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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新区有关管理规定和服务工作规范;负责起草新区工委、臂委会以及办公室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综合文字材料;负责新区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运转、后勤保障以及领导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新区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规章、措施以及有关会议、领导批(指)示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新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参与新区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当好决策参谋;负责新区机关文书处理、信息、网站、档案、机要、保密、文印、通讯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事务协调,上下联络,来宾接待,会务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财产、后勤、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委组织、宣传和工、青、妇等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定新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新区建设发展的建议;编制新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新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整和拨款;审查汇编预算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免责新区财政性基金的归集和管理;负责新区契税和土地、建设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新区财政债务管理工作,管理涉外债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编制和执行新区采购计划;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新区国库的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协调税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管理与投资合作企业的资金收付、投资成木确认等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建设局(环保局)
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城市建设和建筑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建设、建筑业、住宅产业的发展战略,编制中近期新区建设计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山南新区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工作;编制新区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新区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新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申报和新区内商品房销售审核;负责新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新区内的环保设计和工程;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研究提出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以及运用投资、财政、信贷、国外贷款等重要经济手段促进新区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新区产业发展战略,编制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牵头编制土地开发总体计划;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对外合作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管理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根据权限,员责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或核准、备案,牵头组织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对重点项目实施监管;负责新区招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制定新区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并监督落实;免责新区投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发展局
欠责人事编制管理、人才引进(流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各类人才培训、考核鉴定、发证工作和新区各类人才、劳务市场的管理;负责人员出国(境)事宜的初步审核和申报工作;协调新区内企业劳动合同及工资的监管、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协助各有关部门建立、管理新区社会保险体系;协调做好信访工作和稳定工作;制定并主导落实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管理新区范围内职业教育机构,协调做好新区内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新区教育、医疗、文化资源的引入,协同管委会相关部门统筹管理新区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体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负责新区与地方区、乡(镇)、村的联系,协调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民事调处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室(在纪工委挂牌)
(六)监察室(在纪工委挂牌)
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负责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处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工作。
(一)制定新区总体开发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制定实施山南新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三)行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市级管理权(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新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并报市直部门备案或由市直部门派出机构行使相关职能。
(四)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新区内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欠责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申报。
(五)制定新区土地总体开发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欠责新区内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储备实施。协调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提出并上报土地供应的具体方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核发申报。
(六)负责新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和审批新区内的环保设计和工程。
(七)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新区的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办理新区范围内商品房销售审核、契税征收等相关手续。
(八)欠责新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及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新区内的审计监督工作。
(九)负责制定新区招商合作、投融资及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新区的人事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新区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新区的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新区公用设施及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的规划,协同有关单位进行项目建设。
(十三)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立在新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四)负责筹办准南市山南新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督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的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五)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
山南新区规模: 规划到2020年,山南新区人口达到60万,建设用地6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南新区建设规划遵循的原则: 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处理好城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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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2008 年 09月 24日 16时 10分 【视力保护: ■ ■ ■ ■ ■ ■ ■ 】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目前,滨湖新区的领导体制是建设指挥部代表市委、 市政府负责建设和招商引资 工作,而建成区域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则由当地政府——包河区负责。 建管分 离模式,使指挥部有更多的精力实施建设和招商, 也使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得到 的了充分保障。 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滨湖新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 机构统一设置, 不同身份人员统一调配; 滨 投公司用人制度灵活,有利于“从工作实际出发”,构建与建设世界名区要求相 适应的人才体系,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滨湖新区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简便高效、合法合规、职责明确、又 好又快”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与社会全面发展需要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 1 -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建队字﹝ 2009﹞6号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申报 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建设厅下发了 《关于申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 2009﹞6号),决定从三级以 上项目经理中通过评审颁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 根据全省 统一工作部署,我市要在 2009年 4 月 10日前完成申报、 初审、上 报等各项具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 实际,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一律通过聘用企业统一进行申报, - 2 - 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等要求请仔细阅读山东省 建设厅《关于申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 知》(鲁建执字﹝ 2009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政务中心A座三楼 邮编:232001
凤台县城乡规划局
高安市瑞阳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是高安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8年11月23日,该单位被宜春市文明办拟推荐为“江西省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
2019年3月25日,高安市瑞阳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入选江西省文明办“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06年3月5日成立淮南市交换空间精品装饰工作室2008年7月10日正式注册为淮南市交换空间精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6日淮南市交换空间精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2009年10月6日荣获淮南市家装行业信的过品牌称号
2009年12月3日年营业额突破1500万创淮南装饰公司业绩最高记录
2010年9月25日率先推出7折低价风暴
2012年5月28日成为山南新区首家开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