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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根据(穗编字﹝2019﹞121号文)批复,广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挂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牌子,参照公务员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市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汛旱风灾害应急救援及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等。
(二)广州市地震局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牵头编制本市防震减灾规划,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地震应急救援,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等。
(三)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挂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广州市林火监测中心牌子)
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科学研究及相应工程技术开发、以地震监测预报为基础的震灾综合防御工作,承担地震监测台网和设施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应急、防灾避险相关的公益宣传、文化推广、体验实训、能力考试及应急安全技术研发等工作;承担林火监测职责,协助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技术、装备、信息及后勤等保障工作。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黄彪的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伟强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2100433B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公务接待、机关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地方志年报编写的统筹组织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审批管理处)。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市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备案以及相关协调工作,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权责清单,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新闻宣教处。组织指导应急管理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门户网站管理、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四)应急指挥处。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信息接报工作,办理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综合协调处。综合分析全市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奖励工作;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科技和统计处。统筹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项目应用,建立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共享、管理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的科研、技术示范及技术推广、专家队伍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组织指导灾情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组织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的协调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八)综合减灾和物资保障处。组织拟订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避难设施规划并推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编制城乡应急空间规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测、地震灾情速报等工作;编制本市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九)火灾防治管理处。组织指导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协调有关消防管理工作。
(十)汛旱风灾害救援处。指挥协调水旱、冰冻、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风、抗旱调度;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准备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总体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
(十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负责本市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依法处罚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接收和登记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核销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您好,据了解,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地址: 市桥东兴路18号 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是广州市政府组成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的国有土地进行规划,对国有土地的征用、转让进行管理和有关地产开发等与国土资源...
基本包括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未开工前的准备,包括预案编制、人员培训、物质准备)。二、实施阶段(应急事件发生,按事先准备的预案实施应急反应)。三、对应急事件处理的总结。
增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镇光明西路 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 → 地铁6号线 → 广增9线,全程约70.1公里 1、从广州市步行约490米,到达公园前站 2、乘坐地铁1号线,经...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强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岳炎、詹少卿、陈文彪、李润培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郑程藩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彭超盼、周雪芳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一级调研员:李增华、李汉超、夏帮军
总工程师:李润培
应急管理预案
富顺川宏蜀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综合指挥能力, 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 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 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一、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玲郗 副组长:周晓明 成 员:朱建新、雷继宇、黄智、林立 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 0813-7195489, 应急车辆:川 CQG380、川 CU3301、川 CW2750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 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 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 律停止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拆迁范围的公告
穗房延拆字[2013]2 1-1号我局于2013年7月9日核发延拆许字[2013]第2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延拆字[2013]21号房屋拆迂公告予以公布,批准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拆迁荔湾区和平西路地段的期限延至2014年7月22日止。根据市规划局《关于52宗拆迁许可有效地块涉及文化遗产情况的复函》(穗规[2013]2385号)及拆迁人有关调整拆迁地点
2020年12月,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获“广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100433B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乡应急空间、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
(三)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一般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指挥协调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部门、各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按中央有关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协调消防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2021年11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