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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发布的《核材料管制条例》是我国核材料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1990年,国家核安全局、能源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发布的《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对条例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此后,国家核安全局陆续发布了《低浓铀转换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核设施实物保护(试行)》、《核设施周界入侵报警系统》、《核设施出入口控制》等一系列导则。这些共同构成了核材料安全监管的法规框架。
当前,我国核材料管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管理体制上,安全监管与发展主管的职能划分不清,核材料管制本质上属于核安全监管,必须坚持独立监管的原则。其次,核材料许可证的许可程序也过于繁琐,相关部门的审查内容也存在重复。现行《核材料管制条例》发布于1987年,相关规定已经滞后于实践发展,有必要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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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任何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都称为核材料。这里所指的源材料包括天然铀、贫化铀、钍及任何以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式存在的上述物质。这里所指的特种可裂变材料是指富集铀、铀-233、钚-239以及含上述一种或几种物质的材料。与一般工业材料相比,核材料具有放射性和可裂变(或可转换为裂变材料)的特点。一方面,核材料的破坏可能会造成放射性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核材料一旦被偷盗、非法转移和非法使用,可能会被用来非法制造核武器。因此,核材料安全也应重点关注这两个方面。
在整个核燃料循环过程中,铀的浓缩、元件制造、乏燃料运输、贮存和后处理过程是核材料最易流失的,应严加防范。在反应堆中,更多的是防止破坏。
(一)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二) 核动力厂以外的其他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三) 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及后处理设施;(四)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
一、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副经理、专业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
众所周知安全是每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涵盖与前提。由此安全显得非常重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实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难度更大,因为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一是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
我国的核材料管制主要涉及三个部门。国家核安全局作为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民用核材料的安全监督,在核材料管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核材料管制法规、监督民用核材料管制法规的实施、核准核材料许可证等。国防科工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核材料,在核材料管制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全国核材料管制,审查、颁发核材料许可证,拟订核材料管制规章制度,负责全国核材料帐务系统的建立和检查。总装备部负责涉及国防的核材料的安全监督和核准核材料许可证。
在我国,核材料管制的范围是:铀-235,含铀-235的材料和制品,铀-233,含铀-233的材料和制品,钚-239,含钚-239的材料和制品,氚,含氚的材料和制品,锂-6,含锂-6的材料和制品,以及其他需要管制的核材料。我国的核材料管制范围不仅包括用于核裂变的材料,还包括主要用于核聚变的材料,如氚,含氚的材料和制品,以及锂-6,含锂-6的材料和制品。这一范围大于《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中的核材料范围。
核材料管制相关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一)许可证管理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持有核材料的数量达到一定限额的单位,必须申请核材料许可证,具体包括:(1)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0.01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铀的有效公斤量计);(2)任何量的钚-239、含钚-239的材料和制品;(3)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3.7×10的13次方贝可(1000居里)的氚、含氚材料和制品(以氚量计);(4)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1公斤的浓缩锂、含浓缩锂材料和制品(以锂-6量计)。
对于累计调入或生产核材料数量小于上列限额者,可免予办理许可证,但必须办理核材料登记手续。对不致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的少量的核材料制品可免予登记,其品种和数量限额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二)核材料衡算
