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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这一工程项目取得实效。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工作部署,我县被确定为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县。为进一步落实“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养新型农民,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思路,以行政村为基本实施单元,主要对务农农民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培养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选择20个行政村作为培训示范村,每村选择一个主导产业,选择40名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进行培训,共计培训800名以上农民技术骨干,通过培训,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每个受训农民通过生产示范,言传身教,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进一步提高整村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步骤
1、确定培训机构。结合示范村提出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培训机构,招标内容将以公告形式在潢川电视台上公布。我县各类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都可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和培训条件,向县项目办公室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申请报告须附培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培训对象,每次办班时间、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教材、培训目标等,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必需的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熟悉农民教育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能够组织教师和科技人员进村办班开展培训工作,并根据农村季节进村指导,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技术服务等条件。县项目办根据培训机构提出的申请报告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与其签定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
2、选择培训示范村。在全县选择11个乡镇(场、办事处)的20个行政村作为培训示范村。按照产业集中度较高、村两委组织能力较强、村民对农业科技培训需求强烈、有固定培训场所等要求,确定我县隆古乡吴庄村;桂花岭园艺场;付店镇新胜村、晏庄村;卜集镇卜集村;白店乡潘店村、龚营村;仁和镇连岗村;凌集茶场;黄岗镇桥梁村;伞陂镇万大桥村、陈集村;魏岗乡余店村、邬桥村;蚕种场;水稻原种场;春申办事处五里村;老城办事处爱国村;定城办事处先锋村、方店村,共计20个行政村组织培训工作。其中种植业11个村,养殖业9个村。
3、选择培训专业。根据行政村要求和产业发展需求,我县重点选择高效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等专业开展培训,初步确定为畜禽养殖、花卉、蔬菜、水产、特种养殖、茶叶种植等专业,每个行政村选择一个专业。
4、培训对象。在实行整村推进的基础上,按照热心农业、具有一定生产基础、目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的专业农民等条件,在我县11个乡镇的20个行政村(农场)择优确定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基本学员,登记造册,每个培训示范村确定的基本学员在40名以上。
5、培训形式与内容。培训实行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项目办统一组织下,农业、财政行政部门负责培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培训机构按照项目合同,组织教师和科技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围绕示范村主导产业开展,按照生产周期,进村办班指导,方便农民参加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机构编写或选用的教材应通俗易懂、实际、实用。集中培训时由示范村提供教室,组织农民参加,现场指导由教师在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每个村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15天,根据农时季节,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从2008年4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通过开展培训指导,使受训农民能够掌握所从事的主导产业在一个生产周期内所需的生产技能,了解农业、农村基本政策和农产品经营等知识。
四、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成立“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培训示范村所在乡镇(办事处、农场)政府负责对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培训卡制度,县项目办公室对所有登记注册的基本学员发放培训卡,学员每次参加集中培训和指导,都要在培训卡上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建立培训台帐制度,培训机构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并建立培训台帐,台帐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教师。培训台帐一式两份,分别由培训机构和示范村保管。建立培训工作季度报告制度。培训机构每季度向县项目办报告办班次数、培训人数、培训内容、教师进村次数等情况,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本县情况报省、市级农业和财政部门。
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经费全部用于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凭培训台帐和县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到县财政部门报帐。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学耗材、教师补贴、授课人员的讲课费、误餐费、住宿费、交通费、购买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4、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在培训的各个环节,县项目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组织开展培训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培训扎实开展。项目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县项目办公室将对每个培训示范村逐一验收,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民等方式核实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本学员参加培训情况,了解农民掌握技能情况,产业发展状况和农民满意程度。县项目办公室向达到要求的培训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培训机构予以表扬,并逐年加大培训任务,对没有按期完成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取消下一年度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对培训质量存在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的等严重问题的培训单位,取消其培训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
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成立“潢川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郭克明(县长助理)
副组长:欧阳声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学清(县农业局局长)
成员:王洪刚(县政财政局副局长)
肖国元(县农业局副局长)
鞠明海(县畜牧局副局长)
王 军(县水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科教股,肖国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叶宗来、刘会成、张新杰、张正一、龚太龙五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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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2013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全年沼气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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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潢川县省级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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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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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卫生局《潢川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