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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涞源县旅游文物局阁院寺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申请》(保文物呈字[2009]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方案对阁院寺天王殿、藏经楼进行修缮。天王殿项目内容:梁架拨正,台明、墙体修缮、屋面补修;藏经楼项目内容:屋面、椽望、木装修补修。
二、请你局加强对该保护工程的管理,确保文物建筑安全。同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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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
河北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包括: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
没有任何区别,地勘局是以前的叫法。地勘类一般有各省地调局、地矿局、煤田地质局、冶金系统省分局、核工业系统、油田的勘探部门等。一般主体都是勘探居多,包括地质学、资源勘查、物化探、水文地质等
国家文物局关于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 关于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 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 2011〕 37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方案 的请示》(豫文物〔 2011〕 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 如下: 一、原则同意 《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 进一步明确保护展示对象, 将城墙内外的古城遗 址纳入方案中统筹考虑。 完善遗址现状评估, 补充文物本体 现状勘察、测绘和病害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城墙本体保护措施应科学、合理、有效。补充植 被整理、排水、防护林建设、化学保护剂加固等措施的设计 依据和相关数据说明。 在城墙本体上栽种植被固土护坡, 不 得对遗址造成新的破坏,建议进一步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 性,并考虑生态护坡袋等其他多种比选方案, 实现城墙本体 保护及景观环境塑造。 (三) 细
河北省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2)
河北省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古树名木是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活的文物,具有重要的生 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我省历史悠久,城镇古树名木众多, 是新形势下推进新型城镇化、 传承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由于自然和人为等原因,大量古树正在加速消亡,许多古树名木遭到擅自砍伐、 移植和破坏,或因养护管理不到位而病死、 老死,加强城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刻 不容缓。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 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为保护好城镇古树名木资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省城镇古树名木的普查, 确定城镇古树名木资源总量; 对濒危和病 弱的古树名木实施保护复壮措施,延长成活时间;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制度, 落实管护责任制,确保古树名木纳入管理范畴,得到有效保护。 二、工作任务 (一)在全省城镇范围内开展古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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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普乐寺保护修缮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1〕127号)收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方案修改稿基本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则同意修改内容。
二、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防鸟网进一步研究,提出补配具体要求及拆除原因。在此方案基础上,做好普乐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技术设计,补充节点大样,明确工程做法、材料要求等,并组织承德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注意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完整,重要内容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预算以国家文物局核准后的方案预算控制数为准,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工程管理应严格按照《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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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报来《关于文昌阁保护修复方案》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文昌阁保护修复方案》,对墩台和阁楼建筑进行保护维修。
二、勘察报告和设计方案未对钟鼓楼、门楼的保护现状进行专业勘测和价值评估,修复依据不足,暂不对其批复。
三、钟鼓楼、门楼的修复方案,应在确有必要的前提下,认真勘察、评估,制订设计方案,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开工手续,并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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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滦平县庆成寺保护修缮方案门殿补充设计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6〕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补充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研究庆成寺院落围墙的原始位置、形式、高度、做法等相关内容,未取得充分依据前暂不予修复。补充恢复门殿散水的做法依据。
(二)进一步调查椽望,明确望板(栈板)做法,核对院地面与门殿台明高差,为维修方案提供设计依据。
三、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施工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的施工单位承担,实施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
五、方案修改、补充后,请你局核准后实施,并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将工程总结报告等资料报我局。
河北省文物局
2016年8月30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