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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交站:聚兴名苑小区(陕理工学院南门)、陕理工学院南门(聚兴名苑小区)、汉台区法院、汉台区检察院、雷家巷村、汉台区检察院、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烈火村、污水处理厂、汉中农校、蔬菜批发市场、陕西理工学院南门(聚兴名苑小区)、陕理工南校区、陕西理工学院南区、天河小区、天河小区。
(二)公交车:16路、115路、501路、23路、25路、2路、102路、运通102路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负责推进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实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探索城乡交通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
(三)组织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区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八)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拟定全区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规定;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定全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组织和调配全区专业保障队伍;负责全区国防动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十)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督促落实以及督查督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综合文件起草、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公务车管理、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牵头组织各类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的工资申报、年报统计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承担局文明办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日常工作。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指导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公路养护及行政事业财务决算、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非封闭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编制通行费使用及年度预决算。管理局属单位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建设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综合规划科
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编制、申报、下达交通建设、养护计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评比;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查;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项目规划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四)建设养护管理科
拟定全市公路、水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制度、办法,实施行业管理;审批上报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监督、检查、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项目建设交竣工验收;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审核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和工程质量;负责提出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意见。
(五)运输管理与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根据省、市政府部署组织实施行业体制改革;负责拟定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市的贯彻实施办法;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指导交通国有企业改制及改革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营运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管理和汽车租赁指导工作;按规定承担交通运输业推进现代物流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统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局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工作。
不是。 交通运输委员会是跨部门的机构,市政府、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等,都有领导参加,作为其中的委员。 而交通局则单纯是交通运输、公路建设的机构。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汉台区交通运输局属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和公路企运股。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编制9名,其中:行政7人,事业2人。2015年底实有在职12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北京交通运输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发展城市轨道交通 降低交通运输能耗
2011年,我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总人口的51.3%。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化进程还有继续加快的趋势。随着城市化及城市机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交通能源消耗占全部城市能源消耗的比例也逐年增加。预计到2020年,我国道路上行使的汽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