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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期,一批建设规模大、综合效益高、带有全局性的城建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我市城建重点工程的大规模推进,城市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认真解决部分城建项目在资金筹措、征地拆迁、交通组织、工期控制、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效能,对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减少工程施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环境的影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解决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支持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城建重点工程保质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建立高效的协调领导和建设运行机制
(一)加强统一领导。成立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委办公,由市建委主任兼任主任,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拟订城建重点工程目录,督办落实领导小组确定事项,以及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工作考评等。
(二)加快制定并实施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管理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考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筹资融资、征地拆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建设进度、工期控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考评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提出考评奖惩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将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纳入全市绩效管理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督办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办,对不作为、乱作为或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严格考评奖惩兑现。对责任部门和单位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扣发绩效奖,不得参加评先,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须向领导小组作出说明。
(五)加强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审计、监察。审计、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并将有关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进一步提高前期准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切实加强对城建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的质量管理。建设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和程序要求。
(二)进一步提高城建重点工程各个环节的审批效率。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向报审单位全部公开审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审批时限,加强对前期报审工作的必要指导,在建设责任单位提交符合报审条件的资料时,应及时受理,限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建设责任单位提出的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和审批部门的职责,确定前期工作进度安排及责任分工,履行协调督办职能。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作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三)科学确定城建重点工程的建设工期。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查中,要对项目工期进行详细分析评价。建设责任单位要保障建设资金,督促设计、施工单位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建设成本,创新工法工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尽力缩短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对城建重点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可根据工程需要,在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相应条件,以保证通过招标选择出真正有实力、善管理、能打硬仗的承建企业;同时,要加强对承建企业的责任约束,提高对建设工期的可控力。
四、加大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和监管力度
(一)确保城建资金主要用于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城建资金主要保障轨道交通、过江通道、城市环线、骨干路网、滨水生态、重大民生等城市功能性、全局性的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其他项目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区级政府的作用,主要由区级政府负责融资、建设和管理。各建设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定的城建重点工程合理工期,科学制订并严格实施分年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市建委应在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原则上不留资金缺口,城建重点工程资金必须按计划安排拨付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跟踪审查。
(二)切实增强城建计划的严肃性。市城建计划编制后,一经市人民政府审定,要严格执行,非因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应加强对计划执行和资金拨付的监督,有关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进一步落实城建融资任务和创新体制机制。各融资主体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融资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纳入工作考评目标。加大城建重点工程融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应抓紧出台支持政策,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支持各城建融资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五、加快工程征地与拆迁进度
(一)明确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责任主体。按照“市区联手、以区为主”的原则,由城建重点工程所在区作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区级政府属地管理的优势,依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有效遏制抢建歪风。市人民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具体征地拆迁工作由各建设责任单位以委托方式实施。征地拆迁所需资金由责任单位按要求及时拨付到位,以确保工作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办法。国土房产部门要积极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征地拆迁办法,为征地拆迁补偿提供依据。
(三)优先保障城建重点工程还建安置房。对因征收土地并拆迁住房需要集中还建的,规划和国土房产部门要根据建设责任单位的申请,在项目开工前及时确定还建安置点,优先办理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
(四)优先落实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国土房产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重点考虑全市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对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要提前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以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要。
六、加强城建重点工程施工管理
(一)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健全城建重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优质工程。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完善城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强化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不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格文明施工管理。建设责任单位对文明施工负总责,要严格施工组织方案审查,切实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开工建设必须向社会公布竣工日期,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重点解决带泥上路、野蛮施工、施工扰民等现象。市建委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对于那些不落实管理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布制度,限制其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清退出武汉建设市场。
(四)加强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科学组织交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完善局部和区域性交通组织疏解方案和交通堵塞应急处理方案,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城管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区域违章占道的清理,保障交通通行。
(五)营造促进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城建重点工程宣传平台,及时沟通信息,主动发布重大新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凝聚民智民力,保障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城乡建设
武政41号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是的,地址就在寿春路东头
悬赏50分,求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正>鄂政发[2008]1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7年汛后,全省以整险加固为重点的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各类防洪预案的编审、防汛物料、通信、队伍等保障措施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正在落实中,防汛准备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由于我省堤防战线长,水库、涵闸、泵站多,受洪水威胁的范围广;加上汉江中下游堤防、荆南四河等连江支堤以及中小河流抗洪标准低,江河崩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土地管理的意见
焦政[2011]5号各城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土地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强化城区政府和焦作新区管委会土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4〕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全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全面推进美好安徽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城(含县级市,下同)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县城是联结城乡、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的重要节点,是实施城乡统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对改善县城面貌,增强县城集聚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均衡分布、有序流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美好安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现代化发展需要,按照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县城,以“三治”(治脏、治乱、治违)、“三增”(增强功能、增加绿量、增进文明)为突破口,推动“三提升”(提升规划水平、提升建设水平、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将县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社会和谐的美好城市,充分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基本原则。
——分类指导。按照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县级中等城市、特色城市分类,明确县城发展定位和目标,编制、完善县城规划,结合远期规划目标,合理制定实施计划,引领县城建设各具特色、竞相发展。
——生态宜居。树立惠民便民、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理念,尊重群众意愿,大力加强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生态环保等项目建设,促进县城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着力打造宜居温馨的幸福家园。
——产城融合。遵循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规律,大力发展服务业,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实现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增强县城活力。
——彰显特色。坚持城市现代化、公共服务均等化、风貌特色化基本取向,加快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自然文化特色保护和传承,提升建设品位,彰显徽风皖韵。
