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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将立足全省住建领域现有行业信息资源,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执法监督等分散业务进行统一顶层设计,统一系统架构,推行“多网合一”“多系统合一”,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多行业资源共享。
方案要求,省市县分级负责搭建本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全省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等。
为宏观掌握全省行业动态,我省在住建部要求建设的业务指导系统、监督检查系统、综合评价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用维护系统基础上,拓展谋划了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城市管理行业监管、村镇建设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4个行业应用监管系统。
省级系统部署在省住建厅,在共用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拓展建设应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基础环境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并预留业务功能拓展接口。今年省级系统建设内容主要是5大基础系统和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业务。省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执法监管平台基本成熟,不再重复建设,直接并入。供水信息监管平台调整完善后,直接并入。
市级平台部署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由各市负责建设。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验收。市级平台在共享国家平台、省级系统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建设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系统,形成“1平台”即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4大行业应用监管体系”(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城市管理行业监管、村镇建设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实现对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考核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目标,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县级平台联网运行。纵向对接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及县级平台,横向与相关市级部门信息共享。
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在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负责建设。在共享省、市级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基础上,优化拓展县级平台系统功能和业务应用,建设满足上级要求和本级工作需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级系统、市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乡建设管理系统)业务派遣、指挥协调、跟踪督办、绩效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
为保障“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的建设,各地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市县党委政府推动和属地网格化管理作用,积极筹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中心或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城管”体制机制。 2100433B
为提高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以“一张网”“一套库”“一个平台”为支撑,谋划建设“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11月底前,完成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并验收,实现与国家及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电话:(0311)87902703途经公交:9路、314路、旅游1路、78路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电话:(0311)87902703途经公交:9路、314路、旅游1路、78路
电子商务网签功能将摆脱繁杂的传统纸质合同,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网上签约的程序为: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
1 / 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 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 (2010 年版 )》的通知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冀建材 [2010]631 号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10.11.12 【实施日期】 2010.1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 目录( 2010年版)》的通知 (冀建材〔 2010〕63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节能环保工程材料设备的应用水平,限制、淘汰落后的产品和技 术,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决定 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
关于印发《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城管函﹝2021﹞1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全市(新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工作情况。
联系人:翟相斐 详见参考链接
邮 箱:详见参考链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7日
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工作统筹协调能力,推动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的要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按照“先简后难、先急后缓”“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系统建设思路,依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支撑服务平台,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验收,构建符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需求的“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省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厅“一张网”“一套库”“一个平台”为支撑,谋划建设“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11月底前,完成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并验收,实现与国家及
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建设原则
(一)统筹谋划、统一设计。以厅“一张网”“一套库”“一个平台”和“四项业务监管服务系统”总体框架为统领,立足全省住建领域现有行业信息资源,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执法监督等分散业务进行统一顶层设计,统一系统架构,推行“多网合一”“多系统合一”,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多行业资源共享。
(二)标准引领、强力推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组织推动,科学实施,分级做好行业数据资源梳理归集工作,制定统一、开放、可操作的数据标准、技术规范、建设评价指标和系统接入标准等,指导全省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三)规范建设、安全运行。按照“部省引导,分别推进,分级实施,逐级对接,互联共享”的要求,注重安全防控,规范建设科学化、智能化、规范化的业务模块,合理设计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和管理体系,确保各业务模块既能协同运行,又可独立使用,充分运用电子政务外网实现部、省、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安全无缝对接、平稳运行、数据共享、信息共用。
四、系统构架
(一)总体构架
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简称“省级系统”或“省级平台”)总体架构为“5 4 4 1 2”:即“5大基础系统 4个行业监管应用系统、4大技术支撑、1个综合性城市建设管理数据库和2个保障体系”。
“5大基础系统 4个行业监管应用系统”:“5大基础系统”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建设的业务指导系统、监督检查系统、综合评价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用维护系统;“4个行业监管应用系统”为城市建设行业监管系统、城市管理行业监管系统、村镇建设行业监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实现对全省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和综合评价。
“4大技术支撑”:即大数据计算平台、物联网平台、CIM可视化技术和视频AI平台,为省级系统提供技术支撑。
“1个综合性城市建设管理数据库”:即厅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数据库,包括内部业务数据、部门共享数据和外部获取数据,为省级系统“三大核心”(“三大核心”:即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2个保障体系”:是指标准规范保障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保障。
(二)逻辑架构
逻辑架构为“4横”。“4横”为部、省、市、县四级系统架构。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依托省政务云,通过政务外网联通部省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汇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相关行业数据,为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发挥“上传下达”作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大城管”格局,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增强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市、县政务云(其他云或本地部署方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冀办督函〔2020〕102号)和我省要求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或工作推进方案,按时完成与省级系统互联互通,及时补齐本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设计缺项、建设漏项、管理弱项等行业信息化短板,倒逼系统改进提升。
