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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辖区城市路网计划编报。
(四)负责全区乡镇道路的规划与建设指导工作。
(五)负责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竣工项目的备案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辖区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投诉受理、协调、处理。
(七)负责辖区二次装饰项目的监管。
(八)负责辖区物业企业考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以及监督管理。
(九)负责辖区小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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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制定全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
(三)查处辖区内监管的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辖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项目(自筹资金)进行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管。
(五)负责全区建设行政执法的检查和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六)负责建设领域“二级窗口”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拖欠的投诉受理。
(七)负责全区街巷、支路网项目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全区小街巷及上级下放的辖区内市政道路维护和绿化养护管理。
(九)组织协调全区城市防汛、抗震设防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十一)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老旧小区、危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内拆迁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审批辖区《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延期许可申请,并发布拆迁公告。
(十五)负责辖区内拆迁行政裁决。
(十六)负责辖区内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的申请工作。
(十七)负责辖区内违法拆迁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辖区内拆迁承办、拆迁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辖区内城中村、危旧房摸底登记和信息上报,并负责旧城旧村改造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十一)负责属地物业企业考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以及监督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职责。
(二十二)配合市城乡建委做好农村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维护、建设;指导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三)负责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四)负责辖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五)负责辖区房屋租赁管理;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市政支路网及小街巷市政设施的管理;负责协调村镇建设规划和道路交通建设工作;负责收集城乡建设信息。
(七)负责辖区城市路网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八)负责区域内房屋拆迁许可;依法对拆迁安置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市、区交办的重点工程拆迁及其他拆迁工作。
(九)负责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备案管理。
(十)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