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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园林管理处处长:席晓平
衡阳市园林管理处党委书记:李文华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岳屏公园内8号
衡阳市园林管理处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为全民所有制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衡阳市建设局。现有职工726人,专业技术人员110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68人。下辖岳屏公园、石鼓公园(石鼓书院)、南郊公园、回雁峰景区、衡阳市动物园、衡阳市城区道路绿化管理所、鑫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岳屏广场等单位。绿化管护市区66条总长度164公里主要马路的行道树及163.76万㎡的公共绿地。
衡阳市园林管理处成功地承办了“89全省首届园林花卉博览会”,创建了雁峰、岳屏两个“全省最佳公园”,蒸湘北路、湘江南北路“全省最美一条街”,东郊苗圃为“全省最佳苗圃”。积极参与全国园林花卉、盆景展览获数10项奖,在“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获得一金二银四铜的好成绩,为衡阳和湖南争得了荣誉。近年来,在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城市骨架、改善城市环境”,“争创文明城市”战略决策中,立足自身实际,发挥专业特长,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依托雄厚的专业技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先后承担了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特变电工、晶珠广场、岳屏广场、衡阳广场、南华大学附一医院等市内大小绿化工程数百个,其中南华大学附一医院的绿化工程2004年被省绿委、省建委分别授予省“优质工程”、“潇湘杯工程”的称号。改造了蒸湘路、蒸阳路、解放大道、船山大道的绿化工程,并取得很好效果,为衡阳增加了许多的“亮点”,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2004年1月,衡阳市园林管理处组建湖南鑫茂建设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具有国家二级施工资质。2005年,公司取得了衡阳市唯一风景园林绿化设计专项资质丙级证书。
园林管理处上级单位是 建委 属于事业单位 是不是全额拨款 单位就不清楚了
园林管理处的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管理园林。
城市园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构成成分,城市绿化与居民生活质量、城市化发展存在密切联系,可充分反映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对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进行分析,探讨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对策,以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管理的水平,促使城市园林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城市园林管理与生态建设
提升园林管理能力,是保证城市园林建设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和建设活动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作用日益繁多,城市园林管理日趋复杂,市民对城市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基于此,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地论证了统筹发展、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是推进城市化进程、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建设和谐家居生态绿城的必然要求。
城市公园 您了解吗
经市编委批准,经过半年多前期筹备,2016年3月,市园林局所辖的原东宝山公园管理处、原龙泉公园管理处正式整合为荆门市城市公园管理处。两个多月来,该处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市城市公园管理处现管护面积共328.98公顷。包括东宝山公园管理中心、龙泉公园管理中心、生态运动公园管理中心、天鹅广场管理中心和凤凰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不含水体)。该处主要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山体水体的管养和保护;设施设备、景点建筑的维护与管理;护林防火工作;园容园貌、环境卫生、安全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展示、宣传;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等工作。
目前,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正在上档升级,除了该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全力支持,为将身边的景致打造得更加宜人,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制订市辖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清远市园林管理处
(二)承担市区规定区域内绿化管养工作,参与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三)参与辖区公园、绿化广场和道路绿化验收工作,参与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标准,参与重点绿地养护的招标工作。
(四)参与拟订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五)参与审批因建设或其他需要砍伐、修剪或移植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事项的工作。
(六)参与检查市辖区园林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考核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
(七)参与制订市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任务,清远市园林管理处内设3个副科级机构和3个直属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文秘、会议、信息、宣传、接待、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办公自动化,以及人事劳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青、妇、政治思想、安全生产工作。
(二)绿化管理科
实施和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相关规定;指导管理市辖区单位绿化工作,督促市辖区单位搞好附属绿地建设;做好市辖区城市绿化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和管理市区公园、苗圃、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的绿化与保护工作;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承担城市风景园林绿化资源评估,绿化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绿地占用、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核、审批事宜,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受理有关园林绿化管理的投诉和举报。
(三)园林建设科
参与编制市辖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市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参与市辖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绿化方案的审核工作,参与全市风景名胜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审核大面积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的设计方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生产的管理;推广科技成果,承担园林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开展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本市游乐园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四)公园管理所
承担市管公园、广场包括江滨公园、向秀丽公园、明珠广场、静福广场等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承担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及其工程的方案文本编制、规划设计制图和项目投资概算等工作。
(六)园林科研所
承担苗木培育、时花栽培与研究、园林绿化植物新品种的引种示范与推广应用等苗圃生产与园林科研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园林管理处事业编制6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任工程师1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经费由市财政按110名人员总额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