(三)应用架构
省级系统应用架构主要包括业务指导系统、监督检查系统、综合评价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用维护系统、城市建设行业监管系统、城市管理行业监管系统、村镇建设行业监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实现对全省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和综合评价。
市、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基础应用、运行监测、指挥协调、公众服务、数据汇聚、数据交换以及城市建设、
城市管理、村镇建设、执法监督(办案)等系统,实现城乡建设
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
(表见参考链接附件)
(四)网络架构
省级系统部署在省政务云上,通过省政务外网连接部、省、市、县城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形成覆盖部-省-市-县四级的互联互通网络体系,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通和四级监管。各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政务外网与省级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共享信息。行业主管部门用户可以通过政务外网访问部署在政务云的各业务监管系统,移动办公用户可通过VPN或VPDN访问系统。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12319公众号提出社会诉求和问题咨询、意见建议等。
(五)功能架构
为宏观掌握全省行业动态,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5 X”应用体系,拓展谋划了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城市管理行业监管、村镇建设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4个行业应用监管系统,住房城乡建设部特指的“X”在我省即为“4”。
1.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子系统
(1)供热信息监管
供热信息监管主要将已建成的省级供热平台进行数据转换后直接并入。
(2)供水信息监管
供水信息监管主要将已启用的省级城市供水全过程监管平台调整后并入。
供水信息监管包括供水设施、供水运行监测、供水信息投诉、供水水质监测及供水应急处置。其中:
供水设施包括:供水厂、供水单位;
供水运行监测包括:流量监测、供水问题;
供水水质监测包括:水质上报、统计分析、采样点、实时监控数据信息。
(3)排水信息监管
排水信息监管主要包括排水设施、排水运行监测及排水应急处置。其中:
排水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井盖、泵站、水位监测点;
排水运行监测包括:排水口堵塞、内涝积水、污水处理、视频监控。
(4)燃气信息监管
燃气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全省概况、运行监测、应急处置、考核评价、台账管理、投诉处置。其中:
全省概况包括:燃气经营企业信息、经考核合格的燃气从业人员信息、城镇燃气管道及门站信息;
运行监测包括:巡查巡检信息采集与监测、入户安检信息采集与监测、监控信息采集与监测、燃气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测。
应急处置包括:应急演练、报警信息。
台账管理包括: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台账、燃气事故台账、隐患整治台账。
(5)道桥信息监管
道桥信息监管主要包括道桥概况、道路桥梁运行监测及巡查养护信息,道路建设情况管理。其中:
道桥概况包括:道路、桥梁;
道路桥梁运行监测包括:超重车辆监测、道桥类型事件、桥隧健康监测、道桥报警信息,
道桥建设情况管理包括:项目信息、工作进展等。
(6)城市体检信息监管
2.城市管理行业监管子系统
(1)城市容貌监管
城市容貌监管主要包括街容街貌、户外广告、城市管理部件、秩序管理、城市管理事件、人居环境奖、美丽街区及精品街道等。其中:
街容街貌包括:建(构)筑物立面、沿街商家、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空间等;
户外广告包括:大型户外广告、沿街牌匾标识、其他类型广告;
秩序管理包括: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打乱建、各类围挡等;
人居环境奖包括:国家及国际人居环境相关奖项、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省人居环境范例奖。
美丽街区、精品街道、绿色社区包括: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工作动态和创建完成情况等。
(2)环境卫生监管
环境卫生监管主要包括清扫保洁监管、运输车辆监管、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垃圾分类监管、公厕监管、绿色社区及洁净城市。其中:
清扫保洁监管包括:道路清扫标段、保洁时间和环卫保洁人员、保洁质量等;
环卫车辆监管包括:清扫车、洒水车、渣土车、垃圾运输车等;
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
垃圾分类监管包括:投放、收集、处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公厕监管包括:公测基础信息监管、公厕保洁监管、公厕运行监管、APP公厕导视服务。
(3)园林绿化监管
园林绿化监管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古树名木、园林城市。其中:
公园按照面积分三类、绿地分五类、古树名木分古树、名木、古树群。
(4)历史文化保护监管
历史文化保护监管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
3.村镇建设监管子系统
(1)农村住房建设
农村住房建设主要包括到户管理及数据对接。其中:
到户管理包括:农户信息、农户住房信息、统计查询、信息预警。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监管、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监管、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情况及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其中: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监管包括:收集车辆、收集点(桶、箱)、保洁员数量;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监管:垃圾转运站、转运车辆;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情况:终端处理方式(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高温裂解炉、低温磁化炉、填埋场填埋等等)、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机废弃物利用。
(3)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数据管理、统计管理。其中:
基础信息包括:主管部门可通过电子台账对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信息进行查询管理;
数据管理包括:污水处理率、集中收集率、污泥处理率、达到标准情况等管理;
统计管理包括:各镇污水信息查询管理、有关数据分析管理、总结评价;
(4)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主要包括:保护项目管理、保护项目挖掘及保护对象修复。其中:
保护项目管理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5)建制镇建设
建制镇建设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进度管理、统计管理、整体考核及推广管理。其中:
基础信息包括:建制镇基础信息管理;
统计管理包括:建制镇基础信息管理、建制镇新增基础设施统计管理、建制镇其他有关项目统计管理。
4.执法监督子系统
(1)行政处罚
住建领域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实现网上办理,统一行政处罚文书、有关数据标准。
(2)举报办理
实现对举报案件的网上受理、转办和督办,市、县(市、区)住建、城管执法部门可通过系统反馈办理结果,对超时办理提出警示。
(3)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全省一般程序案件管理、执法机构管理、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执法车辆管理等功能。实现执法考评、执法数据、执法动态等资料网上报送、汇总。
五、建设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思路,省市县分级负责搭建本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省级简称“省级系统”或“省级平台”、市县级简称“市县级平台”),实现对全省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等。
(一)省级系统
省级系统部署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共用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拓展建设应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基础环境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并预留业务功能拓展接口。实现与国家、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对全省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等功能。
2021年省级系统建设内容主要是5大基础系统和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处业务。省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执法监管平台基本成熟,不再重复建设,直接并入。供水信息监管平台调整完善后,直接并入。
1.应用体系
在共享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开发建设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和应用维护系统,拓展4个行业监管应用系统(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城市管理行业监管、村镇建设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5 4”应用体系,并通过厅数据交换系统纵向对接国家、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横向与厅内其他信息系统数据融合,对外与省级相关厅(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一是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5大基础系统”
(1)业务指导系统:按权限共享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包括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和经验交流等功能模块。其中,政策法规模块应具备汇聚、共享和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功能;行业动态模块应具备汇聚、共享和展示地方城乡建设管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执法保障、信息化应用、改革进展、专项行动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功能;经验交流模块应具备接收、共享和交流地方城乡建设管理先进经验等功能。
(2)监督检查系统:包括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模块和12319公众服务号。其中,重点工作任务督办模块应具备指挥派遣、工作反馈和监督通报等功能;舆情监测模块应具备舆情采集、舆情督办、舆情分析和舆情报告等功能;应急管理模块应包括视频调阅(应能调阅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视频监控数据及其他视频监控资源)和应急跟踪等功能;12319公众服务号由国家平台统一开发,省级平台直接对接国家平台12319公众号公众诉求数据,拓展开展省级公众诉求上报、处置情况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功能。
