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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市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省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保障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担省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省应急管理厅要加强、优化、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省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省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地质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编制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场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场火险、火灾信息。
2.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3.省水利厅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省林业局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场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6.省地质局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7.省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省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人事处
教育训练处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火灾防治管理处
防汛抗旱处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安全生产基础处
安全生产执法处(安全生产执法局)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政策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
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新闻宣传处
科技和信息化处
行政审批处
森林火灾救援管理处
机关党委
政治部
离退休干部处
2018年11月13日上午11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草原防火、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水利厅不再加挂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一)会前协调会: 在前往会议场地前要先和会场及主要承包商人员排定会前协调会,协调会的目的是对会议现场安排整个细节做详细讨论,让大家都清楚在现场所负的责任与彼此的协调。 一般会议筹办人与会场主要...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日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及法律事务等。其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公司日常办公及有关活动安排,向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后勤保障,为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做好服务;2、督促检查公司有关...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党委书记、厅长:施政
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杨爱东
党委委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鹏
党委委员、副厅长(兼职),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张道才
党委委员、副厅长:龚效峰
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年山
党委委员、副厅长:闸源虹
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光武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 克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周宏亮
一级巡视员:乔 冰
参考资料: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100433B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正>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三月九日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周乐职: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叶文邦: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杨朝晖: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孙晓东: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李荣: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李钢平: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
马炼: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
曾林: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
副厅长:陈樑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吴忠华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彦军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庆勇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侯峰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长训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海峰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徐忠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纪检监察组组长:梁熙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孙兆贤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何景利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空缺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李大剑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罗德龙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朱崇洲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省水利厅副厅长(兼):杨昆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龚伟兵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彭正奇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赵军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郑京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杨国庆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曾平江、龚伟兵、胡金文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