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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规定如下:

一、凡设立于中国境内

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

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

1.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母公司对于被投资企业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在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之内:

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三、合并会计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损益表;

3.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4.合并利润分配表。

四、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

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凡涉及到子公司,即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本身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

1.子公司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同的会计政策;

2.与母公司及与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业务往来、债权债务、投资等资料;

3.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资料;

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明细资料;

5.其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需要的资料。

五、母公司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应当统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使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编报相同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

六、母公司应当统一采用的会计政策 

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规定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当子公司与母公司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差异不大,并且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时,母公司也可直接利用该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七、母公司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对子公司进行的权益性资本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1.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其所拥有的数额、并将其计入本期投资损益,同时按照该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在增加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减少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收到子公司分来的利润时,母公司应作为长期投资减少处理。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2.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以外的原因,如接受捐赠、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所拥有的数额,按照计算确定的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的数额。

1.对于因子公司接受捐赠和对资产进行法定重增值所引起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接受捐赠和确认的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应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对于因子公司接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在外币投资折算差额为贷方余额时,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外币折算差额为借方余额时,母公司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八、对于境外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

母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境外子公司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额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并以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后的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于境内子公司采用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编报的会计报表,也应当按照本规定将其会计报表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2.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3.“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

4.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5.年初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的数额列示。

2.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1.损益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也可以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在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时,应当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平均汇率根据当期期初、期末市场汇率计算确定,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计算确定。平均汇率计算方法一经采用,前后各期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2.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损益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

3.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的“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4.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数额计算列示。

5.上年实际数按照上期折算后的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数额列示。

3.财务状况变动表。

1.有关收入、费用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或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2.有关增减长期负债、增减长期投资以及增减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3.有关资本的净增加额项目,按照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4.其他项目均按照折算后的子公司的其他报表相应项目的数额列示或计算填列。

5.“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中的“流动资金增加净额”项目,按照“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中的“流动资金增加净额”列示。

6.“流动资金来源合计”减去“流动资金运用合计”后的余额与“流动资金增加净额”不一致时,其差额在“流动资金运用合计”项目之后,“流动资金增加净额”之前,单列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九、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在相互抵销下列项目的基础上,合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1.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规定。

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贷方余额时以负数表示)。

对于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母公司应当比照上述做法,将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相对应另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有关项目中相应的数额相互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包括应收、应付、预收及预付等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应付和预收等项目,贷记应收和预付等项目。

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的债券,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当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应付债券”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项目。

对于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长期投资中债券投资的数额高于相对应的应付债券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贷记“长期投资”项目;当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的数额低于相对应的应付债券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长期投资”项目,贷记“合并价差”项目。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后,其已抵销的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数额也应予以抵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坏账准备应当以抵销后应收账款计提的数额列示。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抵销已抵销的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

对于以前会计期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因内部应收账款抵销而抵销的坏账准备的数额,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坏账准备”项目,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对于本期内部应收账款增加而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坏账准备”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对于本期内部应收账款减少而冲销的坏账准备进行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管理费用”项目,贷记“坏账准备”项目。

3.存货项目中,由内部销售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应当予以抵销,并以抵销后的数额列示。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损益表中有关部分。

4.固定资产等有关项目中,由于内部销售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应当予以抵销

5.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

6.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的数额根据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列示。

十、合并损益表

合并损益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损益表为基础,在抵销下列项目的基础上,合并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

1.内部销售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时,应当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从内部购进该货物所发生的购进成本的数额(即出售公司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

2.内部销售商品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时,应当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存货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商品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商品的成本数额(销售商品公司销售收入减去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存货”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抵销)和“营业成本”项目。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根据销售商品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乘以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确定。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3.在内部销售商品部分售出的情况下,应当分别已实现内部销售的数额和未实现内部销售的数额进行处理。

4.对于上一会计期间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处理

①上一会计期间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内部销售形成的存货,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视为本期销售实现处理,其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视为本期实现利润处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根据上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存货中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

②上期结转存货应当视同本期购进的存货处理,并以此分别按照上述(1)至(3)的情况,抵销内部销售收入、内部销售成本和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交易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一方销售自身的产品,另一方购买对方产品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固定资产购售活动。

1.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①将内部销售收入与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相互抵销,即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该产品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该产品的销售成本的数额;在合并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②在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内,每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都必须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直至该固定资产退出企业集团止。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其数额为上一会计期间该固定资产原值中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