(3)综合评价系统:包括评价指标管理、评价任务管理和评价结果生成等功能模块。其中,评价指标管理模块应具备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等工作评价内容,合理设置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指标说明、指标权重等评价指标库数据的配置管理功能;评价任务管理模块应具备基于评价指标库生成评价任务、分发评价任务、现场评价以及回传评价结果等功能;评价结果生成模块应具备基于评价指标数据和评价任务完成情况,按规定评价周期生成评价结果的功能,评价结果可采用文字、图表等可视化方式表达。
(4)数据交换系统(共用厅“一库一平台”):能够从“一库一平台”或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获取城乡建设管理基础、城市部件事件监管、城乡建设管理行业应用、相关行业诉求、舆情监测和重点工作任务处理反馈等数据;开发具备接入各级平台配置、接口服务发布、接口服务订阅、数据交换和接口状态监控等功能的业务功能模块。
(5)应用维护系统:具备机构、人员、权限和系统等配置功能。其中,机构、人员和权限配置功能应能反映与平台运行维护相关的各级部门、人员、岗位及其权限信息;系统配置功能应配置工作流程、表单生成等功能参数。
二是建设“3个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1)城市建设行业监管系统:在共享国家及各市相关行业系统业务基础上,建设供热信息监管、供水信息监管、排水信息监管、燃气信息监管、道桥信息监管、城市体检信息监管六大部分若干小类内容,并预留数据接入端口。
(2)城市管理行业监管系统:在共享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组织搭建省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城市容貌监管、环境卫生监管、园林绿化监管、历史文化保护监管四大部分若干小类内容,并预留数据接入端口。
(3)村镇建设行业监管系统:在国家及各市相关村镇建设服务系统基础上,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建制镇建设五大部分若干小类内容,并预留数据接入端口。
2.数据体系
依托应用体系和厅“一库一平台”,建立一个综合性城乡建设管理数据库,分为内部业务数据、其他部门数据和外部数据。共享国家平台业务指导数据,汇聚监督检查、公众诉求、网络舆情、综合评价、城市部件事件数据、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执法监管等数据,采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报数据,融合厅内其他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其他省级部门相关数据,形成综合性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的数据体系。
3.基础环境
按照“集约、适用”原则,依托河北省电子政务云平台计算、存储及网络资源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有网络资源及场地资源,营造符合国产化软硬件运行环境的省级平台基础环境,缩短建设周期,减少建设及运行维护成本。
(二)市级平台
市级平台部署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由各市负责建设。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验收。
市级平台在共享国家平台、省级系统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建设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系统,形成“1平台”(即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4大行业应用监管体系”,实现对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考核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目标,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县级平台联网运行。纵向对接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及县级平台,横向与相关市级部门信息共享。
1.应用体系
(1)业务指导系统:市级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可按权限共用国家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各地也可根据实际自行开发建设。
(2)指挥协调系统:指挥协调系统是平台核心系统。依据《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06),实现城乡建设管理问题“信息采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绩效考核”等7个阶段的闭环管理。
根据城乡建设管理服务评价工作要求,拓展与“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相关的管理对象,并纳入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平台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数据体系和行业应用数据体系管理,实现对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等。
(3)行业应用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应根据本地实开发建设,还应包括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和执法监督4项业务模块,并实现行业应用数据的汇聚整合应用。
城市建设包括市政公用、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应用。
城市管理包括街容街貌、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园林绿化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行业运行维护应用。
村镇建设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建制镇污水处理、农村住房建设改造等行业运行维护应用。
执法监管包括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案件和执法案由等行业应用。
(4)公众服务系统:公众服务系统包括热线服务、公众服务号、公众类APP等功能模块。
热线服务功能模块。利用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提供投诉、咨询、建议等服务;公众诉求通过指挥协调系统进行派遣、处置、核查、结案;对各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回访;支持与“12345政务服务”等热线呼叫接入统一受理。
公众服务功能模块。包括公众服务号和小程序等,可对接国家平台“12319公众服务号”。
公众类APP在受理公众诉求基础上,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5)数据汇聚系统:数据汇聚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数据清洗、数据融合以及数据资源目录等功能模块。根据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汇聚城乡建设管理基础数据、部件事件数据、行业应用数据、相关行业数据、公众诉求数据、舆情监测数据等,并完成对各类数据的清洗、校验、抽取、融合等,形成综合性城乡建设管理数据库。
(6)数据交换系统:市级平台按照国家平台、省级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要求,开发相应的数据接口,完成数据对接、数据传输和数据共享。
2.数据体系
建设市级综合性城乡建设管理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建设管理基础数据、部件事件数据、行业应用数据、相关业务数据、公众诉求数据和舆情监测数据等。
(1)城乡建设管理基础数据:包括地理空间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等。
地理空间数据。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06)规定,汇聚地理空间、管理部件、单元网格、实景影像和地理编码等数据。
视频监控数据。整合或共享城乡建设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视频监控数据。
(2)部件事件数据:包括现有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监管数据和统计类数据。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监管数据应符合《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规定。统计类数据应包括区域、部件、事件、部门、人员以及问题来源、问题类别和问题状态等统计数据。
(3)行业应用数据:包括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热燃气、村镇建设和执法监督等业务应用数据。
(4)相关业务数据:包括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涉及相关业务数据、统计数据、行政许可数据、行政处罚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等。强化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电、防洪防涝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应用。
(5)公众诉求数据:包括通过热线、公众服务号、公众类APP等服务渠道收集的投诉、咨询和建议数据。数据内容包括数据来源、内容分类、交办情况、处置反馈、满意度等。同时,还应整合或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公众服务数据。
(6)舆情监测数据:包括通过新华网、人民网等门户网站,微博等公共网络信息渠道获取的相关城乡建设管理的舆情数据。
3.基础环境
建设高效、可扩展软硬件环境和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安全网络环境。
(1)网络环境:综合运用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联通各职能部门,纵向对接上、下级城乡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防护要求,进行网络数据交换,按用户权限为社会公众、内部管理人员、平台管理人员、部门操作人员提供服务。
(2)运行环境:运行环境主要包括软硬件环境和系统运行维护环境。软硬件环境提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数据传输能力。应充分利用服务器、显示设备、存储及备份设备、安全设备、基础软件等基础设施资源,可测算平台访问量、吞吐量、存储量等软硬件设备。可使用政务云承载平台应用,通过高速宽带实现云间连接;可选取有资质的云运营商,建立异地、双活等备份,根据需求采购云迁移、云安全等服务,并满足国产化软硬件运行管理要求,减少硬件资源采购,降低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成本。
(3)安全环境:市级平台应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建立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的安全保障环境。
4.管理体系
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综合协调、问题发现、问题处置、监督考核等机制,确保平台建设运行管理高效。
(1)组织机构建设:以现有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为基础,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隶属城市政府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中心,履行城市政府对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等职能。
(2)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建设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基本目标,建立健全综合协调、任务派遣、问题处置、信息反馈、监督评价等制度。
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乡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等机制。
