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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年来,怀化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办发〔2013〕54号)的要求,扎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本级先后两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推进政府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8月30日,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召开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市直相关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问题进行了联合督办。11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铆主持召开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工作安排的会议,要求市直部门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进行再部署,涉及重点领域的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等20个部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细化、分解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怀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怀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简介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3年截止到12月31日,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23568条,图片851张。其中,自采自编信息1352条,转载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等稿件4094篇,各子网站采录或报送信息18065篇,网站首页图片更新105次,发布各类政府文件、人事任免信息158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查阅服务功能,突出群众关心领域。各级各部门在网站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2.市长热线。2013年9月开通了“12345”市长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62459次(其中有效来电5427次)。其中,交办事项594件,办结率100%。按分类统计,其中举报类16件,投诉类93件,求助类222件,咨询类223件,建议类38件,其他类2件。

3、政府公报。2013年编辑出版公报6期,全年免费发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查阅点3万余份。

4、公共查阅场所。2013年,市档案馆加大档案接收和征集的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资源,增强档案馆的服务功能。全年共接待档案查询近800多人次,其中查询基层档案类600余人次、3000多卷,移交档案210余人次、800余卷(件)。

5、其他形式。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市本级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次;举办在线访谈8次;市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1671件,回复1658件,回复率99.22%;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办事群众62.9万人次,办件受理570816件,办结570502件,办结率达99.9%,实现非税收入22.4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569宗,交易总额达102亿元。其中:工程建设类306宗,交易额66亿元;政府采购类204宗,交易额1.2亿元,节约资金548万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36宗,成交总价29亿元,增值金额3.7亿元,增值率14.7%;完成了产权交易14宗,成交额4.8亿元,增值1.5万元,增值率45%,特殊资源交易9宗,成交额938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给予了答复。市政府门户网站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本级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少数单位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单位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2014年,全市各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同时,要与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提高工作实效。一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市各单位要根据《条例》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政府信息应当在其形成、变更或者保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因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积极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机制,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市直各单位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部门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民生,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高度重视、依法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工作,推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全市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和相关人员,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按要求于每年元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交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我们不断创新,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解决了公开形式简单、覆盖面不宽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作用,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99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财政公开、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招投标公开、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市本级督促了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同时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网上办事”功能,实现了“网上咨询、下载表格、申报、受理、初审、网上公布结果”等全过程的网上运作;通过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招标工作,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工作实行网上投标、公开招标。二是整合现有资源,对传统公开渠道进行全面优化。重点加强了政务服务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都设置了专门的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亦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业务职能。同时利用LED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设置公开窗口等多种方式,方便市民查询各类信息。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视、手机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创新公开渠道,加大在一些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公开栏和设立大型城市公益显示屏的力度,组织将民生、保障等市民关注热点及时公开。有些部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互动交流,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在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化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一是加大了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的绩效考核进行管理。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求,对本单位公开工作的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问责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的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及时总结交流,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依申请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了业务指导。针对当前依申请公开数量日益增多,加强重点领域的公开业务指导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单位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机制。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情况。由审改办(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集中开展了市级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晖多次强调要把此项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要争取打造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化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2013年主要工作是:一是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按照《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函[2013]144号)要求,市审改办对市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减少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05项,拟保留99项。并编制了市本级行政许可目录,拟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二是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依照我市09年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市组织行政决策听证会6次,每次听证都做到了公开发布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每件决策都由法制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还特别听取并采纳专家意见。三是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在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推动下,我市大部分单位完成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和重新公布。10月,通过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市政府重新公布了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2.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重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当年度预算草案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分批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在财政部门网站公开纳入厉行节约控制指标管理的132个市直单位的“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在部门单位网站公开7个市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4年完成40个、2015年完成所有市直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三是研究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提出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四是推动全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公共财政收支情况。五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做好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做好行业审计和专项审计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等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审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逐步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开工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配后管理、退出情况等信息。在国家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后,及时公开各相关目标任务分解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二是加大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安全标准、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公告制度和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布制度,定期公开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违法信息,并逐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对严重失信违法者重点监控机制。三是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范围、对象、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报告。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水质和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做好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公开工作。不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做好沅水水系包括巫水、渠水、酉水、舞水、辰水、溆水和湖库水质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环境核查和审批信息公开。逐步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五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要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分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六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公开。坚持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环保执法行为。对群众在“12369”环保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和反馈,公开受理信息。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继续做好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救援情况、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及相关价费政策信息,重点公开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用事业、药品和医疗、水电气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加大价格听证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全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深入推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等信息的公开。三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8.推进征地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法规政策、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实行阳光征收。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基础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别是小升初、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将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医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药品、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及时、全面公布各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服务的价格信息。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从业医生资格信息的公开。三是加强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社会募捐的行政管理机关要指导督促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机构制定完善社会募捐公示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慈善信息,重点公开募捐主体、募捐方案、募捐情况、募捐财产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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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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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献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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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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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钦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简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354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6833条;各级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213条,通过政府公报刊发公文292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6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件,受理6件,答复6件。市县(区)两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6次,各级各部门组织业务培训班15期,培训人员数量1400余人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2013年,我市调整充实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对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股室职能进行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工作制度》、《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均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