2.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①在发生该固定资产交易的会计期间,应当进行如下抵销处理:

在发生固定资产交易的当期,应当将内部销售收入与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相互抵销,即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交易的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交易的销售成本的数额;在合并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在计提折旧时,还应当将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抵销。抵销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在采用直线法时,即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总额除以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贷记“管理费用”等项目。

②在发生该固定资产交易以后的会计期间到该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止,应当进行如下抵销:

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将内部购进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抵销。其抵销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原价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以前会计期间已计入累计折旧的数额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

③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应当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总额减去报废清理以前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已计入以前各期折旧费用的数额(即已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后的余额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和“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项目。其中抵销管理费用项目的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将其固定资产交易视为企业集团外交易。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抵销处理。

3.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发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利息支出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财务费用”等项目。

4.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权益应当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的有关规定。

5.子公司“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即为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应当在合并损益表中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在“净利润”项目之前列示。

6.全部损益减去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损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

十一、合并利润分配表

合并利润分配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利润分配表的数据为基础,通过抵销子公司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在合并工作底稿编制中,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编制如下抵销分录进行抵销:

1.对于全资子公司,应当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项目和母公司损益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项目、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相互抵销。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权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

在上述抵销发生抵销差额时,其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贷记“合并价差”项目;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

2.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项目、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相互抵销。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其中,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根据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计算确定。

在上述抵销发生抵销差额时,其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贷记“合并价差”项目,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

十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损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基础编制。

1.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应当作为流动资金来源(或作抵销流动资金来源项目)处理,其数额在“流动资金来源”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之前,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反映。

2.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作为流动资金来源处理,其增加的数额在“其他来源”中“资本净增加额”项目之后,单列“少数股东资本增加额”项目反映。

3.子公司将利润分配给少数股东,应当作为资金运用处理,其分配的数额在“流动资金运用”中“利润分配”与“其他运用”之间,单列项目“少数股东利润分配”项目反映。

十三、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

合并会计报表除附注会计报表应附注的事项外,还应当附注如下事项: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所持有的各类股权的比例;

2.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增减变动情况;

3.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即本规定第二条第3款所规定的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名称、持股比例)、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以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投资的处理方法;

4.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非子公司(即本规定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被投资企业)的有关情况,包括名称、母公司持股比例以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原因;

5.子公司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在未进行调整直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在合并会计报表中说明其处理方法;

6.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经营业务与母公司业务相差很大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有关资料。

7.需要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四、本规定使用的下列术语, 

定义如下: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母公司,是指通过对其他企业投资,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的投资企业。

子公司,是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公司,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控制权,是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权益性资本,是指能够据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经营决策有投票权的资本。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程序和处理方法。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拥有的份额。

外币,是指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是指将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揭示的子公司会计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揭示的会计报表。

内部交易,是指由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范围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

十五、合并会计报表格式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损益表

3.合并利润分配表

4.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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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一、合并范围的理论阐释

合并范围的控制权标准。确定合并范围最重要的标准就是控制权标准。控制权标准包括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判断控制权,可以从这两方面来看。

从数量标准来看,控制权对应的持股比例为大于50%,即当投资企业拥有超过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时,被投资的子公司应纳入投资母公司的合并范围。而从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来分析,有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直接和间接持股三种情况。在这三种情况中,直接持股情况下持股比例可直观获取;而后两种情况下持股比例需加以计算,并且计算方式的选择涉及以下两种观点:其一,加法原则观点。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被投资企业中所间接拥有的股权份额即是子公司在其被投资企业中直接拥有的份额。如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份而使之成为其子公司,B公司又拥有C公司80%的股份,那么A公司在C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份额即是80%。依加法原则观点判断,C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其二,乘法原则观点。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被投资企业中所间接拥有的股权份额应为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与子公司拥有其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份额的乘积。那么A公司在C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份额即是48%(60%×80%)。依乘法原则观点判断,C公司并非A公司的子公司。

从质量标准来看,有法定控制权和实质性控制权之分。这两种控制权均是指在不满足数量标准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法定控制权是指母公司依据法律文件或协议的规定而具备的控制权。实质性控制权则是指拥有的股权不超过50%但由于被投资公司股权分散等原因而在事实上可以实施的控制权。显然,法定控制权和实质性控制权是对控制权判断标准的拓展。

