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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陈 甫
副主任:王伟东、戴宏学、李 志、吴延平、崔雪梅
纪检组长: 邰 勇
总工程师: 杨振鸣
2012年工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部署,开拓创新,主动谋划,精心组织,着力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水平,着力增强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能力,着力推进应急产业发展,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一、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加强与气象、防汛抗旱、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和督促易受洪涝、泥石流、地震、台风等影响的工业企业加大防范力度。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突发事件处置部门(指挥机构)以及有关重大活动组织单位提出的需求,通过调拨、紧急生产或提供企业产品信息等方式,快速有效组织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和供给。指导做好重大自然灾害灾后工业恢复重建,继续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建材保障。
二、努力提高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以生产能力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兼顾必要实物储备的应急工业产品储备体系建设,编制生产能力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选择有能力的工业企业实施社会储备并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及数据库,按照补充、完善的原则适度开展实物储备。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重点地推进应急工业产品储备工作,加强已储备应急工业产品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部门联络员制度,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对于承担应急物资综合协调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牵头工作。以东北、华南、西南等区域为重点,探索推进应急工业产品区域联动机制建设。
三、稳步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在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会同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制定扶持应急产业发展意见及规划,推动将应急产业纳入技术改造、科研开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支持渠道。总结推广广东、安徽、重庆等地推进应急产业的做法,督促陕西、江苏、辽宁、湖北、四川等产业基础好、区域优势强的省份加快发展应急产业。组织有关方面通过举办博览会、论坛等形式营造应急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编制当前鼓励发展的应急产品和技术目录。大力培育应急产业基地(园区),扶持应急产品骨干企业发展。鼓励地方应急产业协会等服务机构的组建和发展。
四、继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启动重点领域、重点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或修订相关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开展应急演练。
五、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开展《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尤其是季度分析报告,及时报送事件进展、工业受灾和产品供给等情况,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认真做好应急值守。继续组织编辑好《工业应急管理情况》(电子版)。加强工业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快组建工业应急管理专家组。配合做好“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组织工作。组织召开部分地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
六、大力开展工业应急管理理论研究。针对新时期工业应急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有关力量深入研究工业应急管理范畴等问题。立足引导企业开发先进应急技术和产品,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重点企业认定制度研究。推进工业应急体系建设思路研究,提出措施建议。
(一)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制定,负责全市工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措施。
(二)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协调及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向市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工业投资规划的制定和权限内全市工业项目的论证、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等工作;组织协调与市外地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
(五)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宏观指导多种所有制工业企业;指导企业上市;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企业协会工作。
(七)指导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及开发利用工作。
(八)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依法履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安全管理等职能。
(九)研究电力价格政策,并提出意见;参与重点能源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方同驻呼伦贝尔企业的关系协调工作。
(十一)依法对全市室内装饰行业及室内装饰市场实施监管。
(十二)负责委属事业单位及手工业联社办公室的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鄂温克旗大雁镇,在牙克石和海拉尔中间。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 4号 呼伦贝尔市从 1993年10月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试点工作,1995年1月经原呼盟行政公署批准开始在全...
A: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嘉尚汽车装饰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大街附近 B:龙兴装饰呼伦贝尔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白桦东路 望采纳 、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管理、财务、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经委系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及全市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的资格审核及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综合科
研究制订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承担各旗市区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分析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调控意见和建议;负责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或参与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经济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
经济运行科
研究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提出完成目标的政策、措施;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各旗市区工业经济运行目标下达、监控考核工作;发布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邮电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春运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原材料平衡衔接工作;承担自治区、市本级确定的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效果的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科
负责全市工业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重点项目的组织、审批和管理工作,研究制订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措施、办法;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国债项目、自治区重点项目和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进口设备关税、增值税的减免申报及工业重大装备国产化,并落实采用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工作。
企业科
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再就业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制定扶持发展中小企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负责工业园区的审核、上报及协调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协会工作;审核批准所监管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组织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根据《国有资产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查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国有资产产权科
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对授权企业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策备案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经济协作科
负责地区间工业经济发展的横向联系与协作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工业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业招商信息的收集发布;研究制定工业招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落实招商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按职责权限负责“三资”企业的审查、申报及年检工作。
行业规划科(石油开发管理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工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关行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调整产业结构、行业布局的意见;负责全市药品储备及紧急调度,实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协调地方与石油企业开发有关事宜。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呼伦贝尔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呼伦贝尔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型、环保型产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推进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广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应用工作;管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提出使用计划;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进行认定。
能源科
研究制订全市能源行业及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开发利用能源及煤炭资源的建议,参与重点能源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工作;负责全市乡镇煤矿维简费的收缴、使用,对旗市区和矿留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整顿全市煤炭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审核申报;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煤矿的办矿条件、开采设计、矿井报废等进行审查;依法组织对乡镇煤矿矿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协调电力发展及电力供应及使用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机关党委负责经济委员会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工作。
市经信委督查组到新左旗督查工业重点工作
2013年8月12日,市经信委王伟东副主任一行6人到新左旗督查调研1-7月份经济运行、工业项目投资及园区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白音查干煤矿、东来顺肉类加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及存在困难。随后,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新左旗前7个月经济运行、重点项目投资及园区工作整体进展,共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接指标完成进度,预测全年形势。
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对新左旗目前工业重点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存量企业调度、监测力度,挖掘潜能,发挥最大的产能,确保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速目标。二是全力推进项目进展,做好上下沟通及项目跟踪服务,抓紧对接市级重点项目调换事宜,确保项目开工率和投资。三是加强与旗统计局的沟通,要做到应统尽统、统准统全,各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四是按照上级园区工作要求,落实园区机构编制,理顺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将园区总体规划融入城镇总体规划中,科学编制园区各项规划。
呼伦贝尔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呼伦贝尔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是呼伦贝尔市地区2012年2季度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呼伦贝尔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呼伦贝尔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呼伦贝尔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是呼伦贝尔市地区2012年1季度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呼伦贝尔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8、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1、将原乌兰察布市经济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经委
2、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牌子。
3、将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推进乌兰察布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
5、增加石油、天然气行业及煤炭管理综合利用的管理职能。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原市物资总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有关能源规划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加强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五)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六)加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强化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传感网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
(七)加强对重大工业项目的综合协调,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与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八)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工作。
(九)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煤电油运重要生产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