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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协调检查实施;负责综合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文件、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督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编制科技、工业、商务、社会信息化领域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总结及工业商务运行分析报告等重要文稿;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本单位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及舆情处置工作。
(二)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办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牵头重大课题调研及政策制定;负责机关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科技创新科。拟订有关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引进、申报、管理和奖励工作;负责科技评估以及统计管理;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推进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区高新科技相关产业管理,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区内科技企业和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实施开展对外科技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为区优秀科技人才提供服务。
(四)工业科。研究和协调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和促进工业发展,指导工业生产管理,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相关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指导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和促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组织工业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负责工业经济跟踪和服务,做好企业运营信息采集以及整理应用,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拟订工业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工业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推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跟踪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协调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和新业态发展。负责工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五)工业节能和电力管理科。组织实施工业、社会信息、商务领域产业能源节约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牵头推动全社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组织工业企业节能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相关工作;推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监控和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成品油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监督管理煤炭经营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民用爆炸器材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社会信息化科。统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数字经济、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落实,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统筹推动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全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内社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运营企业开展配套建设;负责社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开展无线电监测和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助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七)协作科(区协作办公室)。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规划、计划;负责省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口帮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的日常工作;协调市、区领导到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调研考察;负责根据省、市下达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区对外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开展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数据统计工作。
(八)流通服务科。拟订本区商业网点、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盐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贸流通领域物流产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监测、分析、调控商品流通市场以及盐业的运行态势,提出促进商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餐饮服务业发展等工作;指导餐饮业和服务业行业开展等级评定;负责家庭服务业、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促进“老字号”发展;负责全区会展业的统筹协调、规划引导,负责指导协调会展工作。负责全区盐业管理工作;参与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政管理;负责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牵头负责肉类、蔬菜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二手车市场、商业特许经营、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招商和产业园区科。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有关产业研究、分析,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协调招商引资政策出台、调整和落实;协调指导全区性重要招商引资活动;指导重大项目的招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在谈项目相关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协调优化园区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改造提升,指导产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提出产业用地计划,加强产业用地监管,协同开展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十)外经外贸发展科。负责拟定全区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外经贸发展情况;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对外商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落户、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区内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协助区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和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指导协调本区各类对外贸易业务功能区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统计及运行分析;负责组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协助管理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组织实施“走出去”工作。
(十一)口岸科(区口岸办公室)。负责全区口岸规划和政策编制、调整和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全区口岸通关安全管理和宣传推介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为口岸提供通关配套服务;负责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工作;负责全区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报送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工作;负责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及跨区域口岸通关合作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负责保税物流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办、审议口岸单位提请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并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二)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局党组抓好系统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区中小企业局(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组织推荐辖区企业申领省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导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丁俊玲
2019年3月13日,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正式挂牌成立,区委副书记、区长叶志良,区委常委、副区长罗干政出席了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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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房价 本月均价:35057.0元/㎡ ,比上月:上涨0.0%. 建筑年代:1998-01 物业费:0.5元/月.平米 容积率:3.2 绿化率:0% 二手...
广州市佛兰饰品有限公司是比较好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毕村北路中段,公司在设计风格,制作工艺方面展开大规模创新,灵活运用各种名贵物料的组合,装饰品高档典雅,,技术工人生产经验丰富,做工精细,质量意识...
(一)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社会信息化、内外贸发展、市场体系建设、投资、扶贫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业、社会信息化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与创新,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政策措施。
(三)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协调管理市、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全区科普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会同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拟请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服务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牵头组织开展本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社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负责牵头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社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工业、社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负责推动工业、社会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产业运行情况并推进发展;统筹推动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本区范围内电磁干扰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配置、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无线电电台(站)。
(八)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全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区扶贫领域的经济协作、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内协作、合作、对外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资金计划,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具体工作。
(十)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分析研究企业投资发展趋势,协调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布局;指导协调全区产业规划布局的实施、落实;拟订本区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招商引资政策出台、调整和落实。
(十一)贯彻执行有关健全和规范市场发展的政策;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实施工作;为大型交易场所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推进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
(十二)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商务流通、外商投资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和引导;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和全区商务工作发展趋势,组织实施调控措施;统筹协调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商贸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会展工作;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推进品牌建设,指导商贸产业结构调整。
(十四)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拍卖、二手车市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政管理;负责本辖区旧货流通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进出口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各类对外贸易业务功能区的规划与建设;拟订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政策及措施;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类外贸新业态的规划、研究。
(十六)指导外商投资工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落户和服务等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区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区性商务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整等与保障对外公平贸易相关的事务。
(十八)负责口岸管理、协调服务和共建工作;组织开展口岸安全管理和宣传推介工作;负责统筹全区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6月,被评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3月信息价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3月信息价是广州市地区2019年3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3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3月信息价
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3月信息价是广州市地区2018年3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3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工业、商贸流通、外经贸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拟定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工商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商贸流通、进出口、外商投资、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发布,组织实施调控措施;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本区煤炭、电力、成品油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投资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需审核、上报和办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措施和意见。
(五)指导科技、工业、商贸流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和推动工业、商贸流通和信息化产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管理、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信息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本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新材料)建设、考核工作;指导相关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
(八)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
(九)拟订本区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重大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十)组织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和协调管理批发市场、商业网点、物流园区等商业体系规划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
(十一)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二)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计划、政策;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技术、知识产权进出口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十四)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落户和服务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投资、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指导境外市场开拓,规范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秩序。
(十六)负责宣传世界贸易组织的法规,引导企业依照世贸组织的法规依法经营;负责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有关经贸业务纠纷和违规行为。
(十七)负责牵头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负责通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监督、资金管理、验收评审及绩效评估;综合协调各项涉及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
(十八)负责统筹全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含电子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信息资源公开服务体系、基础信息资源库、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推进国家、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
(十九)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协调政府部门、重点部门做好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组织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助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十一)组织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负责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二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重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负责推进民生重点科技进步项目工作;负责科技项目评估与统计,建立健全科研信用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创新投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开展经费使用监督。
(二十三)负责指导和监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协调、推动全市科普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本区优秀科技人才。
(二十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点知识产权项目,推动、指导知识产权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负责全区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奖励指导,指导、协调全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有关工作。
(二十五)指导和协调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性商务重要外事活动。
(二十六)负责本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二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商务科技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商企业稳定工作。
(三)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全县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六)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九)负责管理全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十)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十一)拟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方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落实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组织实施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九)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一)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的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重要消费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五)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六)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二十七)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二十八)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办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备案。
(二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对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程序报批。
(三十)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三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三十二)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三十三)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十五)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三十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三十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八)负责科学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四十)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
(四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四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邹立新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区科工商信局党组、机关党委及行政全面工作。 |
黄康华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科技创新、高企培育、清洁生产、能源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12345热线处理等工作。分管科技发展科、能源和技改管理科、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中心。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
黄伟宽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无线电管理、对口帮扶、组织经贸合作活动等工作。分管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信息化发展科(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经协办。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
梅界岗 |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
负责工业运行预测分析、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民爆行业监管、口岸综合管理、“散乱污”整治等工作。分管工业运行科(民营企业科)、口岸科(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从化口岸车检场管理所、从化口岸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
余峰 |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
负责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跟踪、商贸管理、外经外贸等工作。分管招商科、项目管理科、商业流通管理科、外经贸管理科、温泉财富小镇服务中心、总部经济办。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