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根据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可以判断控制权的存在是界定子公司属性的关键性条件,但是控制权标准只是界定合并范围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换言之,纳入合并范围的一定是子公司,即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并非所有因控制关系而界定的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这种虽存在控制关系但不纳入合并范围的特殊情况,往往是母公司所实施的控制权是暂时的或受到限制等原因造成的。

二、合并范围的国际惯例

美国会计准则。就控制权判断的数量标准,美国会计准则对间接持股情况下采用加法原则或乘法原则的选择并不明确,而就质量标准,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号意见书指出:控制的能力在未拥有多数股权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例如通过合同、与其他股东的契约或法令规定。这显然是对法定控制权的规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年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合并财务报表:目的和程序》中则突破了现行准则中要求多数股权和具有法定控制权的规定,将控制权扩展延伸为具有实质性控制能力。该征求意见稿将质量标准定为:①在公司管理机构的选举中有权投多数票或有权任命公司管理机构的多数成员;②在公司管理机构选举上有较大份额的少数表决权,而其他方或其他组织没有如此较大份额的表决权;③有独特的能力,能获得公司管理机构选举中的多数表决权;④通过拥有可转换证券等方式获得的任命公司管理机构多数成员的权力。具体分析可知,除第①项仍属法定控制权外,其余几项均属于实质性控制权。

就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来看,美国第9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规定:①控制是暂时的;②子公司在外汇管制或其他政府限制条件下经营,以至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能力存在重大疑问。对于第①项,该准则并未解释,直到1999年的征求意见稿才对此作出解释:如果母公司在收购子公司之日计划或被迫在一年内放弃对该子公司的控制,那么这种控制即为暂时的;如果收购日的条件使得可能需要以长于一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对子公司的最后处置,而这一条件并非管理当局可以控制,那么时间也可长于一年。对于第②项,该准则列举了子公司处于法律重整或破产期,控制权掌握在接管人或托管人手中而非母公司手中,或外国子公司处于严格的外汇管制及其他政府控制之下的实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9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发布之前,美国会计准则允许当子公司是非同质公司时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其中非同质公司指的是与集团内其他公司的业务不同的公司,如对于一个制造业企业集团内的租赁、房地产、保险业公司即为“非同质公司”,而这一规定在当时造成了严重的“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效应。

英国会计准则。就控制权判断的数量标准,英国会计准则对间接持股情况下采用加法原则或乘法原则的选择也未明确说明。就质量标准,英国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与1989年《公司法》的规定相同,后者将控制(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质量标准定义为:①能任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②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单独控制了多数的表决权;③有权通过被投资者的章程或控制合同实施决定性影响;④拥有参与性权益,并且实际上能实施决定性影响或以统一基础实施管理。其中,第④条标准也涉及了实质性控制标准。

就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规定:①其业务与集团内其他公司完全不同;②母公司的权利受到长期的严格限制;③母公司持有该子公司是为了在近期出售。第①项显然类同于美国会计准则所认定的“非同质公司”;第②项则类同于美国第9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第②项,其实例如处于破产程序的子公司,其控制权转移给了接管者;第③项则类同于美国第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第①项,其含义是购买方的权益已经确认,母公司将在获得该子公司之日起近一年内出售该子公司。

2004年5月24日,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对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子公司会计”的改善:法定要求》,其中要求取消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中“其业务与集团内其他公司完全不同的子公司可不纳入合并范围”的规定。可见,考虑到“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效应的影响,英国会计准则也有将非同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趋向。

国际会计准则。对控制权判断的标准,国际会计准则与美英会计准则一样未予明确。就质量标准而言,2003年12月发布改进后的第27号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规定,如符合以下条件,即使当母公司拥有另一企业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也存在着控制权:①根据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②根据法规或协议,拥有统驭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③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会议上,有权投多数票。针对第②项“有权统驭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它强调应考虑存在股票买入期权、可转换债券等潜在表决权的影响,同时还应考虑潜在表决权是否可以在当期实施的相关合同条款或实施期限,但是管理层是否将潜在表决权转换为实际表决权的意愿及其是否具备转换的财务能力不在考虑之列。这一点显然也考虑了实质性控制权的问题。

