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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查研究、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史志、联络接待、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保密、档案、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指导工作;负责局指导十二市(县)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产权市场管理处
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房屋权属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起草全市房屋权属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房屋产权注销登记;负责查处房屋权属登记中的违法行为;负责调解处理全市房屋权属矛盾和纠纷;负责落实房产政策;负责在建房屋的预登记;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和人员的登记备案、资质核准工作;参与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估价结果确认。
(三)商品房管理处
负责起草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性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商品房市场(含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规范、查处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受理、登记、审批,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内部销售许可证》;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管理;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广告的登记、审核和备案;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登记、备案,指导其对房屋面积进行专业测量,监督测量结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审批。
(四)物业管理处(房产管理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公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物业管理、公房管理法规和规章;负责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组织全市物业项目招投标、交接验收;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组织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指导建立业主委员会;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负责全市公有房产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涉及改修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的房屋安全使用申报登记、审批工作;协助产权市场处落实房产政策。
(五)住宅项目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及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住宅及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控制全市住宅建设项目规模。负责全市住宅及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的经济测算;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项目公开招标;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及危棚房改造项目踏察选址、立项申报、项目审批、价格审核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危棚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审批;参与全市住宅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的编制;参与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及招标挂牌和拍卖工作;参与土地利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
(六)开发前期管理处
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及住宅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危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的前期摸底、复核和测算工作;参与全市住宅建设选址、立项,提供前期测算数据或资料;对拟建设地段提出初步规划意见;负责建立全市住宅建设与发展房屋现状储备库;负责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开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参与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参与局属开发建设单位前期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培训、资质考核工作。
(七)住宅工程管理处
负责督办指导全市住宅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制定落实开竣工计划;组织住宅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工作;验核项目手册工作;组织协调成片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负责住宅小区庭院配套建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督办提高住宅小区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消除质量通病工作;负责推广住宅建设“四新”成果;负责落实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参与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房改工作处(市房改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房改政策的解释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购、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的建立、核定和管理,协调、制定市财政拨款单位购房补贴指标资金分配计划,对购房补贴款来源(指标资金、售房款)进行审批,对单位分配职工个人购房补贴资金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全市各单位执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的核准工作,对产权单位使用售房款进行核准和检查;负责对购房预定金使用进行审批和清退工作,对回收住房债券的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房改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全市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等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对违反房改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九)安全管理处
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本市城区内的危险房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市城区内各类产权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房屋装饰装修、改修改建涉及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审批,对改变房屋用途的审批。
(十)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局综合计划工作;负责局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计划的编制及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行业归口综合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局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审及上报;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及出售市直管公房房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由我局组织实施的市重点工程的相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人事劳资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和奖惩、录用、调配、保险、福利、人事劳资统计工作和离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局公务员录用、管理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和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制定全市住宅和房地产业立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起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修改、论证、汇总报批工作;负责法规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及清理、汇编、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实施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工作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证书的审查、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经济合同法律文书的审查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局直属单位进行诉讼活动;负责房产住宅经济理论研究和改革发展战略的政策调研工作;参与局直属各单位的执法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直属单位普法教育。
(十三)议案信访处
负责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处理局长热线电话、政务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负责处理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12319”服务热线、市政府门户网站“百姓谈”栏目、市新闻网“议论风生哈尔滨”论坛反映的问题;负责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立案案件;负责督办市政府交办的信访立案案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部门、单位、群众上访问题;负责指导直属单位信访工作。
(十四)党委组织部
负责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奖惩、任免和后备干部 的推荐、培养、考核、选拔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负责党建工作及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
(十五)党委宣传部
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局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承担的双拥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目标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活动的开展;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办事服务大厅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八)纪检监察审计室
负责检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党章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检查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负责检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履行经济责任、财经法纪及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十九)工会
领导局基层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照规定参与有关事务管理;组织民主管理和教育职工依照规定行使民主权利;组织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受局委托评选先进和市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负责局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协管工作。
(二十)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值宿工作管理;负责机关对外接待服务;负责机关职工生活福利服务;负责机关帮乡工作。
(二十一)信息处
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及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住宅及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负责全市(县、市)房地产行业归口综合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工作;负责全局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综合管理工作。
孔庆勋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蒋海超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刘凯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正局级)
刘成伟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巡视员
陈涤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伍 岳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市供热办副主任
杨维国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市供热办副主任
刘利民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征收办主任
庞丽姗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赵永利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巡视员
李佑民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巡视员
李洪强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洪旗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曾任领导:石永林曾任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参与集中供热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三)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供热单位和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供热市场管理,实行严格的企业准入和退出制度。
(四)负责全市供热体制改革和全市供热信息网建设。
(五)依据国家和省供热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按照节能环保的规定,对集中供热方式及供热设施技术标准进行审核把关;组织供热科技创新及技术攻关;组织推广节能环保供热先进技术和示范工程。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供热专项资金的归集及使用政策;参与政府燃煤采购、设备更新改造等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统一归集管理集中供热热源、热网建设及改造资金。
(七)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和测算供热成本、价格调整及热源建设费等标准。
(八)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供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供热信访议案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供热协会和研究会工作。
(十)负责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1号 途径公交:225路,67路,107路均可到达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供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1号。乘坐127路公交车到松北区政府下车就可以到达的,他们这里很好找的,位置飞常的好,而且公交车也比较的多的,你可以去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据我所知哈尔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位置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 它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供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具体政策、办法和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 (...
2010年政策保障住房建设情况月报表-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其中:年 初 其中:本 年支付 其中:年内 需付 6 11 16 6=2+5 11=7+8+9+10 16=12-14 2 、联系电话: 88348396 88388005 电子信箱: zdjf2008 ﹫126.com; 说明:1、本表请政策性保障住房开发企业于每月 28日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3 、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盐城市 2010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序号 小区名称 项目概算 投资情况 资金来源 房款支付情况 至2009年 底累计 投资 本年计 划投资 本月完 成投资 本年1- 月累计完 成投资 小计 自有资 金 银行资 金 5 7 预收款 其它 小计 应付 1 1 2 3 4 8 9 10 12 累计已付 尚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报送日期 : 2010 年 月 13 14 1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李天太、向国立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烨、张震华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韩君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周琪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宁夏挂职):南晓清
地址:北濠桥路9号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人民政府主管住房保障和房产行政管理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负责拟订全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含三区)直管(自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含三区)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级(含三区)房产交易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房产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指导、监管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县(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房产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科、住房保障审核租赁管理科、房屋产权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等9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有:覃塘办事处、大圩办事处、桥圩办事处和贵港市白蚁防治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