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各级各部门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13年3月31日前,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政府公报公布了《钦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2013年,全市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经费56.3万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的建设,不断规范各级各部门在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2013年3月,我市举办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培训班暨工作会议,近300人参加培训,并对统一平台部署应用以来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提高平台管理员和录入员的技术能力,确保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各级各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各级各部门共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推送信息16833条。同时,还增设了企事业办事公开栏目,将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17个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统一平台公开范围,各县区也增加了39个企事业单位的链接,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覆盖面。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规范“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配备电脑查阅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提供查阅服务。三是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为整体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走向基层。2013年5月-7月,各县区开展统一平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技能操作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目前,各镇已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分别达到100%和80%,取得预期效果。

二、围绕自治区和市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印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牵头部门和任务分解。各县区、牵头单位积极落实自治区和市的部署,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如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级财政专网上公布了2012年部门决算和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进一步公开税费改革、非税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统一平台和部门网站公开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整治、行政许可公告、食品安全检查通告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等方面信息。市卫生局通过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和钦州卫生网及时公布卫生动态,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网站等其它多媒体方式,全方位向公众公开医疗卫生信息。市环保局在统一平台积极推进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数据公开,在钦州环保网上设立“公示栏”,公布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建设项目验收公示、排污证许可公告、排污收费公告、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等。市物价局依托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收费标准调整后20天内,及时公布调整原因、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市教育局通过统一平台和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开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入学报考和招生、教育督导、教育监察、教育救助与资助、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扶困助学、教育惠民等信息。医院、学校、供电、供水、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纪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承诺、工作开展进程等内容,通过上网上墙、新闻发布、价格听证、服务热线、电子查询、短信告知等方式进行公开。服务行业相关收费项目调整、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信息均及时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3年全市均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政府公报。市政府办公室每月编辑出版一期《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共12期,刊发公文292件。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

2.政府网站。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8213条,约有近100万人次通过各级政府网站浏览各类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6833条。

4.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全年共召开16次新闻发布会,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纪检监察、食品安全、公共服务、选拔干部等方面信息。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部分单位网站还通过开设热线、信箱、微博等,建立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5.政务公开日活动。2013年,我市举办了首届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以开设政策咨询点和服务咨询点的形式,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共150个部门和30多家企事业单位,8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日活动,各单位共印刷各种宣传材料1万余份,现场发放61822份,制作各种宣传板158块,接待现场咨询群众近20000人次,受理解答咨询5026件。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及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分送到本级的“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市民查阅。2013年,市、县(区)两级“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更新政府信息11759条,接待电话和现场咨询约1100人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各级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监督投诉等信息。2013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504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和不予公开备案

2013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件,受理6件,答复6件。答复的6件中,同意公开答复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

市、县(区)两级均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接待场所统一挂牌,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资料夹等办公设备和方便公民查阅政府信息的相关设备。接待场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资料审核等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3年,全市未向群众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不够丰富等。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转变观念,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认真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投资贸易、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作用。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公开渠道的优势特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程序,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54691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292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54383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16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6

(一)依申请方式

0

1.当面申请数

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其中:未延期办结数

6

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6

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三)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三)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1904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0

(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76

其中:1.经编制部门同意设立的常设机构数

6

2.其他临时机构数

70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380

其中:1.全职人员

21

2.兼职人员

359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其中: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16

2.举办各类培训班

15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140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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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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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邵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申请情况

201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通过信函收到书面申请28件。

邵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申请处理情况

在3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2件,答复率为100%。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27件,占84.4%。对于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了认真处理和较好的解决,从而使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邵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140多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6万余人次,电话咨询17万人次,网上咨询77万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企事业养老保险、公务员招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相关依据、子女入托入学、居住证办理、住房保障等方面。

邵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本级受理行政诉讼4件,行政复议68件,没有涉及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邵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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