关于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改进后的第27号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规定:①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准备在近期出售的子公司:其一,购买和持有该子公司就是准备在购买后一年内处置,因而控制是暂时性的;其二,管理层正在积极地寻找购买者。②因子公司清算、被债权人接管等原因而使母公司失去对其控制权的子公司。同时该准则还规定,不得因子公司的业务与母公司不同而不合并该子公司,并取消了原来对于在严格的长期性限制条件下经营从而大大削弱其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的子公司不予合并的规定,其原因在于,经营受到长期严格限制并不一定表明母公司失去了控制权。

综上所述,美国、英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在控制权的判断上都试图或者已经引入了实质性控制权的标准,这种突破在实务中的影响值得关注。在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判断上,三者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趋同的。

三、对中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评述

从中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控制权的数量标准的规定看,它采用的是加法原则。在控制权的质量标准上它的规定为:①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③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而对可以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的规定是:①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②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③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④准备在近期出售而短期持有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⑤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⑥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此外,中国财政部于1996年发布的《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还规定:①当子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净利润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出的比率均在10%以下(不含10%)时,根据重要性原则,该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②特殊行业(银行和保险业)的子公司,可以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暂行规定》及《复函》中对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规定,笔者认为:首先,中国在数量标准上采用加法原则判断标准是可取的。加法原则的基点是:在子公司中,母公司不但拥有自己过半数的股份控制权,而且通过自己控制的股权的主导影响,客观事实上控制和支配了子公司的少数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加法原则考虑的是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非乘法原则所单纯考虑的绝对持股份额,从而弥补了乘法原则的不足。其次,中国在质量标准上采用的仍然是法定控制权标准,尚未涉及实质性控制权。实质性控制权标准将赋予企业管理当局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而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说明中国会计职业界的职业道德水平亟待提高。因此,尽管中国也有认股权证、股票期权、可转换债券等有潜在表决权的工具,但仍暂不引入实质性控制权标准是符合时宜的,否则极可能会加剧会计信息失真。再次,在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判断上,尚有以下几点有待完善:

特殊行业的子公司不应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理由是:①随着现代企业集团的发展,跨行业合并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实,正如早已司空见惯的多行业经营的单一企业的报表信息有用一样,合并了与母公司经营业务性质不同的子公司的信息也应是有用的。②不将此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将低估了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高估了投资报酬率,同时歪曲了负债与股东权益比率,其“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行为所提供的合并会计报表信息才真正是不甚恰当且有误导之嫌的。③虽然合并会计报表本身是一个主要的报告工具,但这并不能否定额外的财务信息列示的可能性,和将与母公司经营业务性质不同的子公司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相比,列示分部报告能更充分披露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是一种更为完善的解决途径。

转产的子公司不应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理由是:①转产本身并不意味着母公司的控制权受到了限制,甚至有时转产的决定就是由母公司所作出的。②转产并不意味着子公司将转为从事与母公司性质不同的经营业务,也可能是由从事与母公司性质不同的经营业务转为与母公司性质相同的经营业务;即便是转为从事与母公司性质不同的经营业务,如前所述,也应该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应当明确暂时性控制的具体定义。美国、英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暂时性控制”的界定是较为具体的,而中国《暂行规定》在这个问题上较为模糊,从而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操纵的契机。具体而言,“暂时性”时间界限的长短需要明确界定:“拟出售”的判断也应当有相应的董事会决议等类似的依据,否则暂时性控制的判断无所适从。

应当明确已委托给其他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由其他企业承包、租赁的子公司是否应当纳入合并范围。《暂行规定》未对此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如果在其他企业托管、承包或租赁子公司时,母公司仍承担该被托管、被承包或被租赁的子公司的经营风险,这时该子公司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如果被托管、被承包或被租赁的子公司在托管、承包或租赁期间的盈亏风险均由其自身承担,而且托管、承包或租赁的期限较长,预期届满时其他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取得该子公司所有权时,母公司则不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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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局限性

这表现在: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权人对企业的债权清偿权通常针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不针对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所反映的资产不能满足母、子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2.合并会计报表将母公司及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合并起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难以从中直接得到他们所需的决策有用信息,如他们所投资的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

3.利润分配包括向股东分派股利,要以个别会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价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将来分派股利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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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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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程序

一般包括:

1.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

2.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

3.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4.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

5.抵消年初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若有少数股权,还要确认相应部分的少数股东权益。

6.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并在其有效年限内加以分配和摊销。中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价差不作选择的分解、分配和摊销,而是直接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荐下。

