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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冀政[2010]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要于201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市、县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按期完成。
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由市、县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房管、建设、土地、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设区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各县(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报设区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调查研究,保证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制定住房建设规划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统计分析复杂的工作。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原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要求,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
三、认真实施规划。各市、县都要认真组织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经批准、公布、备案的住房建设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
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应当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审批工作,7月10号前完成规划备案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对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一○年四月二日 2100433B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单一、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不够......民革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单一、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不够......民革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
成都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2)
成都市 2010-2012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全面构建和谐安居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进一步健 全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 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切实改善我市 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加强对我市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统筹, 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7 〕 24 号)、《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建保 [2010]91 号)、《四川省 2009-2011 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川建发 [2010]2 号)、《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建发 [2010]22 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 障工作的意见》 (成府发〔 2010 〕1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
成都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成都市 2010-2012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全面构建和谐安居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进一步健 全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 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切实改善我市 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加强对我市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统筹, 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7 〕 24 号)、《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建保 [2010]91 号)、《四川省 2009-2011 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川建发 [2010]2 号)、《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建发 [2010]22 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 障工作的意见》 (成府发〔 2010 〕1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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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各扩权县(市)建设(城管)局:
为做好2009年城市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省推进城镇化、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一年,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市要将今年植树工作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作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迎接建国60周年”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和组织好今年的植树工作。各市要将植树工作同全省开展的“100个游园、100个片林、100个园林式单位”建设结合起来,同城市景观建设、河道整治、县城综合性公园建设结合起来,同深入创建园林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加植树工作
3月份,为城市绿化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植树添景,建设生态园林”。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城市植树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动手,各方参与的城市植树氛围。各市要将植树任务分解到机关、学校、部队、小区、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提出种植和养护要求,确保完成全年植树任务。
三、突出重点,科学确定植树任务和范围
今年全省计划植树1000万株以上。各市要根据本地城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年度植树任务。今年的植树工作重点是城市公园、主次干道、出入口、迎宾线、铁路沿线、游园、小区、单位、拆迁拆违、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适宜绿化区域。要充分利用城市周围的山体、水体、丘陵、荒地、滩涂、坑凹地、塌陷地、生态修复区等进行植树绿化。拆迁拆违腾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城市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和小游园的建设。要继续搞好环城林带和城市街道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景观建设,做到景观和生态并重。
四、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植树任务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绿化办公室要贯彻节约型园林建设的方针,发挥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好今年植树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征询专家意见,优选体现本地特色、适合当地生长的园林绿化树种,大力倡导节约型园林建设,坚决杜绝“高价造绿、大树进城”的现象发生。
各市、各县要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植树单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使他们懂技术、善讲解、能示范、会养护管理,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五、加强检查,统一做好植树验收工作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绿化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辖区县级市、县城(包括扩权市、县)植树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本地任务的完成。9-10月份,各设区城市要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包括扩权市、县)的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建设厅。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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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城市绿化办公室,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园林局:
植树增绿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增强公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做好2013年城市植树工作,现作出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做好城市植树活动的组织工作
2013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两个环境”要求和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城市园林绿化上水平的关键年,对建设美丽河北、和谐河北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全省城市植树总数要完成1000万株以上(任务见附表),各市要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强力发动,积极落实场地、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植树任务超额。同时,要将植树工作同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绿化质量。
二、多措并举,加大城市植树工作宣传力度
3月份是城市园林绿化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植树增绿,建设美丽河北”。各市要结合住建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植树增绿和创建园林城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城市植树工作中来,营造人人动手、各方参与的城市植树氛围。各市要将植树任务分解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庭院等单位和个人,提出种植和养护要求,确保完成全年植树任务。
三、创新形式,精心做好城市植树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要结合开展“五进四创”活动,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力度,精心实施。植树工作重点区域是城市公园、游园、街道、小区、单位、停车场等百姓身边适宜绿化区域。要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开展屋顶绿化、复层绿化多种形式的植树增绿活动。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城市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加强林荫停车场建设,增加乔木种植比重,继续做好城区树木补植工作,做到景观和生态并重。
四、完善制度,严格城市植树工作督导考核
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加强对本辖区县级市、县城(包括扩权县)植树工作的督导、验收,确保年度植树增绿任务完成,确保植树成活率90%以上。9-10月份,各设区城市要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包括扩权县市)的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书面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厅结合有关工作对各市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2013年全省植树任务分配表(详见河北建设网)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5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