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详细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到2007年全省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作目标。经过各级政府和参建者的共同努力,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大批污水处理设施即将建成投入运营。为加强全省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坚持“厂网同步”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管网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考虑,同步实施。尽快完善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新区污水管网建设与城区发展同步配套,提高污水收集率,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时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合理设计能力的60%,并在3年内达到合理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实行城市雨水污水分流制。加快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步伐。新建和改造城市排水设施要逐步实现雨水、污水分流,有效减轻污水处理压力,减少水资源污染,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各市、县(市)要进一步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机构,加大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自备井用户抄表、收取环节的监管,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率。2007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内的自备井要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再批准新建自备水源。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足额交纳污水处理费。建设部门要定期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进行督促核查,对长期拖欠和拒交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工业企业排放水质的监督和监测,确保其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企业,由环保部门加收排污费。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排入城市污水处理收集系统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严格实行排水许可制度,保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五、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运营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运营体制改革,使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成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鼓励国内外具有先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的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和建设-经营-转让、转让-经营-转让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六、推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全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部实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
七、建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财政补贴机制。污水处理设施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城市基础设施,各市、县(市)政府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费不能足额征收且达不到保本微利运营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应由同级政府用财政自有财力和省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统筹解决。
八、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设施劳动岗位定员标准。各市、县(市)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省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劳动岗位定员标准,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岗位人员,防止人员虚增,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益。
九、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建设部门要按照污水处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岗位操作规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营。
十、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各市、县(市)要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对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擅自停运或污水处理排放不达标、污水处理费征收率明显偏低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加强督导。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建设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贴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及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贴专款专用。水利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加大对城市自来水可供区域内自备水源的关闭力度,加大对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都是以24小时计算的,超过处理能力是不能全部进入系统的,否则会是系统超负荷运行,最终导致处理能力下降甚至没有
分散式污水处理是相对于污水的集中处理而言的,主要是指将污水进行原位处理,以达到排放或者回的标准。我们平时所说的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其实就是集中式处理系统,他将划定的排污范围内的污水收集后,通过官网系统输送...
这要根据处理工艺来定,就以生物处理含油污水举例,整套最基础包括设备包括:格栅除污机、隔油池、气浮设备、生物反应设备、污泥脱水设备、曝气设备、消毒设备、设备控制柜。基本上工艺不同,采用主体设备也是不同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公路超限检测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路路网建设情况和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治超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等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全省36个公路超限检测站(详见附件)进行调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
文化体育
豫政办8号
河南省政府
2011-2-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2〕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对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业、竞赛表演业、体育培训业、体育用品业等体育产业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布局结构有待优化,总体规模有待扩大,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有利于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有利于拓展体育发展空间,加快体育人才培养,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有利于刺激体育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高我省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建成3-5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体育产业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到2020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和1-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河南特色、影响力大的体育产业知名品牌,形成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产业增加值在我省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体育产业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三、体育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体育产业基地建设。
整合体育产业资源,发挥特色优势,努力形成集约型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培育建设以特色优势体育项目为主导的体育产业基地。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的集聚、示范效应和承载功能,优化体育产业布局,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重点建设登封少林武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焦作太极功夫、安阳通用航空运动等产业基地建设,继续推进济源篮球城、漯河排球城建设,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特色体育产业基地。
(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
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倡导科学健身方法,引导大众体育健身消费。加强群众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身服务活动,支持健身服务品牌企业规模经营和连锁经营。积极稳妥开展新兴的户外休闲、极限运动等项目经营活动,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和推广。鼓励发展面向社区的体育服务,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项目。根据农村地区特点和农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开发农村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体育生活。
(三)着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
积极引导规范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借鉴吸收国内外体育赛事市场运作的有益经验,提高体育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水平。推进各运动项目职业化进程,加强职业体育俱乐部管理,以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为重点,鼓励引导、规范发展职业体育赛事。鼓励社会各界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继续办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郑开国际马拉松比赛、安阳国际滑翔伞公开赛等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
(四)积极开发体育培训业。
发挥我省体育培训资源优势,创新体育培训组织形式与手段,积极开展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培训业务,推动体育培训大众化、普及化,提升我省体育培训业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少林、太极功夫文化培训推广机构,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体育培训服务企业,大力开拓海内外体育培训市场。
(五)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建立健全经营有序、监管有力的体育彩票销售体制,加大市场营销和宣传力度,逐步扩大体育彩票销售规模。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体育彩票的科技含量,开发手机投注彩票、在线即开型及体育竞猜型彩票,形成品种相互补充、特点突出的体育彩票体系。严格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规范有效使用。
(六)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
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承接国际国内体育产业转移,重点发展一批体育健身器械、运动服装制造品牌企业,不断提升我省体育用品业的实力和水平。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升效益,打造体育用品知名品牌,提高我省体育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出版、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鼓励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大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运营、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
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
(一)拓宽体育产业的投融资渠道。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在安排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等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体育企业适当倾斜,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非国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非国有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与国有资本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支持境外体育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从事体育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二)落实对体育产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经认定具有免税资格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其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可按税法规定享受免税优惠。企业发生的体育冠名、广告性赞助、公益性广告费等支出,符合条件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房产按照规定免征房产税。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与体育产业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规定免征营业税。体育学校教学科研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执行。
(三)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强城乡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已经免费开放的,不得改为收费经营。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各级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并根据其向群众开放的程度,在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四)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
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活动主办者面向市场,开发、使用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不断提高品牌效应和市场价值。加强教育引导和制度建设,规范各类运动队、运动员的商业开发,创新商业活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五)推进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制定完善相关规章、政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情况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险。
(六)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
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有关专业方向和课程,鼓励体育产业单位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完善体育产业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体育产业人才引进渠道。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把体育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体育产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化体育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集聚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协调一致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二)推进改革创新。
遵循体育产业发展规律,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体育产业管理体制。按照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培育、多元投入等方面的创新,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充实体育社团业务职能,提高其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规范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非企业单位,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和防止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建立健全公平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良好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