7.若有少数股权,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确立当年属于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净利润,应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8.抵消母、子公司间的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用户根据事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定义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条件,软件根据定义时设计的数据传递、数据计算公式等自动完成合并会计报表工作。软件能够自动抵销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投资等的影响,能够就某些报表项目进行必要的抵销处理。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一般有两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实务中多采用经修正的当代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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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编 制

1、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前提准备事项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涉及到数个法人企业实体,为了使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集团的真实情况,必须做好以下前提准备事项: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日及会计期间。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3)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对子公司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会计报表进行折算。

2、合并会计报表的种类及编制原则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它们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情况,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并会计报表体系。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除了要符合一般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以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

(2)一体性原则。

(3)重要性原则。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

(1)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2)将母公司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进行加总,得出个别资产负债表、个别利润表及个别利润分配表各项目合计数额。

(3)编制抵销分录,将母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对个别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

(4)计算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额。

(5)填制合并会计报表。

4、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主要有: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母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债权债务之间的项目;存货项目,即内部购进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固定资产项目,即内部购进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无形资产项目,即内部购进无形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盈余公积项目。

(1)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

①在全资子公司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数额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应当全额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不一致时,其差额作为合并价差处理。

②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应当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拥有的数额相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则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我国规定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应当在"负债"类项目与"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间单列一类反映。

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拥有的数额不一致时,其差额作为"合并价差"处理。

(2)内部债权与债务项目的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应付债券与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的内部债权、债务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应收股利与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

(3)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予以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按照集团内部销售企业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等项目,按照其销售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项目,按照当期期末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贷记"存货"项目。

(4)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予以抵销,下面以固定资产为例来说明其抵销处理,无形资产的未实现销售利润的抵销处理与此相似。

(5)盈余公积的抵销。

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时,已经将子公司提取的所有盈余公积全部予以抵销,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由单个企业按照当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计提。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所构成的企业集团来说,则是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计提盈余公积。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当期净利润作为提取盈余公积的基数。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子公司的净利润对应的就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母公司当期提取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中已经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数额,即包括了子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数额。这样从整个企业集团来说,子公司当期净利润在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分别作为其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计提两次盈余公积。子公司当期提取的盈余公积,作为其利润分配一部分,意味着子公司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少,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情况下则意味着企业集团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减少。因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应当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调整合并盈余公积的数额。

5、编制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

编制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时需要抵销处理的项目主要有: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项目;内部投资收益项目,包括内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项目、内部权益性资本投资收益项目;管理费用项目,即管理费用中的内部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

(1)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的抵销。

在进货企业将内部购进的商品用于对外销售时,可以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内部购进的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

第二种:内部购进的商品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形成期末存货。

第三种:内部购进的商品部分实现对外销售,部分形成期末存货。

在购买企业将内部购进的商品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时,则形成其固定资产,因此,对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进行抵销时,应分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6、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合并现金流量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流出数量以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现金流量表要求按收付实现制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所引起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其编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对外报送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编制,在采用直接法的情况下,以合并利润表有关项目的数据为依据,调整得出本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数量,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大类,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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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理论分析

合并会计报表视企业集团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其所控制的资产、承担的负债、实现的收入、及发生的费用等信息。中国企业集团不是纳税主体,合并会计报表也不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缴纳所得税、分派股利的依据,它仅仅具有提供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信息的作用。当一家企业(即控股公司)事实上控制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时,前者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将其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和事实上可以控制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有人认为,若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性质有很大不同,合并报表意义不大,可不予合并;也有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情况,而各成员企业无论经营性质差异多大,会计报表均可合并,因此应当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中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此无明确规定。

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应当统一与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报表决算日、会计期间和记账本位币;对境外子公司以外币 表示的会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折算为以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资本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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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目标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理论主要包括“谁是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信息”。对于前者主要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从国际上看,实体理论成为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主流理论已是大势所趋,美国FASB近年来在这方面的立场尤其明显。从我国现阶段经济环境的特色及变化趋势看,采用实体理论也较为合理。实体理论认为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是为企业集团的所有资源提供者编制的。随之而来的是应向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哪些信息,他们关心的不是某个单一企业,而是整个企业集团,要掌握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信息。而提供这些信息的合并会计报表,其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及主要项目等相对个别会计报表而言都有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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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内容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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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概述

