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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跨座式单轨交通、现代有轨电车交通、中低速磁浮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市域快速轨道交通、悬挂式单轨交通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2100433B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给地质大队等相关单位拉福利的导则。最失败的导则没有之一!估计不久要修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规范 (试行)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去申请。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轨道交通建设呈现出较快增长态势,因此,探讨城市轨道交通对环境的影响,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具有积极意义。针对当前我国城市轨道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从而提高轨道交通建设环评的水平,为城市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已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尤其是城际轨道交通线和市郊线的建设越来越多,大运量、中运量、市郊线多种形式并存,轨道交通发展呈多样化。与此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环境也产生了更大的影响。
我国已经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代替HJ/T 2.1—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 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代替HJ/T 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代替HJ/T 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代替 HJ/T 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钢铁建设项目》(HJ 708—20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 24—2014代替HJ/T 24—199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 582— 20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 89—200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 6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 884200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200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 2004);《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3-199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代替HJ/T 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HJ 463—2009);《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
我国已经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主要有:《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HJ 641—2012)《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3— 1998);《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 。
环境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结构和状态,在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制 定和批准的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也是执行各项环境 法规的基本依据。
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地方级和行业级三个级别。
国家级环境标准可划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方 法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五大类。
地方级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二大类。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只能补充国家级环境质量标准中没有的内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严格于国家级污染物排放标准。
行业级环境标准只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能有3个,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级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级污染物排放标准。3个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次序是行业级污染排放标准优先,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次之,国家级污染物排放标准列后,并且不能混用。
2014年3月27日,《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发布。
2014年10月1日,《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实施。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导则编制组于2017年初启动《土壤导则》编制工作,考虑让现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有足够的缓冲时间,定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