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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负责办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各股、站、队、所工作,承办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会务、信息、保密、保卫、提案督查、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职工培训教育;负责水利系统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对水务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承担本部门本行业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跨区域调水供求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库区移民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小型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及养护;负责水利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计划的报批及工程验收鉴定等工作;负责定期检测河流、塘坝、水库等水源的水量、水质;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管理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股。负责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论证;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制度、措施,落实有关标准,负责全县各行业节约用水的监督和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和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开展河道巡查、管理及采砂许可。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取水许可、采砂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论证,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监测河流、塘坝、水库的水量、水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制度、措施,落实有关标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六)负责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及验收工作。
(八)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水利统计等工作。
(九)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行洪障碍物的清除;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内河长制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河长指令;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指导监督下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各项任务,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有关责任分工。防汛抗旱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水务局具体负责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职责。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理政提出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服务水利、造福人民”的总要求,在河南省水利斤、周口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与时俱进,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合水县交通局
交通局内设办公室、公路股、路政股、县乡公路管理站和拖养费征稽站;下设合水县公用汽车站。
(一)办公室:负责承办党政文秘、财务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后勤服务等业务。协调承办有关单位的相关业务。
(二)公路股:编制全县县乡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公路工程设计预算,负责承办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招投标及质量监督,搞好公路统计、信息和有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三)路政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公路法规,依法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行政管理和公路巡查,维护路产路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利。
(四)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县乡公路和通村农机路的测设预算、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县现有县乡公路和桥梁及涵洞的养护管理、水毁抢修和公路绿化。
(五)拖养费征稽站:依法对全县范围内从事运输(包括农用和非农用)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养路费进行收缴、稽查、上解和报表填报工作。
(六)县公用汽车站:负责全县客运、货运的组织实施及安检工作
合水县2018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水县2018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合发改【2018】2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合水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建资金445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整合扶贫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采取集中联建的方式,在合水县店子乡吕家岘子行政村武张咀组张汉梁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座,总装机规模达到5.083兆瓦,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17个。
主要建设内容为:
(1)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
(2)工程设计范围: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5)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安装、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6)项目建成后免费运行维护3年;
(7)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8)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电网接入等相关事宜。
(9)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具体人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花名册)
(10)招标文件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等。
项目总最高限价:3560万元
2.2、招标范围: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
2.3、项目建设地点:合水县店子乡吕家岘子行政村武张咀组张汉梁。
2.4、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力设施设备和太阳能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为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丙级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企业近三年(2015 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三项单个总装机容量2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6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和相关认证资料。
3.7须加入光伏领跑者计划名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8.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9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 6月28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