合并报表由企业集团中的控股公司(母公司)于会计年度终了编制。主要服务于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但也有人认为,服务于企业集团所有股东和债权人,包括拥有少数制股权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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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英文名称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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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准备工作

合并会计报表的准备工作:

(一)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

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在调整为权益法时需注意考虑如下因素:

1.如果是非同一控制的背景,需以子公司公允后的口径为调整依据;

2.如果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需以抵销未实现交易损益后的子公司净利润来认定投资收益;

(二)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三)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期间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四)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将子公司的账表数据按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标准为基础进行公允口径调整后再进行合并数据的处理。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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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文献

电力施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问题研究 电力施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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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电力施工企业也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但是在大力求发展的同时,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同样需要加快改革提升的速度,以便能够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在内部管理当中,财务管理尤其是会计报表工作十分重要,合并会计报表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提升管理工作质量,而如何切实提高合并会计报表工作的质量则需要我们就合并会计报表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重点探讨电力施工企业在合并会计报表方面的相关问题。

某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暂行规定 某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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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教财[2000]1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合理反映工程造价,堵塞漏洞、节约投资,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我校各种资金来源的基建工...

合并会计报表的抵销分录编制

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及范围

为了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应以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为主,来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

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就要抵销不属于集团的收入、成本、利润、债权债务及投资等;属于集团对外的上述内容是不能抵销的,否则合并数就为零。所以,编制抵销分录应站在集团角度来思考问题。否则,就会虚增集团的收入、成本、利润、债权、债务以及投资等。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包括: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2)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下(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投资企业,仍应纳人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1)母公司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达成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2)按章程、协议母公司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经营政策。

(3)母公司有权任命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等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

(4)母公司在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会议上有过半的投票权。

应注意是,尽管有的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的权益性资本,但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主要有:

(1)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过半数的权益性资本,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份,但A公司认为B公司无发展前途打算在股票价位较好时,出手卖掉,说明A公司对B公司投资不再具有长期股权投资的性质,应作为短期投资处理,不能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如果子公司仍能持续经营,并不准备宣告破产,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仍控制着该子公司,则仍然必须将其纳人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资金调度受限的境外子公司。

二、集团在连续编报情况下,应如何编制抵销分录

对以前集团内部已做抵销的事项,在本年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还要对以前已做抵销的事项,继续做抵销。其理由是,以前做的抵销分录只是在以前的工作底稿上抵销,并没有记人母、子公司任何一方的会计账簿,所以个别会计报表并没有做抵销。

涉及以前个别会计报表属于影响利润表项目的,如管理费用(多提折旧、补提或冲提坏账准备、补提或冲提存货跌价准备等),财务费用(发行债券方年末计提的利息),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多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以前抵销分录中影响以前的“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到本年为“年初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到损益项目的,即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项目的,如集团内部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付债券与长期债权投资;应付利息与应收利息;应付股利与应收股利;其他应付款与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与所有者权益项目等的抵销。

以前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合并数”已抵销了集团内部交易、债权债务及投资等事项,但个别会计报表并没有抵销,本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又以以前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进行加总,如果不对“合计数”中重复因素作抵销处理,这样就与以前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数”不相一致。

(一)、影响利润表项目的事项的抵销分录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对以前提取的盈余公积抵销)

固定资产原价(对以前固定资产原价中虚增集团利润抵销)

主营业务成本(如果以前存货在本年全部未售出,应贷:存货)

无形资产(对以前无形资产中虚增集团利润抵销)

营业外收人(对固定资产退出集团时原未实现利润转为已实现利润的抵销)

借:累计折旧(对以前多提折旧的抵销)

坏账准备(对以前多提坏账的抵销)

营业外收人(对以前集团内部固定资产交易产生的净收益的抵销)

存货跌价准备(对以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抵销)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二)、影响资产负债表及利润分配表项目的事项抵销(按本期累计余额抵销)

借:应付(票据)账款

贷:应收(票据)账款

借:应付债券

合并价差(或贷)

贷:长期债权投资

借:应付利息(股利)

贷:应收利息(股利)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例:天龙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需对外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天龙公司在2003年1月1O日以4200万元购买绿云公司60%股份。在购买日,绿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假定天龙公司对绿云公司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摊销年限为1O年。

