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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接待、会议组织安排及督查工作;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
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史志的编写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负责机构编制;负责承办人事调动、转正、聘用、干部职工退休手续和工龄审定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干部(人事)年报、工资核算、调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负责本系统职称、专家管理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受职称主管部门的委托,牵头组织全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拟订党委组织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系统内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创建;负责全系统的“普法”教育和对内、对外法制宣传。
指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年报、党费收缴、党建考核;负责落实党工委安排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内共青团、妇女工作及统战工作;协调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直属单位和系统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调度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综合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承担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协调煤炭、原油等重要生产要素的总量平衡、供需衔接;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和具体计划并负责实施;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监测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协调企业流动资金供需衔接;负责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力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监测电力经济运行;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实施电力行政许可;负责电力市场监管,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落实市下达我区的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和有序用电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电力建设、生产运行、电煤运输和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落实我区电力调度和并网运行的管理工作,推进节能发电;协调抓好全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
负责监督所属企业对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的审核、上报;负责蚕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
(四)投资与规划科
研究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布局调整;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规划行业布局;研究制定工业性地方政策,监督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提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工业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管理工作;依法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培育、推荐国家、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各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产学研联合;研究编制全区技术创新专项扶持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通用机械、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开拓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衔接,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进出口政策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实施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
(五)企业管理科
对全区多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指导企业破产工作;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承担区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系统内人力资源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经信系统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规划,指导企业引进智力工作;承担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指导协调轻工、纺织、机电、化建、医药、煤炭等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相关行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参与审查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指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系工业化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六)信息产业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重点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按规定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和共享技术支撑平台的规划与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负责信息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研订拟定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提报、实施和组织验收;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负责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非金融性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承办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经济贸易局职责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将原区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保留除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外的行政审批职能。
(四)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加快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负责提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区级财政建设资金及扶持奖励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市经信委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电力行业管理监督;对市经信委下达的年度发电量计划负责督促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投资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型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统筹制造业发展规划、项目确立、组织推进和调度考核,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和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信息化投入和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参与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参与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配合市经信委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蚕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指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
(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和技术中心;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性重大信息化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全区信息资源管理,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指导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信息化建设运行机制;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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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县经济局(县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即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增加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的职责。
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的职责,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的职责。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凌云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开广、张克勤、俞正学、余开鑫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宫高鹏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黄旭明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朵文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邱红专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何超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平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光润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彬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雪峰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专职书记:冯文泉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鲜永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