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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世界能源发展潮流和国家产业政策,隆基泰和进军新能源产业的制造和研发。借助我国国家级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保定·中国电谷”的区域优势,实现与区内企业和众多新能源科研机构的优势互补,使产业集...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金城集团以航空报国、强军富民为己任,在对国家的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员工总人数超过...
1997年8月和1998年1月,公司属下横门发电厂两台125MW燃油汽轮发电机组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2005年7月30日和12月16日,公司安全顺利完成横门电厂两台燃油机组油改气工...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简介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简介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是 2003 年 9 月由事业单位 改制而来的科技型企业, 其前身为始建于 1956 年的水利部黄 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司主要业务是流域和区 域治理开发规划,江河治理开发的重大技术课题研究,水利水 电、生态环境、建筑、公路、火电、市政公用及相关工程各阶 段的勘测设计和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 公司在多泥沙河流的治理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编 制了数百项黄河治理开发的综合和专项规划,成功地在黄河 干、支流上设计并已建成的大中型工程有 30 多座,为黄河安 澜和水利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公司还 开展了大量水利、水电、路桥、工民建、市政、生态水利等相 关工程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开展国内工程项目工作的同时,公司曾多次派遣专家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进行合作交流,并参与了苏丹、 赤道
成都亚林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简介
乘改革春风添自然图画增都市美景续建筑文化成都亚林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创立于1991年,现有员工50余人,公司有四个设计室、下设一个模型公司、一个旅游策划公司,一个眉山苗圃基地。公司创立以来,始终以继承和弘扬传统建筑文化为己任,以创新精神和精益求精为指南,热忱服务于社会。迄今为止,公司在成都和四川各地,以及云南、贵州、湖南、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规划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领导职数8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后勤接待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和组织制订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和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拟订、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内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财经管理政策、制度。负责制订财务计划,做好财务分析,定期反映规划建设经济发展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情况,抓好增收节支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建设法制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职能范围内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议、送审、协调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检查和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监督各项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工作纪律的执行。
(二)总工室
指导和监督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科学预测和拟订城乡发展规划,制定总规、分规、详规调整方案。负责提出或审查县规划区分区规划、小区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要点,负责县规划区内一切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方案的技术校核、协调、审查上报。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牵头组织审查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组织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协调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
(三)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施工、监理、造价资询企业的指导和资质管理,负责外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其他建设行业中介机构进驻我县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许可办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工程承包合同监证和管理,组织优良样板工程和“双优”工地评选及推荐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施工技术人员、建设单位(业主)基建管理人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三类人员”、监理技术人员岗位考核培训、继续教育及持证上岗人员资格年检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监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管理政策,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定,指导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的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县公房管理。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的建设管理和综合验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地进驻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查备案和管理,负责和指导、组织房地产行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与考核。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四)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观调控勘察设计队伍。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以及办理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驻我县备案登记的手续。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指导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参与大中型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及评估,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上报。负责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和应用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科技进步评选,牵头组织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的评选及推荐。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建筑方案的技术校核、审查上报,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加固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查进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监督招标投标。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和交易行为,并跟踪监督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对招投标要约的履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五)村镇建设管理股
负责和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城镇体系规划的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参与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负责镇村用地规划方案,重点项目用地规划的初审上报。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初审上报,指导和监督各镇、村的规划编制以及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拟订村镇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村镇市政设施、供水节水、燃气、园林、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等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审核、许可,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规划设计资质、供水企业资质、园林绿化资质等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和小康新村建设。
(六)规划用地股
负责县城用地规划方案和县城规划区内重点项目用地规划的初审上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初审上报。依法办理城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县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县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负责规划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用地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定位、定线。负责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和报批。负责土地使用的预测及用地规模的调查,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七)工程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的实施、定位定线,竣工验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提出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及审核上报。负责市政道路管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初审和送审。协调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空中无线通道和排水排污工程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大型户外广告、招牌、宣传牌设置规划的选址和定位定线,负责处理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及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方面的纠纷。负责县城规划区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调解有关争议和纠纷。
(八)报建股
负责全县规划建设报建工作。负责县城和各镇规划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报建申请收件、送审报批、依法收取行政规费,依法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