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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北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加挂市安全生产检验评价指导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受理群众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新、扩、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的检测检验、安排评价、安全技术咨询;指导社会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开展工作。
(二)淮北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挂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编制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编制安全生产救援预案,负责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力量,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并对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布预警信息。
(三)淮北市煤炭管理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法开采和经营行为。
(四)市地方煤矿监测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地方煤矿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情况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负责对全市地方煤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矿的安全监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承担市煤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地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加挂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安全生产、地方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民用****品和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和规程;研究拟定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的市控标准并组织实施。
淮北市安监局
(二)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
(三)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承担的专项监察、监督工作。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结案。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负责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七)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及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九)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规范工作。
(十)负责地方煤矿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地方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全市地方煤矿行业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
(十一)负责地方煤矿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我市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
(十二)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档案、接待、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值班、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的措施、办法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并负责全市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工作及奖惩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全市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并综合协调省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电力、贸易、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烟草、盐业、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教育等行业的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管一科
监督检查地方煤矿行业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和矿井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核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地方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签订安全责任状及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地方煤矿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协调配合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助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二科
依法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企业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地质等安全规程和标准;指导、协调、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定期分析,预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式;研究、协调、解决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协调配合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助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管三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石油、化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负责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协调配合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助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铁路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保留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协调确需在单位办理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六)宣传培训科
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并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等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工作。
(七)法规事故处理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和地方煤炭行业管理以及工矿商贸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综合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理论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指导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法制工作,协助相关科室执法;承办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依法组织对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各类伤亡事故综合统计和分析上报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承办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批复结案和跟踪落实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八)规划科技科(煤炭行业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规划;负责拟定地方煤炭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负责新建、改扩建煤矿初步设计的初审、审批和上报工作及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地方煤矿瓦斯防治等重大技术设计、方案等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上报、年检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负责安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地方煤矿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依法经营状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的煤炭经营企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变更及年审的有关工作;掌握和分析我市煤炭经营动态,提供煤炭经营信息,协调煤炭经营企业与煤矿企业、用户单位及有关部门关系;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煤炭产品质量。
(九)职业健康监督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电话:83722919 传真:83722877 邮编:116011 市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电话:84800970 技术支持:大连市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1、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2、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3、在查询服务页面,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
党组书记、局长曹宏新领导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及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韦群智协助分管监管二科、宣传培训科、职业健康监督科、纪检监察室、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监察二队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启铜协助分管办公室、法规事故处理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浩海协助分管监管一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监察一队、地方煤矿监测监控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敦福协助分管综合协调科、监管三科(行政许可科)、党务工作、安全监察三队工作。
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城市转型、打造精致淮北”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
2013年9月22日上午,市安监局召开局务会,专题学习“加快城市转型、打造精致淮北”专题研讨班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把握建设精致淮北的精神实质,脚踏实地、创新实干、奋勇争先,不断开创安监事业的新局面。
会议指出,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监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各类安全事故控制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良好态势。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紧贴建设精致淮北总目标,深入贯彻“加快城市转型、打造精致淮北”专题研讨班精神,一是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局班子成员分别就产业精良、文化精深、城市精美、作风精细做宣讲报告;二是结合临涣工业园区的建设成立领导小组,主动为入园企业提供服务;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100433B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安监政法 [2003]49 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局、总公司 (集团 )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切实落实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严肃查处生产安 全事故,现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我 局。 附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2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 准确地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 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或与生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安监管危字〔 2007〕4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 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原国家 经贸委令 35 号)、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 <危险化学品登记 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 [2002] 第 103号)、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 字[2005]155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全 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 (化登字 [2005]14 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现将我局制 定的《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见 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 附件: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1.淮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淮北市规划监察大队
3.淮北市规划档案馆
4.淮北市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是淮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主办!
淮北市装饰管理办公室是淮北市住建委直属单位。
淮北市装饰管理办公室是淮北市住建委直属单位,拟定全市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装饰装修市场,负责管理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监督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