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土建百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在1996.05.07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颁布。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基本信息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损失浪费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品混凝土,是指实行集中拌合、以商品形式提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市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权协助进行商品混凝土应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市区内下列建设工程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

(一)市区主干道两侧和城市中心区的建设工程;

(二)高层建筑、重点住宅小区、大中型工业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

(三)根据本市商品混凝土供应能力由市建委确定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五条 鼓励本规定第四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六条 开办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市建委制定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展规划。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时,应当征求市建委意见。

第七条 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建委同意,可以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混凝土一次浇筑量不足6立方米的;

(二)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三)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使用单位需要的;

(四)其他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

第八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但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经市建委批准,可以使用袋装水泥。

第九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应当符合质量标准,并向使用商品混凝土单位或个人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第十条 使用单位或个人可以购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也可以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料,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工制作。

第十一条 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由市建委会同物价部门按照省规定的商品混凝土定额核定。

第十三条 商品混凝土的运输车辆,属专用车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准行证,在运输商品混凝土时,可以不受交通禁行标志限制。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委按混凝土已浇筑量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擅自使用袋装水泥时,按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不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按国家和省建筑产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罚款收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金刚砂透水混凝土

  • 透水混凝土材料:微晶孔隙;1立方=1.8吨
  • t
  • 洪发
  • 3%
  • 深圳市洪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混凝土U型截水槽

  • 混凝土截水槽规格:300×250×60麻灰色c30
  • 子光建材
  • 3%
  • 广州市子光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金刚砂透水混凝土

  • 透水混凝土材料:微晶孔隙;1立方=1.8吨
  • t
  • 禹智环保
  • 3%
  • 禹智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金刚砂透水混凝土

  • 透水混凝土材料:微晶孔隙;1立方=1.8吨
  • t
  • 蛇口建安
  • 3%
  • 深圳市蛇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商品混凝土

  • 品种: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 3%
  • 福建泰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商品混凝土

  • C25
  • 江门市台山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商品混凝土

  • C35
  • 江门市台山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商品混凝土

  • C40
  • 江门市台山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商品混凝土

  • C45
  • 江门市台山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商品混凝土

  • S6 C45
  • 阳江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自贡商品混凝土

  • C20
  • 2000m³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9
查看价格

自贡商品混凝土

  • C35
  • 2000m³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9
查看价格

自贡商品混凝土

  • C30
  • 2000m³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9
查看价格

自贡商品混凝土

  • C40
  • 2000m³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9
查看价格

自贡商品混凝土

  • C25
  • 2000m³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9
查看价格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引言

经1996年4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

查看详情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文献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格式:pdf

大小:37KB

页数: 6页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6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规范商品混 凝土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 介绍关于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助。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混凝 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 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 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 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 (也称预拌混凝土 ), 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 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 的时间内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格式:pdf

大小:37KB

页数: 4页

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 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 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 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 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 (也称预拌混凝土 ), 是指由水泥、 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 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 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 负责本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以下简称监督机构 )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委托,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修改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

九、将《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中的“商品混凝土”修改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将第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本规定所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搅拌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者干混砂浆。”

将第三条中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删去第六条。

第九条改为第八条,将其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查看详情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速度,促进我市生态市、园林城和旅游城市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中心城区,是指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

本规定所称商品混凝土,是指实行集中拌合,以商品形式提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过程中,强化应用商品混凝土的监管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建设工程限期应用商品混凝土工作。市散装水泥工作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好建设工程应用商品混凝土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大中型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成片开发的小区(包括建成小区内的新建单体工程)及主干道两侧的建设工程,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建设、施工单位具有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条件的,可按本规定,在建设工程上自产自用预拌混凝土,但不得对外销售。

第五条 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查验属实,可以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混凝土一次浇筑量不足6立方米的;

(二)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三)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的。

第六条 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报建时,应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使用商品混凝土通知单》。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应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及时确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招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商品混凝土的预算价格与定额用量;建设工程招投标结束,建设单位应将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名称和商品混凝土实际用量,写入《使用商品混凝土通知单》内,并加盖中标通知章。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含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相应条款;建设单位办理合同备案的同时,应持《使用商品混凝土通知单》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由其确认商品混凝土的实际使用量后,填发《使用商品混凝土通知单》。

(四)建设单位凭《使用商品混凝土通知单》和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正式文本,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已审核通过的商品混凝土需要量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必须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混凝土企业注册登记。其中,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核发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

第十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应当符合质量标准;销售时,应当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第十一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进行生产。

第十二条 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送车等工程特种车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核发交通特许通行证,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送车应当保证车况良好、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在指定地点清洗。

市环保监测部门根据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环境指标依法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使用以及擅自更改用量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混凝土已浇筑量,对相关单位处以每立方米100元的罚款。其中,擅自更改用量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使用袋装水泥生产商品混凝土的,由市散装水泥工作管理部门按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无资质生产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处合同价款(生产量价值)2%以上4%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不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按本规定进行的罚款处罚,应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按本市罚缴分离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商品混凝土生产与应用技术简介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论述商品混凝土领域的原材料性能及选用,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施工以及养护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内容实用、可操作性强,实验数据来源于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贴近生产实践。 本书可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试验、管理、采购、销售人员以及商品混凝土施工人员阅读参考。2100433B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