由于核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是处于活动状态的,即对一个核材料平衡区而言,核材料不断的有正常的进料和出料。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在正常核材料活动掩护下的一些非法转移,以及内外勾结的少量多次的转移和偷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可证持有单位必须建立核材料衡算制度,在持有核材料期间,进行衡算工作。
许可证持有单位应根据各自的特点,把核设施划分成材料平衡区,按核材料分类进行衡算,每个平衡区要有完整的帐目,实行独立的材料衡算。核材料衡算管理包括记录报告系统、衡算计算方法和评价、以及监督检查大纲和程序三个部分。其中,记录报告系统为核材料衡算管理、核材料衡算系统的核查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和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和及时。
(三)核材料实物保护
近年来,国际社会上涉及核材料丢失、被盗和非法贩卖的案件不断增加。一些恐怖组织扬言利用核恐怖活动(制造核武器等)制造社会恐慌。如何保证核材料的合法利用和防止核恐怖活动,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许多有核国家采取措施,建立有效的实物保护系统,确保核材料和核设施得到充分的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持有核材料的单位必须有保护核材料的措施,建立安全防范系统。根据核材料的质量、数量及危害性程度,划分为三个保护等级,实行分级管理。保护等级以下的核材料也应严格管理。
1.在固定场所,对核材料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接触核材料的人员必须经过审查,不适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建立核材料实物保护制度、定期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制度,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完善灭火措施;核材料实物保护措施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并与其商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
在警卫和守护方面,一级核材料部位设武装警卫,出入人员使用专门证件,严格控制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由本单位人员陪同;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二级核材料部位设武装警卫,或固定专人昼夜看守。出入人员使用专门证件。三级核材料部位设专人看守,或将核材料存入安全装置内。警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一旦发现破坏、抢劫、盗窃行为,应迅速干预制止,及时报告。
在实体屏障方面,一级核材料的场所至少要建立两道完整、可靠的实体屏障,储存一级核材料必须有保险库或保险柜。二级核材料的场所要建立两道实体屏障,其中必须有一道是完整可靠的。储存二级核材料必须有坚固的库房或柜。三级核材料的场所必须建立一道完整、可靠的实体屏障。
在技术防范设施方面,一级核材料的场所、部位应装设报警、监视等技术防范装置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二级核材料的场所,其重要部位应装设报警或监视等技术防范装置。无论采用哪一种技术防范措施,都应使之对非法侵入行为发出快速警报。
2.在核材料的运输中,托运单位负责运输保卫,应会同运输、产品、安防和保卫等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保卫方案,一级及二级核材料运输保卫措施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除主管运输部门另有规定之外,核材料的运输必须有专人押运。一级核材料的运输必须派武装押运。对参加运输人员和保卫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卫教育,提出明确的保卫要求,途中不准会客和私人通讯。运输工具要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起运,严禁非运输人员搭乘。运输路线、时间、始发和到达地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申报运输计划、填报货运单据一律使用核材料代号。
核材料运输押运人员在起运前应认真核对产品件数、编号、封记,检查装载是否符合安全保卫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在途中应检查产品包装和加固等安全状况,在停车、中转、交接时组织警卫守护。当途中发生破坏、偷盗、抢劫核材料的事故或案件时,押运人员要妥善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及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挑衅着公众与政府的神经,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使人难免“闻食”色变。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与弊端,说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亟待完善。本文在介绍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分析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对策。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