监督落实机制。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规定,建立健全以问题发现、任务派遣、督促落实、核查结案等为核心内容的城乡建设管理监督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GB/T 30428.8)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及时高效、结果满意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反馈机制。
绩效评价机制。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 30428.4)规定,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制度,以标准化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构建对处置部门和处置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
(三)县级平台
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在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负责建设。在共享省、市级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基础上,优化拓展县级平台系统功能和业务应用,建设满足上级要求和本级工作需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级系统、市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乡建设管理系统)业务派遣、指挥协调、跟踪督办、绩效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目标,助推城市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和工作效能提升。
六、实施步骤
(一)谋划设计阶段(2021年5月30日前)。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高位协调推动,建立工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工作保障,形成整体合力,强力推动落实,并对照《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工作方案》(冀建城管函﹝2020﹞94号)和《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在去年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基础上,进行统筹设计,制定出台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二)平台研发推进阶段(2021年6月-8月)。6月底前,开展省内外调研学习,对标先进,增强系统的实用性、针对性,编制详细设计方案,完善建设计划和建设任务,采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申请所需的计算及存储资源等;7月底前,按照“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和全省数据接口标准,明确各市向省级平台归集数据的内容、方式和频次等;8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务云资源申请和系统部署,初步完成系统研发。
(三)系统综合测试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对研发系统进行反复调试、运行后,组织专家对本级系统部署环境、软件安全、系统功能进行综合测试,并编制测试报告。
(四)系统上线试运行阶段(2021年10月25日前)。组织全省平台使用培训,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和13市及雄安新区相关行业监督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实现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与国家及市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项目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1月25日前)。整理本级平台建设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并组织专家对本地平台进行评估验收,查漏补缺。
(六)系统数据对接阶段(2021年12月10日前)。开展督促检查或召开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各市(县)完成本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与省级系统对接,实现省、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治任务。推动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建设是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工作站位,下大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省级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成立厅“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工作专班,加强协调,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市县党委政府推动和属地网格化管理作用,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积极筹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中心或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城管”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确定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督导、协调、调度等。
(三)建立推进机制。加强省级督促协调,建立省级定期、不定期了解项目进度和工作评价督促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省级系统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适时对各地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评价、督导,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各地应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技术指导、调度推进、日常巡查和监督考核、评估验收,确保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参照标准规范目录
2.城乡建设管理数据资源目录
附件1
系统建设参照标准规范目录
标准分类 |
标准名称 |
编 号 |
级 别 |
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标准和技术规 范 |
城市容貌标准 |
GB 50449 |
部 级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
CJJ/T 106 |
部 级 |
|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
试 行 |
部 级 |
|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 |
CJJ/T312-2020 |
部 级 |
|
城市市政管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 |
城市测量规范 |
CJJ8—99 |
部 级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 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
CJ/T 213-2005 |
部 级 |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 |
CJ/T 214-2007 |
部 级 |
|
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标准和技术规 范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中 发〔2015〕37号 |
部 级 |
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 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2017〕14号 |
部 级 |
|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
冀 发〔2016〕23号 |
部 级 |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冀政字〔2017〕14号 |
部 级 |
|
村镇建设监管管理平台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 |
关于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的指导意见 |
建 村[2016]159号 |
部 级 |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 |
建 村[2015]195号 |
部 级 |
附件2
城乡建设管理数据资源目录
系统 功能 |
一级 目录 |
二级 目录 |
三级 目录 |
四级目录 |
数据指标 |
责任 分工 |
五大 基础 系统 |
业务指导系统 |
政策法规 |
共用国家业务 指导系统 |
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
||
行业动态 |
城市建设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
|||||
省内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动态 |
||||||
经验交流 |
城市建设管理先进经验推介 |
|||||
监督检查系统 |
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子系 统 |
指挥派遣 |
重点工作看板 |
按时间段展示对专项工作或督办任务指挥派遣的总体情况,包括专项工作情况统计、督办任务情况统计、接收单位统计、被督办单位统计、未报送单位动态展示、在线通报等,并在地图上展示专项工作和督办件的全省分布情况。 |
||
任务派发 |
对指定单位进行任务派发。 |
|||||
已派发工作 任务栏 |
已派发任务栏中详细信息的查看、办理经过的查看、办理进度的查看。 |
|||||
办结工作任务栏 |
办结工作任务栏中详细信息的查看、办理经过的查看、办理进度的查看。 |
|||||
综合查询 |
按照工作名称、文号、工作类型、发送日期、办结日期等条件,查询重点工作,查询结果以任务栏的形式展示,在此查看任一工作任务的详细信息、办理经过和办理进度。 |
|||||
统计分析 |
工作类型统计和区域统计。 |
|||||
工作反馈 |
待办工作 |
上级派发的工作进行详细信息查看、工作办理等。 |
||||
办结工作 |
办结工作的详细信息查看、办理经过查看及工作进度查看等。 |
|||||
监督通报 |
工作任务督办 |
待督办和已督办工作查看。 |
||||
工作任务通报 |
对超期未办案件进行在线通报。 |
|||||
五大 基础 系统 |
监督检查系统 |
舆 情 监 测 子系统 |
舆情采集 |
动态采集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和平面媒体涉及城市管理相关的舆情信息。 |
||
舆情督办 |
将监测到的重大负面舆情信息派遣至市级平台,并且跟踪督办、接收处置结果。 |
|||||
舆情分析 |
分析高发舆情类型、舆情发生区域,及特定时期的舆情趋势。 |
|||||
舆情报告 |
按日、月、季和年等周期生成舆情报告。 |
|||||
应 急 管 理 子系统 |
应急管理看板 |
按时间段展示应急事件发生及处理的总体情况,包括应急事件上报数、结案数、结案率统计,应急事件分类统计、趋势分析、区域统计及最新上报动态展示,并在地图上展示应急事件的全省分布情况。 |
||||
应急事件过程跟踪 |
查看应急事件全过程的详细信息、办理过程以及事件办理进度。 |
|||||
应急事件综合查询 |
按照所属区域、事件分类、事件状态、上报时间段、办结时间段等条件,查询应急事件,在此查看任一工作任务的详细信息、办理经过、办理进度及附件信息。 |
|||||
应急事件统计分析 |
包括应急事件类型统计和区域统计。 |
|||||
视频调阅 |
调阅市级平台具备联网条件的视频监控资源,了解城市管理领域突发应急事件现场实时情况。 |
|||||
12319公 众 服务号 |
公众诉求看板 |
