定2015年预算目标时,全省及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预期增长8%进行了安排,但在年度执行中,受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下滑、工业品价格持续走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回落,以及非即期因素等影响,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一直低位徘徊。通过全省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到年底虽然完成了省委确定的收入增长6%的底线目标,但较年初预期目标短收5.1亿元。其中省本级短收15.7亿元。对于省本级短收,我们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清理盘活财政存量等措施进行了弥补,确保了当年收支平衡。二是关于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按照财政部要求,2015年全省发行的政府债券328亿元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其中:新增债券151亿元,置换债券177亿元),分别在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中进行了反映。三是关于新增财力使用情况。省本级在年度执行中新增财力为25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于这块财力没有安排新的支出,全部用于补充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攻坚克难抓收入。2015年的收入形势比我们年初预期严峻的多,为了确保全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我们始终把抓收支、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力保收入底线目标完成。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工作协调,多方挖掘增收潜力,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按照既定的收入底线目标,量化分解各地区、各部门收入任务,竭尽全力抓好自有收入组织工作,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6%的底线目标如期完成。坚持不懈争取中央补助。针对中央财政财力趋紧、专项转移支付结构调整、增量减少的情况,主动跟进,积极应对,着力增强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保障房、彩票公益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争取中央各类补助1000亿元,同比增长7.5%。另外,落实对口援青资金12.2亿元,争取政府外债项目优惠贷款2亿美元。高度重视支出进度和效益。分解落实各地月度支出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有效性和均衡性。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争取债券发行额度等,保障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同时,督促各地区及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以支促收的作用。
(二)加力增效稳增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持续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下达资金398.4亿元,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公路、铁路、机场、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更加注重通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来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下达资金55.1亿元,增加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下达资金12亿元,实施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以及民族贸易等项目建设。下达支农资金120亿元,推动高原特色农牧业、现代畜牧业、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支持现代农牧业提升水平。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全年共减免税收94.4亿元。适当下调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01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4亿元。
(三)完善机制促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细化改革任务举措,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总体制度设计,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财税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主攻方向,省政府出台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债务管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进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等意见,为推进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省财政厅也制定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确保改革分层对接、有序推进。稳步推进重点改革。按照省委“四个搞清楚”要求,健全完善台账制度,扎实推进年度改革任务,加大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完善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省对市州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46.8%,提高了2.8个百分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了预算管理。同时,深度参与司法、社保、科技、金融、公车等重点改革,较好地发挥了财税改革的基础支撑作用。强化财政管理。加大财政存量盘活力度,共盘活存量资金630亿元,为2014年底存量资金的95.3%。统筹加强全省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借融资机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专项评价不断拓展。财政法治建设、基层财政管理改革等取得积极进展。
(四)创新方式增效益。坚持市场导向,把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主要措施强力推进。积极探索“拨改投”。拨付资金3.7亿元,以股权投资形式重点扶持43户企业、支持实施“双百”工程、重大技术进步、新兴产业培育、服务业发展项目。发挥中小企业等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以阶段性参股的方式向93户中小微企业或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4.3亿元,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巩固提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残疾人服务等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社会事业发展,2015年出台了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大病医疗保险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政策措施,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转变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切块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并将资金安排权下放到县,支持按产业或项目拼盘方式整合统筹使用,有力促进了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全面落实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规模,落实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发展。注入资本金3亿元提升省信保集团再担保能力。探索推广PPP模式。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推广PPP模式引导基金,建立PPP项目库,通过“青洽会”等经贸活动进行项目推介,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西宁市污泥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已签约实施。
(五)统筹兼顾保民生。始终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重要任务,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存量资金,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全年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142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75.8%。同时,着力推动相关领域的支出政策安排,突出公共性,增强可及性和可持续性。支持实施精准扶贫。深入推进扶贫资金因素法分配到县、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减贫任务责任落实到县的工作机制,下达资金24.3亿元,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推动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出台了培训、补贴、奖励、担保、贷款贴息、就业扶持、企业稳岗等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努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各阶段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和高职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全面落实教育民生提标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市(州)公立医院改革经费补偿机制,调整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干部职工体检补助标准。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支持增加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认真落实移民困难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等政策。支持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环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投入,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居民持续增收。调整提高了城乡养老、低保、医保等部分民生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经过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的艰辛努力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青海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二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五年来,全省累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81亿元,超“十二五”规划目标226.3亿元,年均增长19.4%;争取中央各类补助4442亿元,年均增长10.9%;总财力6998亿元,年均增长14%;公共财政支出6207亿元,年均增长15.2%。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的结果,是财政部及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帮助的结果!
“十二五”财政工作成绩令人鼓舞,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长期坚持:一是必须做大财力规模,全力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立足于提升保障能力,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千方百计做大财力总量。注重涵养和培植财源,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二是必须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努力推动社会和民生事业不断改善。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注重机会平等,完善民生保障机制,集中财力重点向民生倾斜。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千方百计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树立“花钱买机制”理念,运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金融联动、政府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入发展的良好格局。四是必须争取中央更多支持,强化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立足于特殊的省情实际,密切跟踪国家的重大政策导向,及时捕捉政策信息,加强汇报衔接,竭尽全力争取中央支持。五是必须坚持从严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绩效评价,加大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急需领域。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税收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入转入个位数增长已成为常态;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民生政策兜底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平衡预算压力越来越大;财税体制改革步伐仍需加快,对中央密集出台改革举措的承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一些地区债务管理不严格,债务率已接近或超过风险警戒线,风险不容忽视;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理财能力同引领新常态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