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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贺州市房屋网签备案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东宁街3号
负责人:张国坚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本级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市本级及八步区、平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直管公房的日常管护、修缮和租赁管理工作,维护直管公房的安全使用。
(三)负责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工作。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管理全市白蚁防治工作;承担市本级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实施白蚁预防工作。
(五)负责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邓鹏
机构职能:
负责对市城区已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指导各县(区、管理区)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潘国琛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全市建筑节能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
(三)负责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设计施工阶段的建设节能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执法。
(四)执行建筑节能规范标准强制条文。
(五)负责从规划、建筑方案审批到建筑施工图审备案,建设节能专项检查、建筑节能培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建筑节能验收备案、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运用。
机构名称: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刘建华
机构职能:
(一) 综合科
负责人:李静
负责市房改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审批工作和已售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做好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审核工作;负责已售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负责住房补贴发放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做好住房补贴系数的测算工作;负责个人住房档案的建档工作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做好个人住房情况查询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政策落实协调指导工作和代管资金的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
(二) 住房保障管理科
负责人:胡金秀
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中央、自治区下达的住房保障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贺州市住房保障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参与并监督在建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的房源调剂工作;负责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分配入住工作;负责市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谢文英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全市房改政策落实的督查和指导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参与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指导价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负责保障性住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发放准购证,配合做好分配入住工作;负责市房改办政策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城建档案馆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杨小华
机构职能:
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各种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为城市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管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工作的需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整理汇编有价值的资料;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参与重要工程验收。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王琳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和解释全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计价规则。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各案和管理,调解工程造价纠纷。
机构名称:贺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促进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潘国琛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墙改与节能建筑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墙改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核退、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规范生产和市场秩序。开展墙体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各登记备案、墙改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开展墙改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全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规划落实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产业的运营和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装配式建筑产业政策和资金扶持。
机构名称: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莫少民
机构职能:
(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管理服务,做好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管服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对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核发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核发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与星光路交汇处
负责人:杨春梅
机构职能:
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工作;执行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莫薇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指导组织百镇建设示范、少数民族乡建设、乡改镇建设等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
(三)负责指导全市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等乡镇、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付志伟
机构职能:
(一)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二)协助局机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服务工作。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负责人:聂伟杰
机构职能:
负责研究起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协助编制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对市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区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市本级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对拟定的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上报市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备案;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一)办公室
负责人:黎超为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综治、信访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及后勤工作。
(二)人事教育法规科
负责人:黄世东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事项;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负责行业职称初审;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梁桂芬
内设机构职责:参与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行业经济统计信息并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行业收费工作;负责对贺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的发放。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黎惠清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本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机关和直属单位进入市政务中心的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窗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其协办、承办的有关行政服务事项;负责审批专用章的管理、使用和证照、批文的制作发放;负责未提交城建档案馆之前行政审批事项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4-5137822
负责人:杨善群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负责房地产业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房屋测绘面积确权、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全市个人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承办中央、自治区和贺州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
(六)城市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潘善光
内设机构职责:参与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参与贺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贺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和服务监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村镇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陈亮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贺州市重点镇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建筑市场管理科(贺州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负责人:邹普晖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监督管理;负责行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审查工作;配合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人:李素丽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筑工程标准定额、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和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参与指导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交流合作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和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负责廉租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地产测绘、估价等中介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依规章对本市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三级和专项建筑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质审批。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组织发布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指标指数,实施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管理和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实行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
(六)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城市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设计施工阶段的管理,并指导、检查和监督安全质量。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劳动保险费监管、建筑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
(八)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区、管理区)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市城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组织拟定城市建设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
(十)制订本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抓好人才引进、交流和就业指导工作;归口管理本系统的专业职称;指导、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辖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法制建设、行政复议。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西韩愈大街279号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科学技术推广使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你好,林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设在太行路48号。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是农、林、牧、渔业。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局长:卢成军
2020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
2021年5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有6个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管理股、建设管理股、监察室;下设4个二层机构:贺州市八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察大队)、贺州市八步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八步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贺州市八步区规划设计室。共有在编人员2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 本科学历17人、大专6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7人。我局主要职能:做好八步区各乡镇建筑工程审批和监管工作,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好乡土建设,稳步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贺街特色小镇建设,稳步实施“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从绿化、亮化、硬化入手打造中心城镇,提高城镇建设品味,推动全区城镇一体化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贺州市水利电力局是行使市人民政府水利行政管理、电力行政管理工作部门,设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人事科和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办公室)4个内室机构,直属二层事业单位有贺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贺州市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贺州市水土保持站(贺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贺州市农田水利管理站、贺州市水利工程管理站、贺州市水利科技教育管理站、贺州市电力管理站、贺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贺州市堤防工程管理站、贺州市灌溉试验中心站等10个。市直水电单位有梧州水电设计院、贺州市威鸿工程建设总公司、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贺州市电业公司、贺州市富泉供水公司等5个。
为凸现贺州市独有的城市地域特色,解决当前贺州市城市风貌审批无依据的困局。日前,贺州市委、市政府要求贺州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共同编制《贺州市整体城市设计及风貌规划》,引领城市建设。 目前,《贺州市城市设计及风貌规划》的编制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届时,规划将作为贺州市城市风貌规划及建设的主要依据,有效指导和控制城市发展方向,塑造城市物质空间形态,充分展现贺州城市社会人文及自然环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