对本省12319公众诉求案件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展示,包含任意时间段的综合展示分析,包括12319公众诉求案件的总体运行情况、类型分析、区域分析、常用功能、公众号关注统计及最新上报案件动态展示。 |
||||
公众诉求案卷管理 |
将案件分为 咨询建议栏、已回复栏、督办栏、上报栏、处置栏、即将超期栏、不处置栏、已超期栏、核查栏、结案栏。 |
|||||
公众诉求案卷 综合查询 |
按照案卷状态、问题来源、有无奖励、手机号码、上报时间段等过滤条件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列表形式展示。支持对一条案件进行详细信息查看及关联地图展示查看。 |
|||||
五大 基础 系统 |
综合评价系统 |
评价指标管理模块 |
分为填报核查和现场检查。核查类指标是各个被考评城市主动填报各类指标的相关数据;检查类指标通过考评专家成员到达被考评城市现场,进行现场检查打分;检查项属于具体的考评细则,对应填报核查指标的填报细项和现场检查指标的检查细项。 |
|||
评价配置管理模 块 |
评价样本点管理 |
用于设定和管理城市现场检查考核的地点和场所。 |
||||
评价对象管理 |
对被考评的城市的维护管理,包括新增、修改等,将考评对象按照各个地级城市分组管理。 |
|||||
评价人员管理 |
对参与实际现场考评的人员进行管理。 |
|||||
评价指标填报模 块 |
评价指标填报 |
填报城市管理的各类运行指标数据,包括城市基础数据和各个相关行业的管理数据,用于评价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
||||
评价指标报送 |
被考核对象,在考核填报周期内,完成所有指标的填报项,然后上报审核,系统可在已报送栏,查看其填报任务状态、报送详情及进度情况。 |
|||||
评价任务管理模 块 |
下发任务 |
根据被考核城市和参与考核人员进行相应现场检查任务的下发。 |
||||
现场考核 |
专家组成员根据考评任务中分配的考评样本点和检查项进行现场考核,发现检查项中的问题进行上报。 |
|||||
评价数据审核模 块 |
填报考核 |
对于核查上报的填报项和计算的指标进行审核。发现填报的内容有明显异常的做审核标记,检查无疑义后显示通过标记。 |
||||
考评审核 |
对于现场考评上报的检查问题进行审核。现场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进行扣分,审核是否合适;现场检查发现没问题的,根据现场上报的照片和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认定是否合理。 |
|||||
评价结果生成模 块 |
分类评价统计 |
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等方面,提供考核时间、参与考核城市、检查类型(填报、现场)等统计条件,按照分类考核展示各个城市的分数,查看填报信息和扣分详情。 |
||||
综合评价统计 |
根据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选择考核时间、参与考核城市,可提供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标分类展示各个城市的分数和综合得分。 |
|||||
五大 基础 系统 |
数据交换系统 |
依托厅数据交换平台 |
||||
应用维护系统 |
机构 设置 |
部门设置 |
新增部门、删除部门、调整部门顺序、导出部门字典表、导入部门(模板下载、导入)等。 |
|||
岗位设置 |
岗位设置提供新增岗位、配置岗位权限、删除岗位等功能。 |
|||||
人员设置 |
人员设置提供新增人员(编辑人员属性信息)、配置人员岗位、删除人员等功能。 |
|||||
系统 配置 |
系统功能配置 |
对系统功能进行配置,按需配置系统功能。 |
||||
类别配置 |
设置大小类信息、案件类型等基础数据。 |
|||||
计时配置 |
对系统日历、系统作息时间、系统节日等信息进行维护。 |
|||||
查询统计配置 |
可以对综合查询进行配置;可以设置统计类型、定义统计规则、可定制图表样式、可配置统计的人员权限等。 |
|||||
工作流配置 |
配置常用的工作流,包括工作流的阶段、参与者、过滤条件等。 |
|||||
系统 监控 |
操作日志 |
包括操作日期,操作人员帐号,操作动作说明,登陆计算机IP地址等。 |
||||
登录日志 |
记录人员登录和退出系统的人员ID、姓名和时间。 |
|||||
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建设行业监管 |
供热信息监管 |
省级供热平台 相关数据 |
省级供热平台汇集的相关考评数据指标 |
||
供水 信息 监管 |
全省概况 |
城市供水 基本情况 |
城市名称、水源地数量、供水单位数量、城镇运行水厂数量、综合生产能力、水管道总长度(千米)、75mm以上供水管道总长度(千米)等。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暂住人口、城市供水总量。 |
|||
供水厂 |
水厂名称、位置、所属供水单位、取水口名称、行政主管部门名称、运营单位、水源类型、取水口坐标、设计规模、生产能力、年度日均供水量、净水工艺类型等。 |
|||||
供水单位 |
供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主管部门名称、企业性质、服务人口、运行水厂数量、售水量。 |
|||||
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建设行业监管 |
供水 信息 监管 |
运行监测 |
流量监测 |
取水量、供水量 |
|
供水问题 |
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水质是否达标、流量是否正常、压力是否正常。 |
|||||
供水预警信息 |
投诉人姓名、电话、投诉事项、转办记录、办理情况等。 |
|||||
供水投诉信息 |
投诉人姓名、电话、投诉事项。 |
|||||
供水水质监测 |
水质上报 |
检测机构、检验方式、所属日期、水样类型、水源类型、采样地点、样品编号、是否超标等。 |
||||
统计分析 |
上报单位、检验方式、上报样品数量、合格样品数量、样品合格率。 |
|||||
采样点 |
采样点名称、采样点编号、水样类型、所在地区。 |
|||||
实时监控 数据信息 |
检测日期、城市、采样点、检测指标、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检测次数、超标次数、合格率。 |
|||||
供水应急处置 |
突发事件时间、原因、处置情况。 |
|||||
排水 信息 监管 |
排水设施 |
污 水 处理厂 |
名称、位置、收水范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进出水在线监测数据、BOD5化验数据、污泥处置量、再生水用量。 |
|||
污水管网 |
长度、管径、覆盖面积、最近养护时间。 |
|||||
井 盖 |
是否完好 |
|||||
泵 站 |
能力 |
|||||
在建项目 |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新增规模、改造规模、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 |
|||||
统计分析 |
城市污水管网汇总分析(按照市县、管道长度、管道密度、管道材质、维护周期等不同纬度分析全省管网建设情况)。 |
|||||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张图分析(从全省在建项目个数、运营项目个数、污染物削减能力、污染物实际削减量等指标开展分析展示)。 |
||||||
水位监测点 |
||||||
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建设行业监管 |
排水 信息 监管 |
排水运行监测 |
收水口 |
数量、是否完好堵塞。 |
|
排水(雨水)管网 |
长度、管径、覆盖面积、是否完好堵塞。 |
|||||
排涝泵站 |
座数、能力、分布、能力覆盖面积、是否运行正常。 |
|||||
调蓄设施 |
座数、能力、分布、是否完好可用。 |
|||||
超标准降雨 易积水点位 |
数量、位置、监控设施、历年积水情况。 |
|||||
视频监控 |
实时监控 |
|||||
排水应急处置 |
应急队伍情况、应急物资情况,汛期调度情况。 |
|||||
燃气 信息 监管 |
全省概况 |
燃气经营 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区域、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有效期等。 |
|||
经考核合格的燃气从业人员信息 |
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受聘企业名称、报考类别、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种类、发证日期,以及证书变更情况。 |
|||||
城镇燃气管道及门站信息 |
管道长度、管径、压力、材质、埋深、走向、建设年代、建设单位、权属单位等,门站名称、位置、建设年代、建设单位、权属单位等。 |
|||||
运行监测 |
巡查巡检信息采集与监测 |
巡检时间、巡检路线(位置坐标)、发现问题描述、处理方案、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办结时限、整改结果、巡检人员等。 |
||||
入户安检信息 采集与监测 |
检查时间、用户地址、现场照片、发现问题描述、处理办法、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办结时限、整改结果、安检人员等。 |
|||||
监控信息 采集与监测 |
实时查看现场情况,实时监测天然气供应量、压力变化情况,对液化石油气站进行视频监控。 |
|||||
燃气车辆信息 采集与监测 |
车辆类型(危险品运输车辆、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等),行车路线,运输容量、报废时间、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
|||||
应急处理 |
应急演练 |
燃气企业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及车辆,应急演练方案、照片等。 |
||||
预警信息 |
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预警信息。 |
|||||
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建设行业监管 |
燃气 信息 监管 |
考核评价 |
排名分析 |
对燃气事故、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系统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 |
|
台账管理 |
既有管道燃气 用户加装安全 装置台账 |
用户所属市、县、街道、小区等,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设备安装时间、品牌名称等信息。 |
||||
燃气事故台账 |
事故地点、发生时间、事故类型、简要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是否处理完成、处理完成时间。 |
|||||
隐患整治台账 |
隐患内容、位置、类别,发现人员、发现时间、处理方案、整治情况等。 |
|||||
投诉处置 |
投诉信息 |
投诉人姓名、电话、投诉事项、转办记录、办理情况等。 |
||||
道桥 信息 监管 |
道桥概况 |
道 路 |
道桥概况 |
|||
桥 梁 |
道路名称、道路等级、道路长度、道路面积、道路横断面类型、路面类型、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绿线宽度、竣工时间等。 |
|||||
道路桥梁运行监测 |
超重车辆监测 |
视频监控模块,实现实时监控。 |
||||
桥梁健康监测 |
对桥梁结构关键部位进行监测。 |
|||||
巡查养护信息 |
巡查日志、养护日志 |
|||||
道桥建设情况 |
建设计划管控 |
项目名称、道路等级、道路长度、道路面积、道路横断面类型、路面类型、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绿线宽度、开竣工时间、投资、建设进展等。 |
||||
城市体检信息监 管 |
城市体检数据 |
汇集国家和市级平台相关体检数据。 |
||||
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管理行业监管 |
城市 容貌 监管 |
街容街貌 |
建(构)筑物立面 |
巡查区域划分(位置)、检查数量、发现问题区域、发现问题建筑物信息、权属单位、整治比率。 |
|
沿街商家 |
巡查区域划分、履行“门前三包”比率、检查数量、区域划分。 |
|||||
公共设施设备 |
检查数量、巡查区域划分(位置)、发现问题区域、发现问题公共设备信息、权属单位、整治比率。 |
|||||
公共空间 |
检查数量、巡查区域划分(位置)、发现问题区域、发现问题公共设备信息、权属单位、整治比率。 |
|||||
户外广告 |
大型户外广告 |
检查数量、巡查区域划分、发现问题区域、发现问题广告设备信息、权属单位、整治比率。 |
||||
沿街牌匾标识 |
检查数量、巡查区域划分、发现问题区域、发现问题牌匾信息、权属单位、整治比率。 |
|||||
其他类型广告 |
检查数量、类型(包括:楼顶广告、塔牌广告、立面广告、楼宇标识、电子广告、门头牌匾、灯箱广告、流动广告、招贴广告)、巡查区域划分、发现问题区域、发现问题广告设备信息、权属单位、整治比率。 |
|||||
城市管理部件 |
可以从各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集的城市管理部件获取相关信息。 |
