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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研究。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其他涉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交办、转送及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二)人事教育股(人民防空股、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指导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执业资格注册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四)城乡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指导实施全县城镇、乡村建设的政策和发展;承担睢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县城区和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区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含装修装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含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含装修装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工作。
(五)建筑市场监管股(科技标准股和勘察设计股)。拟订全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含建筑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装修装饰企业、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建设科技、墙体材料革新、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及引进项目创新工作;组织新型节能材料和新型绿色建筑材料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拟订、发布县级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定额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设计创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抽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
(六)建筑工程联合验收股(审批服务办公室)。拟订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人防、档案等相关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限时联合验收;负责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县级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备案管理服务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提供本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县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与睢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睢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一)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和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县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规范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建筑设计创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七)负责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拟订、发布县级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
(八)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推进人民防空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与睢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睢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睢县自然资源局、睢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睢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执行洪水干旱灾害防治相关防护标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湖泊、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睢县水利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睢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睢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睢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睢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睢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睢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睢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商一致。
3、与睢县公安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睢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睢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4、与睢县城市管理局在城区河道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睢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河道的治理、建设、维护、管理及城区河道桥闸日常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共同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睢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睢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事老干部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
(四)规划计划股。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五)水资源管理股(睢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大型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全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
(七)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八)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县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