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河源和平县房产,我给您介绍一个吧。华城国际 地址在和平县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均价3800元/平方米。以简约欧式建筑风格为主调,沿用以垂直线条的强调、几何化的装饰、奢华的材料、...
一般
一点点
和平县CATV城域网改造光纤设计方案
本文主要介绍和平县有线电视台城区光纤网络升级改造技术方案 ,目的是建设一个HFC网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英文名:GUANGXI GONGLIAN INDUSTRIAL ENGINEERING CONSULTING&DESIGN-LTD.缩写为GGECDL,简称工联公司)是经广西区经贸委同意和广西区政府批准的由原广西化工规划设计院和广西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合并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工联公司隶属于广西经济委员会行政管理,是一家专业配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为工程决策与实施提供规划、选址、编项目建议书、编可研报告、招投标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技术与项目管理服务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规划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领导职数8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后勤接待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和组织制订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和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拟订、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内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财经管理政策、制度。负责制订财务计划,做好财务分析,定期反映规划建设经济发展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情况,抓好增收节支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建设法制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职能范围内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议、送审、协调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检查和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监督各项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工作纪律的执行。
(二)总工室
指导和监督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科学预测和拟订城乡发展规划,制定总规、分规、详规调整方案。负责提出或审查县规划区分区规划、小区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要点,负责县规划区内一切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方案的技术校核、协调、审查上报。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牵头组织审查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组织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协调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
(三)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施工、监理、造价资询企业的指导和资质管理,负责外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其他建设行业中介机构进驻我县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许可办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工程承包合同监证和管理,组织优良样板工程和“双优”工地评选及推荐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施工技术人员、建设单位(业主)基建管理人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三类人员”、监理技术人员岗位考核培训、继续教育及持证上岗人员资格年检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监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管理政策,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定,指导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的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县公房管理。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的建设管理和综合验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地进驻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查备案和管理,负责和指导、组织房地产行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与考核。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四)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观调控勘察设计队伍。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以及办理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驻我县备案登记的手续。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指导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参与大中型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及评估,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上报。负责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和应用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科技进步评选,牵头组织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的评选及推荐。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建筑方案的技术校核、审查上报,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加固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查进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监督招标投标。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和交易行为,并跟踪监督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对招投标要约的履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五)村镇建设管理股
负责和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城镇体系规划的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参与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负责镇村用地规划方案,重点项目用地规划的初审上报。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初审上报,指导和监督各镇、村的规划编制以及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拟订村镇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村镇市政设施、供水节水、燃气、园林、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等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审核、许可,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规划设计资质、供水企业资质、园林绿化资质等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和小康新村建设。
(六)规划用地股
负责县城用地规划方案和县城规划区内重点项目用地规划的初审上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初审上报。依法办理城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县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县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用地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定位、定线。负责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和报批。负责土地使用的预测及用地规模的调查,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七)工程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的实施、定位定线,竣工验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提出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及审核上报。负责市政道路管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初审和送审。协调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空中无线通道和排水排污工程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大型户外广告、招牌、宣传牌设置规划的选址和定位定线,负责处理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及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方面的纠纷。负责县城规划区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八)报建股
负责全县规划建设报建工作。负责县城和各镇规划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报建申请收件、送审报批、依法收取行政规费,依法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