|||||
秩序管理 |
占道经营 |
城管人员信息(数量、性别、年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社会关爱情况)、开展相关整治活动、检查数量、巡查区域划分(街路名称、街路长度、街路面积)、发现问题区域、问题类型、当事人信息、处罚结果、处罚依据、整治比率。 |
||||
乱停乱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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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搭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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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围挡 |
||||||
垃圾乱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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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乱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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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乱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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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点乱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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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管理行业监管 |
城市 容貌 监管 |
秩序管理 |
绿化乱毁 |
||
广告乱设 |
||||||
道路乱挖 |
||||||
线路乱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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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乱停 |
城市公共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排查各类停车场(位)、公共区域停车位设置、便道以上停车位施划、路内停车位施划情况,包括位置、数量、停放时间、管理主体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
|||||
城市公共区域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信息,包括设置位置、管理主体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
||||||
城市管理事件 |
可以从各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集处置的城市管理事件获取相关信息。 |
|||||
人居环境奖 |
国家及国际奖 |
评选标准、年份、数量、介绍、视频、创建(复查)情况等、外省(国外)先进案例。 |
||||
省人居环境 (进步)奖 |
评选标准、年份、数量、介绍、视频、创建(复查)情况等、外省(国外)先进案例。 |
|||||
省人居环境 范例奖 |
评选标准、年份、数量、介绍、视频、创建(复查)情况等、外省(国外)先进案例。 |
|||||
绿色社区 |
个数、年份、文字、图片、视频、评选标准,创建(复查)情况等。典型经验创建案例。 |
|||||
美丽街区 |
个数、年份、文字(街区名称、外围街路名称长度及面积、街区面积)、图片、视频、评选标准,创建(复查)情况等。 |
|||||
精品街道 |
个数、年份、文字(街道名称、长度、面积)、图片、视频、评选标准,创建(复查)情况等。 |
|||||
环境 卫生 监管 |
清扫保洁监管 |
城市道路 基本情况 |
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贸街等位置、范围、面积、标段、网格划分,机械化清扫率情况。 |
|||
清扫保洁 车辆情况 |
种类、数量、运行监管;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车占比;洒水车用水情况;作业车辆定位、视频监管、远程指挥等。 |
|||||
清扫保洁 人员情况 |
数量、性别、年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社会关爱情况。 |
|||||
清扫保洁 市场化情况 |
服务范围、合同价格、服务企业情况。 |
|||||
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管理行业监管 |
环境 卫生 监管 |
建筑垃圾监管 |
建筑垃圾产生源 |
城市施工(拆迁)工地数量、建筑垃圾产生量、位置、网格划分、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人、工地性质、处置核准信息、清运备案信息有效期、承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息、使用车辆数量及信息、消纳点位及用途、违规运输行为信息、奖惩情况等情况。 |
|
建筑垃圾 运输企业 |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数量、位置、工商登记基本情况、道路运输许可证信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所属车辆数量及基本信息、违规信息、奖惩信息等。 |
|||||
建筑垃圾 运输车辆 |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量、车辆所属运输企业、排放标准、车辆行驶证信息、驾驶员从业信息、季度审验情况、密闭化、定位系统安装、车载摄像头安装及调取、远程控制、违规信息、奖惩等情况。 |
|||||
建筑垃圾装运卸全程监管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等信息及工地装载、道路运输、消纳点卸载全过程视频信息、数量质量、轨迹查询等监管信息。 |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管 |
城市基本情况 |
街道办事处、居民社区、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数量、名称、位置、范围等基本情况。 |
||||
分类投放 |
投放管理责任人统计、居住区集中投放点设置情况、居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上岗情况公共场所垃圾投放点情况、投放点居民投放监控、垃圾分类语音提醒等。 |
|||||
分类收运 |
四类垃圾收集车辆统计数量及运行情况、运输车辆统计数量及运行情况、厨余垃圾直运情况、“混装混运”监督执法情况。垃圾收运企业数量、名称、规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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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设施 |
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中站站数量、位置、运行管理情况、中转站视频监管等;可回收物“投放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数量、位置、运行管理情况;有害垃圾贮存点数量、位置、运行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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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理 |
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设施、处理量情况;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利用量情况;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企业、设施、利用量情况;有害垃圾处理企业、设施、处理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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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管理行业监管 |
环境 卫生 监管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管 |
监督考核情况 |
《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情况;各级暗访发现问题台账、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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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情况 |
宣传活动方式、数量、参加人数等情况;先进典型选树情况;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位置、名称、数量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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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设施 |
生活垃圾焚烧厂 |
区域位置信息、日/月/年焚烧处理总量、日/月/年焚烧发电总量、日/月/年副产物总量、焚烧率占比、工作人员数,炉膛温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监测日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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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填埋场 |
区域位置信息、日/月/年填埋处理总量、日/月/年剩余库容统计总量、日/月/年渗滤液产生总量、填埋率占比,重要污染物排放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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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厂 |
区域位置信息、日/月/年处理总量、日/月/年副产品总量、残渣产量、工作人员数、处理率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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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厂 |
区域位置信息、名称、经营单位、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日/月/年处理总量、产品类型、日/月/年副产品总量、工作人员数、资源化率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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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填埋场 |
区域位置信息、名称、经营单位、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收纳建筑垃圾种类、利用类别、收纳容量、有效期、违规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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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厕监管 |
基本情况 |
公厕数量、点位、分级统计、服务半径覆盖统计情况;外开放单位厕所数量、点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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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情况;清扫维护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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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城市 |
