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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作为先进单位,参加过全省交易中心经验交流大会,先后荣获《惠州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市规划建设局五好单位》、《惠州市作风建设示范点》、《2002-200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文明窗口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惠州市首届企事业单位网站评比二等奖》、《惠州文明窗口单位》、《广东省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惠州市“群众满意窗口”》、《惠州市“先进基层党支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秀党建工作示范点”》、《惠州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惠州市“巾帼文明岗”》等光荣称号。
交易中心主要功能是收集和统一发布建设信息,为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交易洽谈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一的办公场所和工程管理一条龙配套服务。交易中心面积达1300多平方米,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两个开标室、两个专家评审室、计算机中控室、工程档案室等多个厅室。开标室增至可同时容纳150人参与开标,而且可同时安排两个工程开标。档案室配备了先进的档案柜,让工程档案的存贮和查阅更便捷。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设有行政部、招标部、信息部、财务部四个部门。各部门独立办公,行政部承担日常行政办公事务管理工作;招标部承担工程交易的主要业务工作;信息部承担招标信息向社会发布、开标定标服务等工作;财务部承担中心财务的有关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目前有招标办、建工科、劳动局等职能部门窗口进驻交易中心进行工程监督管理,可在服务大厅内完成工程交易涉及的招标投标、外来劳力管理等有关手续,为交易各方提供便捷的服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建设和完善。不断规范服务标准,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规章制度,美化服务场所,落实便便民措施,深化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服务意识。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化技术,建立和完善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了交易中心信息网站,使工程招投标从信息发布、投标报名、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工程统计、查询等工作流程全部实现自动化。建立了工程交易监控系统,使工程交易全程均可以利用此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录像,过并具备跨科室远程监控功能,相关领导和有关监督部门可在办公室进行实时现场监控。完善了电子监察系统配套程序,与市纪委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了对接,实时将我中心所有工程交易过程及数据通过该对接系统传送到电子监察系统存档查阅。确保了工程交易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地遏止交易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发生。采取了门禁系统、手机屏蔽系统等先进的管理手段,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交易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省、市有关领导高度关注,多次视察交易中心,原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原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原省监察厅厅长江青粦、广东省委督查处工作组、现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梁万里、现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原惠州市市委书记肖志恒、惠州市市长李汝求、惠州市纪委书记李松等领导先后到交易中心检查和指导,对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作予以肯定,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许多同行如乌鲁木齐、珠海、中山、佛山、汕头、河源、韶关、汕尾、衡阳、乐清、揭阳、江门、东莞、潮州等考察团也先后到我中心参观交流学习。
今后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为社会服务,让群众满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择优”的原则,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地惠州有形建筑市场。
交易中心自成立至今,紧紧把握“反腐倡廉是中心灵魂,文明服务是工作核心”的工作思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经验,针对实际问题,加以改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地成绩。截止到目前,交易中心累计共完成了1050多项工程交易,工程造价超过170亿元。工作人员公正的作风、热情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你好,惠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地址还是很好找的,具体位置就在:广东 惠州 花边岭路48号。 希望能帮到你!
隶属于省或市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法组织该省、市区范围内的建筑、市政和专业工程(含省属及中央托管工程)的总承包、专业和劳务分包、设计、监理、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中心正式成立于1995年8月,现有建筑面积约3544平方米,拥有先进齐全、功能完善的工程交易设施,设有信息发布区、网络服务区、投标报名区、开标区、封闭评标区,监控室等六大功能区域,并建立了评标专家语音...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行为,保障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制定本规则。进入中心的所有建设工程交易活动,适用本规则。中心是由市政府设立,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见证等服务的
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开展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加强建设工程的统一管理,规范运作。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100433B
地级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设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经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协调小组批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和满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基本功能要求的服务设施。
(2)有政府管理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名册。
(3)有健全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
(4)工作人员必须奉公守法并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其负责人必须具备5年以上从事建设市场管理的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丰富的工程招标投标等业务知识。
(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能重复设立,每个地级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只设一个,不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