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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城建事业发展规划圆满收官,城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
“十四五”期间新建道路650公里,形成功能完善、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重点构建与城市空间结构相适应的快速路网体系。构建停车设施和充电设施,十城区新增40万个泊位,基本实现停车入位。
供水设施发展水平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先进高效的城镇污水治理体系。建设世界一流电网,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形成“竖向分层、横向贯通、纵向一体”的国际化高水准地下城。
努力打造“六有”宜居小区,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老旧小区900个,约2800万平方米。
做好城中村改造“后半篇”文章,加快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回迁安置进度,争取在2024年实现现有在外过渡户全面回迁安置完毕。完成绕城范围内所有需整治河道的整治;实现省级绿道主线全线贯通、城市绿道加密提质。 2100433B
2021年9月23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建委召开杭州市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解读《杭州市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制度支撑,加强要素保障,引导市场主体行为,调动多元主体积极性,推动规划目标任务有效实施。
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全面领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
加强清廉住房和城乡建设。加强防控引导,注重干部队伍作风管理,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书记第一责任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深化“三服务”,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深化“红色工地”“红色物业”创建。坚持依法执政,着力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打造敢担当善作为建设队伍。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探索“最多挖一次”等改革。推动深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燃气扁平化规模化改革、建筑业转型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巩固用水用气报装改革成果。全面建立健全美丽城镇建设“双师”制度(首席设计师和驻镇规划师),全面开展美丽城镇集群发展(美镇圈)。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善指标体系。以园林绿化行业为突破口,探索工程“靠前审计”,开展设计取费制度改革。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围绕建筑业改革发展、城市地下管线协调、传统村落保护、物业管理等工作,推进具有开创性、创新性的立法。推动《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浙江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完善城乡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品质空间营造、建筑业发展等地方性标准。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集中治理滥用信用评价、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类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强化科技保障。完善以增强知识价值为宗旨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推进大数据应用与部门数据共享,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科技推广的有机融合。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强化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在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新技术运用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方式,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和金融资本参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采取政府债券、社会与政府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依法合规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争取金融机构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出资。
强化土地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城市更新、乡村更新、未来社区、老旧小区、美丽城镇、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海绵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重大道路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尤其是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土地支持政策,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党政管理人才的执政能力。大力培养引进城乡建设管理等领域的领导者、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推动建设类高中职学校毕业生“双证书”制度,深化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任职考核,推进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工人、农村建筑工匠多层次、多层级职业培训,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名师名匠名班”制度。加强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申报“省万人计划”、“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特级专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100433B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
5月2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根据《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时期系列规划和政策要求,在全面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紧密围绕“着力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总体目标,重点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行业“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主要建设任务具体如下:
加快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打造一流支撑系统。
一是构建节约安全供水系统。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9%。力争新增供水规模102.5万立方米/天,新建供水管网378公里,改造760公里,新增供水加压规模6.5万立方米/天。
二是加快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县城95%),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力争达到80mg/L。计划实现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约30.45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总提标规模23万立方米/天,全市新建污水收集管网938公里,排查排水管网3132公里,新增污泥处理规模1330吨/天。
三是推动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城市管道气普及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全市计划建设门站445000N立方米/小时,高中压调压站204700立方米/小时,LNG气化站8400立方米,高压、次高压天然气管网198公里,中压天然气管网662.9公里。
四是建设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能够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治理内涝点40处,计划新建排水管网578公里,新建泵站30座,改造泵站1座。
全面完善住房体系,提供一流宜居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到2025年,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共22000套。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租赁住房多元供应主体,推动出台全市住房租赁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加强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三是全方位推动物业服务品质升级。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物业管理法治化体系,健全和规范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到2025年,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总数预计达到15万人。
四是多举措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成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政策联动机制,持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加强市场交易管理。
提升城乡风貌品质,建设一流人居环境。
一是完善城市游憩系统。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9%,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二是全面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到2025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41个,惠及9.58万户。推动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到2022年,全市7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三是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完善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到2025年,力争建立完整的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实现“山、水、绿、城”和谐统一的城市设计全覆盖。
四是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完善历史文化分级分类保护名录,推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到2025年,力争完成3处历史街区、多处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试点工作。
五是分级分类推进小城镇建设。推动县城服务功能提升,开展小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小城镇品质全面提升。
六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311户(538处)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引导农村风貌提升改造。
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流建筑实力。
一是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积极培育本地建筑龙头企业和建筑产业人才队伍,提升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质量,到2025年,预计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15万人。
二是营造开放诚信安全建筑市场环境。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工程造价改革,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到2025年,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国家级奖项1至2项。
三是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100%以上,累计取得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个数达到80个。
构建信息化建设管理体系,力争一流治理水平。
一是构建共享的城市建设档案数据平台。推进城建档案馆库规范化建设,加快实现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二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城市体检,到2025年,公众对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全面提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三是推进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探索整合现有信息化系统,完善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建立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链接。
四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提高应急保障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多元化水平。
为推进《纲要》落地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制订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每年制定实施纲要的工作要点,推动《纲要》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