各年度洁净城市创建情况 |
洁净城市创建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复核情况;洁净城市名单,个数和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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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度洁净城市复核情况 |
洁净城市复核材料和复核结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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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管理行业监管 |
园林 绿化 监管 |
公园 |
≥2公顷 |
名称、占地面积、四至坐标、建设起止时间、公园类型(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游园)、管理机构、管养经费、绿化用地面积、绿化覆盖面积、健身设施数量、健身场地面积、应急避险场地面积、厕所及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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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顷, >0.1公顷 |
名称、占地面积、四至坐标、建设起止时间、公园类型(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游园)、管理机构、管养经费、绿化用地面积、绿化覆盖面积、健身设施数量、健身场地面积、应急避险场地面积、厕所及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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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公顷 |
名称、占地面积、四至坐标、建设起止时间、公园类型(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游园)、管理机构、管养经费、绿化用地面积、绿化覆盖面积、健身设施数量、健身场地面积、应急避险场地面积、厕所及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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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
公园绿地 |
数量、现状占地面积、现状绿地面积、绿地系统规划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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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地 |
数量、现状占地面积、现状绿地面积、绿地系统规划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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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绿地 |
数量、现状占地面积、现状绿地面积、绿地系统规划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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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绿地 |
数量、现状占地面积、现状绿地面积、绿地系统规划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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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绿地 |
数量、现状占地面积、现状绿地面积、绿地系统规划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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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 |
古 树 |
编号、树龄、树种、位置(经纬度)、生长势、树高、胸径、保护等级、管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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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木 |
编号、树龄、树种、位置(经纬度)、历史简介、生长势、树高、胸径、保护等级、管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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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群 |
编号、株数、树种、树龄、位置(经纬度)、生长势、平均树高、平均胸径、保护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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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城市 |
国家级 |
个数、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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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
个数、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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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城市管理行业监管 |
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 |
历史文化名城 |
保护规划 |
编制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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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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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状 |
年代、保护现状等简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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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 |
保护规划 |
编制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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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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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状 |
年代、保护现状等简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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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
是否挂牌保护、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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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 |
位 置 |
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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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状 |
保护现状等简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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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保护 |
是否挂牌保护、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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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建档 |
是否已测绘建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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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类保护项目 |
项目资料 |
申报、实施、完工等项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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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
截至信息上报时,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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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 |
截至信息上报时,资金已支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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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库 |
拟实施的保护类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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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监管 |
农村住房建设 |
到户情况 |
农户情况 |
姓名,性别,农户类别,身份证号等农户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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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
改造方式,列入计划年度,竣工验收时间,补助资金拨付金额等农村危房改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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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 |
建造年代,房屋结构,房屋面积,鉴定等级等房屋建造信息,对危房进行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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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对接 |