绿云公司2003年度,2004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和800万元,绿云公司除按净利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外,未进行其他利润分配。假定除净利外,绿云公司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天龙公司2004年12月31 Et应收绿云公司账款余额为600万元,年初应收绿云公司账款余额为500万元,天龙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天龙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中含有一项从绿云公司购人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属于2003年1月15日以500万元的价格购人。

绿云公司转让该项无形资产时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天龙公司对该项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为1O年。

要求:编制2004 年天龙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合并抵销分录。

本例显然是一个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案例,天龙公司拥有绿云公司是在2003年,在2003年已编制合并会计报表,2004年又要连续编制,对2003年已在工作底稿中抵销的项目今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以前已做抵销的项目今年还要继续抵销。

(1)抵销天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绿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本例的股权投资差额=4200—6000×60% =600(万元),每年摊销股权投资差额6o万元。200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003年投资成本4200万元一2003年末摊销股权投资差额贷方余额6O万元 2003年实现净利按60%增加长期股权投资(1000×60%)=4740(万元)2004年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003年按60%享有绿云公司实现净利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0×60% 一02年末摊销股权投资贷方60=420(万元)。

2004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的累计期末余额=4740 420=5160(万元)

“盈余公积”累计余额为(1000 800)×15%=270(万元)

“未分配利润”累计余额为(1000 800)×85%=1530(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累计金额为(4000 2000 270 】530)×40%=3120(万元)

所以,2004年末天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同绿云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4000

资本公积 2000

盈余公积 270

未分配利润 1530

合并价差4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160

少数股东权益 3120

(2)抵销天龙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①对2003年在工作底稿中已抵销的提取盈余公积再抵销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1000 X 15% X 60%)90

贷:盈余公积 90

②抵销2004年提取盈余公积

借:提取盈余公积(800×15%X 60%) 72

贷:盈余公积 72

(3)抵销天龙公司的投资收益和绿云公司的利润分配

借:投资收益(800×60%) 480

少数股东收益(800×40%) 320

年初未分配利润(1000 x 85%) 850

贷:提取盈余公积(800X 15%) 120

未分配利润 1530

(4)抵销内部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

①应付账款、应收账款,按截止2004年期末累计余额抵销

借:应付账款 600

贷:应收账款 600

②对2003年在工作底稿中抵销的坏账准备在2004年应继续抵销

借:坏账准备(500 X 5%) 25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25

③抵销2004年提取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5

贷:管理费用 5

(5)抵销内部交易无形资产未实现利润和多摊金额

①对2003年在工作底稿中已抵销的无形资产未实现利润再抵销,直到该无形资产退出集团为止。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无形资产 100

2003年已在工作底稿中抵销的多摊销的无形资产,在2004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继续抵销。

借:无形资产 1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0

③抵销2004年多摊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10

贷:管理费用 10

综上所述,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情况下,应始终站在企业集团角度思考问题,认真区分哪些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对涉及利润表项目,在上年或以前年度已做抵销的,在本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做调增或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涉及其他报表项目的也要做调增或调减处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项目,在上年或以前年度已做抵销的,在本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按截止本年末累计余额抵销,这样做的好处是,简化了合并会计报表的抵销分录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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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基本内容设计合并会计报表的设计

合并报表的内容和个别报表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需要增加若干个项目以满足反映企业集团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变动情况的需要。

1、基本前提: 合并范围:凡是被母公司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均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的核算方法采用权益法。

统一集团内部的会计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统一母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对子公司以外币编制的报表进行合并前,先折算为母公司采用的记账本位币。

2、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前的准备工作:

(1)设计汇总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事项资料的有关报表。

(2)规范子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3)规范子公司的基础工作。

3、合并会计报表的设计: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了解各个报表的设计原理即可。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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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的抵销分录抵消分录

合并抵消是指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之间所存在的差异进行抵消。母公司在合并抵消时所编制的会计分录称之为合并抵消分录。合并抵消分录的编制目的和作用是为了消除内部交易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之间所存在的差异,使内部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反映与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反映一致,但这种一致性仅仅是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抵消项目主要有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母子公司之间内部往来项目、存货中未实现利润项目、固定资产项目、无形资产项目和盈余公积项目;合并利润与利润分配表的抵消项目主要有内部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内部投资收益项目、管理费用项目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等;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抵消项目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与利润分配表时一并处理。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变动情况。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母公司不再需要返提子公司的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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