——协调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吸引产业、资本、人口等要素向县城集聚,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互动、以城带乡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省所有县城完成总体规划、主要专业规划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制定,并实现管理单元管控要求的全覆盖,15%左右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60%以上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60%左右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基本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30%左右。到2020年,全省县城30%左右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90%以上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70%左右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33%左右,县城建设水平和整体面貌显著改善,形成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到2030年,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40%左右,县城基础设施水平达到中小城市标准,县城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五)实施步骤。
从2014年开始到202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上半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别制定到2017年、2020年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全面启动实施。
第二阶段:2015年至2017年,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卫生、环境、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县城绿量明显增加,功能明显增强,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2018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县城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按照“远近结合、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要求,以“治脏、治乱、治违”为主要内容,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净、亮、美”。
(一)治脏。
实施洁净工程。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小街巷、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及主次干道、河道、铁路等沿线的环境卫生,解决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扬尘噪声、黑臭异味等问题。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保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和旱厕改水厕力度,公厕免费对外开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
整治市容市貌。制定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规划,对临街陈旧、污损、凌乱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实施整体修缮、清洗、整治。有序推进管线入地工程,有条件的县城实施强电线路入地,主次干道弱电线路全部入地。整治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清除各类小广告。
(二)治乱。
整治交通秩序。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综合整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合理划定道路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加大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经营秩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加强摊点管理,引导商户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合理规划早餐网点、菜市场及其他临时市场,加快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引摊入市,还路于民。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
(三)治违。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严禁未批先建,依法拆除城区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筑,各类新建和保留建筑全部达到依法合规要求。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以“增强功能、增加绿量、增进文明”为主要内容,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园林绿化,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一)增强功能。
强化市政设施建设。以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为抓手,改造提升老城区,完善县城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行路网结构,加快实施城区危旧桥梁安全加固、老旧电力设施、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大力推进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大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县具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公共供水设施,提高水质检测能力,推进备用水源建设,保障县城供水安全。推广使用天然气,提高燃气覆盖率和供应保障能力。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配套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大力实施农贸中心、商业中心、文体中心等改造升级为抓手,积极发展片区单元生活综合服务体,方便居民就近购物、就医、健身、娱乐等,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县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基本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二)增加绿量。
提升园林绿化水平。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结合,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县城出入口、城市公园、休闲广场、主要节点、河道水系的园林绿地建设和景观营造,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实施道路绿化。积极开展园林县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全民植树绿化活动,推进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增加县城整体绿量,提升绿化品质。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公园。
加快绿道建设。充分利用山体、水系、森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自然人文资源,结合现有交通体系、园林绿地系统和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具有绿色出行、休闲健身、观光旅游、文化体验、生态保育功能的绿道。合理设置绿道综合服务设施及绿道标识系统。
(三)增进文明。
提高文化品位。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建筑、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和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促进徽派建筑等不同地区建筑特色的保护与传承,各县至少建成1个特色街区。开展城市标志、风貌建筑、城市雕塑等有形文化建设,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提高文明素质。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市民法制宣传、素质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市民讨论制订《文明公约》,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建立新市民培养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通过实施“三治”、“三增”,提升规划水平、提升建设水平、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县城可持续发展。
(一)提升规划水平。
构建一套完善的规划体系。各县按照《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以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等法定规划为主体,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加强对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和评估。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推广单元化规划管理方法,推进县城发展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开展道路、供水、排水、环卫、绿地、水系等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鼓励各县编制生态网络、风貌特色等专项规划。
形成一套科学的决策机制。充分尊重专家和公众意见,健全县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应经专家评估,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逐步实行票决制。探索建立政府规划顾问制度。强化规划公示制度,实行“阳光规划”,每个县都要建立规划展示馆。加强规划决策信息化建设,每个县城都要建立规划数字信息平台。
建立一套严格的实施制度。强化“规划即法”意识,依法实施规划,严格履行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县城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要依据法定规划有序进行。容积率、建筑红线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需履行法定程序,严禁越级、越权审批规划。严厉查处随意变更规划行为,将县城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
(二)提升建设水平。
精心设计。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绿色”的原则,结合地域自然文化禀赋特征,开展县城总体风貌特色设计,体现适宜的空间形态、体量尺度、色彩风格和环境景观。做好县城出入口、主干道、城市中心、城市新区等重要区域、地段设计,抓好单体建筑和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的比选优化,创造一批彰显特色、独具魅力的优秀作品。
精致施工。坚持“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原则,通过招标优选施工、监理队伍,科学组织施工,做到一草一木精心挑选、一砖一瓦精心施工。坚持样板引路,着力解决质量通病,加强房屋建筑综合验收,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打造一批精品工程。
精细管理。依法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对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全过程监管。推行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坚持“公开高效”原则,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推进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等事权分开,推行“交钥匙”工程。实施征地拆迁、沿途管线建设以及工程外围相关单位协同管理。
(三)提升管理水平。
管理专业化。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开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作业市场,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
管理数字化。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单元,落实网格管理人员,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管理扁平化。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面向基层下沉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减少工作环节。围绕提质提效,明确管理作业内容、规程,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考核标准、考核制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城市管理从突击式转向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协调。
省建立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省有关部门参与,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各市、县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省、市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明确职责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棚户区改造、市容环境整治和市政设施建设等。公安机关牵头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办牵头负责文明县城创建。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
(三)搞好宣传培训。
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媒体开展“三治三增三提升行动江淮行”专题报道活动,在省内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脏、乱、违”现象。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各市组织开展所辖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省、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适时适地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比学赶超、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体制机制。
鼓励县城南北结对,探索省内异地城镇化的实施路径。探索创新县城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县城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规划建设管理队伍,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提供政策支撑。
将财政部代理我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一定比例到县,各市将省下达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省级整合现有资金、项目和政策资源,形成推动县城发展的合力。
(六)强化督查通报。
省联席会议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在全省通报。各市对照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省联席会议。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浙政发〔2012〕95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浙政发〔2012〕9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4年3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