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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

湖州市水利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6层,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部门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湖州市水利局基本信息

湖州市水利局其他事项

湖州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管理中心

湖州市水文站

湖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湖州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挂市水库管理站牌子)

湖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湖州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湖州市水情监测预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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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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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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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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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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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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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800-A,板高400mm,壁厚 2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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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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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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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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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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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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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山洪预警系统接入(数据通讯接口软件)

  • 定制
  • 1套
  • 1
  • 金水、华颖泰科、众耀数成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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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大汉线水利局公变(800KVa终端型箱变)

  • 详细见附件电气主接线图
  • 1台
  • 3
  • -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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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思想牌

  • (1)规格:长x宽x高=1.5mx1.5mx0.1m (2)材质:304不锈钢材质
  • 13个
  • 2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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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测功机

  • (含静校装置) 用于电机发动机等动力机械输出功率测试 SG-50
  • 8台
  • 1
  • 金恒
  • 普通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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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块石

  • 1
  • 1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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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现任领导

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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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利工程、水旱灾害等方面的规划、计划,以及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等。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湖州市水利局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区县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分工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五)负责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以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和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流域洪水调度建议方案。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以及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以及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八)负责、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

(九)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监督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行政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十一)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以及涉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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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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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组织拟订重点课题调研计划;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二)财务与审计处

拟订本部门财政预算;监督管理市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审计直属单位经济活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建议。

(三)规划计划处

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和审查市内主要河流和重点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拟订市直管重点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审核市级重点水利水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负责市级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市级水利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建设管理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监督水利建设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的实施,审核、审批有关水利水电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负责市级水利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和堤防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组织拟订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基建项目统计工作;组织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验收;承担市水利学会日常工作。

(五)水政处(挂“行政审批管理处”牌子)

指导、监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水利法律、法规、规定、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管和协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的科级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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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单位地址

湖州市红旗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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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1月,入选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名单。

2021年6月,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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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文献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格式:pdf

大小:122KB

页数: 1页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现有会员3689人,中层单位工会组织25个。多年来,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各项基本职能,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素质、实施送温暖工程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连续多年被中国水利电力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和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单位。

湖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简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湖州市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湖州市水利局及下属单位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保密规定要求保密的除外)。主要内容:局领导及工作分工;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政策文件等公示公告信息;政务动态信息;规划统计数据及财务审计信息;公开招录信息;人事任免信息;行政审批信息;水旱灾害防御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资料下载信息等。

(二)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等项目内容。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 “湖州市水利局网”,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湖州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水利局办公室查询。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除网上公布的内容外,本机关还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广播、水利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水利相关政务信息。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我局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我局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具体参照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湖州市水利局办公室,通信地址 湖州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直接在网上选择湖州市水利局提出申请。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如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请内容、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确等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办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未主动公开,但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属于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6.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必须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反之不予公开。

(五)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进行举报投诉的,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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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领导信息

郁培荣 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

戴志华 党组书记:负责区水利局党组工作。

张建方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农水管理、安全生产和科技工作。联系规划建设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区排涝站。

陆鸣霄 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防汛防旱抗台、纪检监察、党群、组织人事、宣传、招投标管理、督查、行政后勤、信访和信息工作。联系防汛防旱办公室、局办公室(监察审计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席桂平 总工程师:分管水利规划、计划、统计,水政执法监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管理和蓝藻治理,协助分管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联系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水政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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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概述

2013年以来,市水利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湖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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