除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外,其余情况与部系统实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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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村镇建设监管 |
农村生活垃圾治 理 |
收集监管 |
收集车辆 |
数量是否满足需求,及时收集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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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点(桶、箱) |
数量是否满足需求,及时收集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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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数量 |
数量是否满足需求,及时清扫及收集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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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监管 |
垃圾转运站 |
是否正常运转,转运能力(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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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车辆 |
数量是否满足需求,垃圾不外溢,及时转运日常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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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处理情况 |
终端处理方式 |
是否无害化处理日常产生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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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弃物利用 |
是否建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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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
开展垃圾分类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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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 |
基础信息 |
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信息查询 管 理 |
原有污水站基本信息情况、新建污水站基本信息情况、计划污水站建设基本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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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 |
镇污水处理率、集中收集率、污泥 无害化处理率等 数据情况管理 |
水量、水质、新增雨水管道长度、新增污水管道长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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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管理 |
镇生活污水厂(站) 建设情况汇总及相关数据分析 |
污水处理有关数据分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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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村镇建设监管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 村落 |
保护规划 |
编制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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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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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状 |
年代、保护现状等简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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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情况 |
项目资料 |
申报、实施、完工等项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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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
截至信息上报时,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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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 |
截至信息上报时,资金已支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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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库 |
拟实施的保护类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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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建 设 |
基础信息 |
建制镇基础 信息管理 |
镇区人口、镇域人口、镇区面积、镇域面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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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有关 项目管理 |
项目名称、规模、建设进展、投资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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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进度管理 |
实时过程管理 |
项目完成度未到一定百分比、项目一定月数无进展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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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 |
建制镇有关项目统计管理 |
项目数量、规模、建设投资、建设进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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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项目 分析管理 |
按照竣工日期,完成项目数、预计投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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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评价 |
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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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业监管应用系统 |
执法监管 |
行政 处罚 |
一般程序处罚案件 |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系统内全流程办理,相关处罚信息进入基础信息库,与有关子系统共享数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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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办理 |
举报办理 |
省厅收到的举报线索通过系统转交相关部门处理,部门处理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省厅。系统对超时未反馈的部门提出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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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监督 |
执法数据管理 |
实时统计全省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数据,汇总形成数据统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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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管理 |
建立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数据库,省厅负责省级以上相关法律条款的维护管理,各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市级法规规章条款的维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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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管理 |
统计本部门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执法证信息、服装编号信息,可便捷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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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辆管理 |
统计本部门执法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涂装情况及车辆编号,可便捷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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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考评、执法动态 资料上报 |
各市年度执法工作考评资料、执法动态资料通过系统按时上报、汇总。 |
2100433B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数字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