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普乐寺保护修缮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1〕127号)收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方案修改稿基本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则同意修改内容。
二、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防鸟网进一步研究,提出补配具体要求及拆除原因。在此方案基础上,做好普乐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技术设计,补充节点大样,明确工程做法、材料要求等,并组织承德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注意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完整,重要内容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预算以国家文物局核准后的方案预算控制数为准,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工程管理应严格按照《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