民以食为天,食品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重要影响,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问题。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我国在满足人们关于食品数量需求的同时,食品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网络曝光较多的食品安排问题,包括餐桌污染、食品中毒等,对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对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产生威胁。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逐渐发展成为如今的热点话题。文章首先论述了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结合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望能够辅助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实物保护是从保卫角度来防止核材料被破坏或被偷盗。但由于核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是处于活动状态,即对一个核材料平衡区来讲,核材料不断地有正常的进料和出料,实物保护难以发现在正常的核材料活动掩护下的一些非法转移,以及内外勾结的少量多次转移或偷盗 。
为此,采取核材料衡算的办法可以及早发现这种非法的转移或偷盗。应该指出,核材料衡算仅仅发现非法活动。发现后,采取紧急的补救措施,将超出了核材料衡算的范畴。
核材料衡算管理概括为三部分,即记录报告系统;衡算计算方法和评价;监督检查大纲和程序。
记录报告系统为核材料衡算管理、为核材料衡算系统的核查提供所需要的一切信息和数据。为此记录报告系统必须做到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数据的可追溯性、技术支持文件的系统完整性是设计记录报告系统的重要指标。如果失去数据的可追溯性,即认为出现反常现象,这意味着极可能发生了核材料丢失或非法转移。为此,要及时做好物料盘点、建立账目,做好存量变化日志和产生数据的所有支持性文件。
下面简要介绍核材料衡算的一些基本概念。
核材料衡算采用闭合平衡的方法。所谓闭合是指在实物盘存中,每一项的物料量必须是实测值,而所用测量系统的误差必须是已知的。所谓核材料平衡是指加工生产过程中,核材料的不平衡差(MUF),即所谓的无名损失量,必须是在法规限定的标准误差的2倍之内。否则,就认为核材料未达到闭合平衡,有可能存在核材料的丢失、盗窃或非法转移。
不平衡差的计算公式如下:
MUF=X-Y PB-K-PE
式中,MUF—不平衡差,kg;
X—周期内调入量,kg;
y—周期内调出量,kg;
PB—期初存量,kg
K——已知损失量,kg;
PE—衡算周期期末存量,kg
无名损失量又称“核材料不明量”,实质上它等于账面物料存量与实物盘存量之间的差值。为此,一个衡算周期内的设施的MUF值可看作是设施对其核材料衡算管理好坏程度的一个量度,也是监管部门定量地评估核设施在核材料管理方面的一个关键性的定量指标。
营运单位报出的MUF为表观MUF值,它是以周期内测量值为依据的件料设施MUF值一般为零,若不为零,一定发生了点数错误。而散料设施,由于测量误差、未测的存留量和未测的损失量等,一般MUF不可能为零。
造成不平衡差的原因来自核材料平衡区中所有测量造成的误差Σ么盘存测量产生的错误A和可能产生的非法转移B。测量误差Σ是客观存在,是无法消除的,但每个核材料平衡区测量的相对标准偏差OMUF值是可以根据测量仪表、测量方法和误差传递等计算出来。观测造成的错误A,可以用反复核查来发现并改正(使A=0)。如果MUF值超过2MF,则要进行核查分析,改正错误后,MUF值仍然过大,则要考虑存在非法转移的可能性(即B>0)。
核材料许可证持有单位的专职机构必须制定实物盘存计划和工作程序,定期进行实物盘存。为保证盘存准确可靠,必须按核材料的种类及物理化学形态进行分类盘存,采取严格的措施,保证盘存质量 [1] 。
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建立原始记录及报告制度。核材料账目的原始记录要求清楚、正确、系统和完整。账目管理要求系统、准确、及时,要有专职的核材料统计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向核材料管制机构提交核材料账目及衡算报告。
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建立核材料衡算测量系统。测量系统要完整、可靠,误差符合要求。测量方案,包括仪器、方法、统计处理及误差评价等,要报核材料管制机构备案。
核材料衡算采用闭合平衡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不平衡差=期初存量 调入量-期末存量-调出量-已知损失量
当不平衡差大于其标准误差2倍时,就认为材料未达到闭合平衡,有可能存在核材料的被盗、丢失或非法转移。此时应报核材料管制机构,并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做出处理。2100433B
[据路透社网站2018年1月29日报道] 法国核安全监管机构(ASN)的负责人表示,法国电力公司(EDF)在法国北部弗拉芒维尔(Flamanville)在建的EPR核反应堆的启动日程“紧张”。EDF公司2017年10月曾表示,计划在2018年第四季度末给长期拖延的弗拉芒维尔EPR反应堆装载核燃料,并计划在2019年较晚的时候全面启动并运行。2018年1月29日,ASN负责人Chevet告诉记者,监管机构将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审查EDF涉及反应堆启动相关的文件,并且必须在装载燃料之前完成审查。一名ASN官员对路透社表示,EDF在向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几个月。
Chevet还表示,目前EDF旗下核电站的安全水平总体上比一年前要好,因为一些反应堆部件中的碳偏析问题现在已经得到解决。在2016年年底,ASN命令EDF关闭12个反应堆,因为发现蒸汽发生器钢材料的碳浓度过高,这使得这些部件更脆。2017年3月,ASN授权EDF重启这些反应堆。Chevet说,对EDF旗下核铸件厂Creusot Forge的制造文件的审查现在已经完成了50%,并且应该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对篡改文件的担心引发了2016年对文件工作的重大审查,并导致关闭两座反应堆,其中一座位于法国东北部Fessenheim的反应堆现在仍然关闭。Chevet说,法国核工业的资产重组对核安全也是积极的。ASN希望EDF对每个反应堆进行安全升级。
(核信息院 王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