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文印、信访、新闻宣传、修志及重要会议会务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报审公路、水路、站场、码头等设施年度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统计、调查、预测、信息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办公室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人事档案、职工教育、职改职评、考工定级、计划生育、工会、妇联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考核、培训、任免、奖惩、调配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退(离)休工作、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计划财务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财务、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及交通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清算)和全县交通系统会计报表汇总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内部(包括任期、离任、工程项目等)审计工作。
安全监督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制定交通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法制的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行业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行政诉讼、复议、赔偿案件;参与、指导、协调、督促查处“三乱”和交通执法中的违法乱纪案件;负责交通执法证件和有关文件发放管理工作;制定本县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指导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水上重大、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组织交通部门的防汛工作。
交通战备办
负责本区域国防交通保障计划、预案,负责国防交通行业保障队伍组织、训练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区域内的军事行动和国防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保障工作。
(一)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政府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陆、城市客货运输等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行业规章、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汇总上报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城市客货运输等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和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县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客货运站场、交通通讯工程的建设、维护;协助省、市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公路、水路、汽车站场等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局交通建设资金的拨付、监管和审计;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负责收费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五)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航道航政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港航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含新船设计与制造)、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航道疏浚、内河救助打捞、港口及港口设施
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水上安全工作;负责船员培训、发证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水上资源的综合利用、保护工作。
(六)负责道路运政管理,负责公路客货运输业(含出租车、旅游客车、大件和危险货物运输等)、营运性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业、道路运输服务业、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和督查;指导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管工作;参与交通运输事故的救助工作;参与城区交通运输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参与机动车尾声、噪声的治理工作。
(七)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公路、水路收费站(点)和收费项目的审查、监督;负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受理、指导、协助、督促查处“三乱”和交通执法中的违法乱纪案件。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等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培训、考核、任免、奖惩、调配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拟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有关交通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开发,组织收集、交流科技情报信息。
(十)指导交通行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维护我国公路、水路运输权益;协调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执行交通行业的投资、价格和劳动工资等经济政策。
(十一)协调省、市属交通系统在桂阳单位的有关工作。在遇到各类自然灾害、战备、战争等紧急情况时,根据县政府的命令、指示、统一组织和指挥县内的交通运输力量。指导有关交通战备和交通通讯工作。
(十二)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执行交通行业的投资、物价等经济政策。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局始终坚持“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扎实打基础,开创新局面”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抗冰救灾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全县交通建设成就显著。累计投入交通建设资金9.8亿元,启动实施境内三条高速公路(铁路)和省道S214线改造提质工程,完成改造通乡联网公路307公里、通畅工程954.7公里,新建农村客运站9个,改造渡口24个,新建桥梁56座。全县公路运输总里程达到3360公里,39个乡镇都通上水泥路,506个行政村全部通公路,315个行政村通上水泥路,村道好路率达到88%,基本形成了高速铁路擦肩而过、高速公路纵横交错、省干线公路贯通南北、乡村公路全面硬化的现代化交通网络。
全县交通面貌质的改变,既凝聚了该局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也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局先后被省交通厅评为“全省交通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春运优质服务竞赛先进单位”;被市交通局评为“交通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第二名”、“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域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为民办八件实事先进单位”;被县人大评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十佳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县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吉林市以黑大、珲乌两条国道为十字型主骨架,以省道和县道为支撑,以农村公路为毛细血管,干支相交、环绕成网、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2年,全市有国道2条,省道6条,县道28条。公路总...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桂阳县交通局
桂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
1 桂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 (共 39项) 一、部门职责 序 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 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 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 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 产品质量状况。 组织推进质量强县工作。 组织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 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协助企业导入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推进落实各级质量奖励制度。 推进名牌战略,组织各级名牌产品推荐。 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推进质量发 展工作。 2 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 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 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 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 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 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 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 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 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推进企 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 修订工作。 负责企业产品
桂阳县供水工程设计方案研究
针对桂阳县供水现状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区居民生活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用水量预测,根据农村用水变化系数及供水时间、供水规模和供水量的计算,通过计算调研贤江水库现有水资源即可满足设计灌溉面积的需求,又具备向桂阳县人畜饮水要求的能力,供水工程确定贤江水库水作为供水水源。
桂阳县房产管理局成立11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局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管理、直管公房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和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县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促进县城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桂阳县房产管理局将抓住县城扩容提质的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处理好“房屋拆迁”这一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着力解决好老百姓“住房难”这一热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全县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新桂阳而努力工作。
桂阳县房产交易中心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由局统收统支)事业编制15名。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手续和房产交易契约管理及契税代征工作;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开展房屋置换和房产咨询、经纪、拍卖等服务工作。
桂阳县白蚁防治所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 支(由局统收统支)事业编制10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白蚁防治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和旧房屋的白蚁灭治,新旧房屋装饰装修发生白蚁危害的预防灭治;负责对全县堤坝、林地、果树等白蚁预防灭治工作;搞好白蚁防治的有关档案管理和白蚁防治研究。
桂阳县乡镇房产管理办公室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由局统收统支)事业编制15名,其中乡镇办3人、驻乡(镇)办事处编制12名。主要职责:在全县各建制镇进行房产转让、抵押、产权登记、产籍管理、房屋产权纠纷调处、房屋交易、租赁管理等房产行业管理工作。
桂阳县房产规费征收办公室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由局统收统支)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产行业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规定;负责房产行业的收费监督和管理,按规定办理房产行业的收费手续,查处乱收费行为。
桂阳县公房管理中心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由局统收统支)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负责国家直管公房和本局自管公房的出租、管理和租金收缴,检查承租人使用情况;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转租、转让行为。
桂阳县房屋登记发证办公室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由局统收统支)事业编制12名。主要职责:负责城镇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桂阳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审查;负责室内装饰装修规费的征收工作。
桂阳县环保工作,从20世纪70年代正式列入施政项目。1979年设立环保办,1985年升为正科级单位,更名为环保局。
目前局机关设两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含法宣股)、环境管理股,下辖两个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现有干部职工5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人,取得得大专学历40人,二十年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强化环境管理,加大了污染治理和环保执法力度,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近几年来,先后荣获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暨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并连续五年荣获)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桂阳县委优秀领导班子、桂阳县委、县政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