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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在非故障条件下的点击防护。 2100433B
A、保证安全操作距离B、架设安全防护设施D、悬挂警告标志牌防护措施主要应是做到绝缘、屏护、安全距离。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时还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你看看费率中有冬雨季施工费率,但是费率包含的内容与具体冬季施工内容是否有重合地方
工程基本情况简介正确名称:工程概况其主要内容包括:业主单位、工程名称、规模、性质、用途;对于资金来源、投资额、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工程总造价、施工条件、开竣工...
静电防护基本知识精品
静电防护基本知识 1静电防护的基本概念 静电( Electrostatic): 静电就是物体表面过剩或不足的静止电荷。 静电是一种电能, 它 留存于物体的表面;静电是正电荷和负电荷在局部范围内失去平衡的 结果;静电是通过电子或离子的转移而形成的。 静电放电 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ESD ): 具有不同静电电位的物体, 由于直接接触或静电感应引起物体间 的静电电荷转移。 静电感应( Electrostatic induction ): 当带静电的物体靠近某一介质时,在该介质表面因感应而带电 荷,并形成感应电场。 静电敏感器( Static sensitivity device-SSD ): 对静电放电敏感的器件 中和( Neutralization ): 利用异性电荷使静电消失 接地( Grounding): 电气连接到能提供或接受大量电荷物体上 (如大地
石材防护剂基本介绍
石材是很娇贵的, 需要做好各种护理, 不然日后就会产生各种石材病变, 而给石材涂刷石材 防护剂, 就是一种石材防护的方法。 那么石材防护剂究竟是什么呢?有哪些种类?下面, 我 就来说一些石材防护剂的基础知识。 石材防护剂传统的概念是:使用成膜物封住石材,如蜡或者漆类 国家标准规定: 石材防护就是利用化学方法, 对石材进行防护性保护, 以使石材抵御外界因 素对其进行的侵蚀破坏 ;消除石材自身因素产生的降低美观的内在因素。石材防护剂是防止 天然石材产生的白华、水斑、锈斑等病变现象,能有效降低石材吸水率,提高石材耐污性和 耐蚀性的溶液。 很多人知道石材需要使用石材防护剂来进行保养, 可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石材防护剂或者辨识 石材防护剂, 其实石材防护剂是一个统称, 石材防护剂也分为很多种。 石材防护剂只是一个 统称,平常大概按照三种分类来分: (1)按溶剂类型分 A、水剂型 (SJ):以水为分散介质
防护条,又称防撞条、防擦条、护舷胶条、罗宾、搭带 等。主要用于充气艇、冲锋舟、漂流艇、游艇以及各种水上游乐设备设施的防护。其主要材料要根据船体的材料来选择。例如,艇体采用海帕隆(CSM),防护条应采用EPDM材料;艇体采用PVC布或者玻璃钢材料,防护条则应采用橡塑(改性PVC)材料。
橡塑防护条(改性PVC)颜色鲜艳,价格较低,粘接方便。质量优良的防护条老化年限超过10年以上,是目前较为理想的船艇防护产品。
橡塑防护条在与船艇粘接前,应先在50°左右的温箱中加热3~5小时使其柔软,然后均匀刷胶进行粘接。粘接时应在室温25°以上的无尘车间内进行。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免受或少受辐射的危害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辐射防护的目的在于既要对人及其环境提供恰当的防护,又要能促进核能和核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首先确定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然后通过立法,将这些原则转化为法律和法规,从而去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①实践的正当性:在施行伴有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之前,都必须经过正当性判断,确认这种实践具有正当的理由,即能够获得超过代价的正的纯利益;②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应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在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因素的条件下,所有辐射照射都应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③个人剂量限制:用剂量限值对个人所受的照射加以限制。
在上述辐射防护三原则中,个人剂量限值规定了不可接受的剂量的下限,当实践的正当性判断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结果与个人剂量限制原则相抵触时,应服从个人剂量限制原则。
上述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针对受控制源的辐射照射情况而言的,原则地说,它不适用于针对非受控制源的辐射防护(包括核事故的情况),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不能通过对辐射源施加控制的方法来限制或减少人们所遭受的辐射剂量。在事故情况下,只能遵循应急干预的基本原则来控制或减少人们所接受的辐射照射。
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在1991年发表的第60号出版物中推荐了一整套剂量限制体系,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采纳了这一体系,并反映在它与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NEA/OECD)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等联合制定的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中。中国的辐射防护规定中也采用了这个剂量限制体系。
实践的正当性 要求引入的任何实践都应有
利益>代价+危险
利益指的是对整个社会的利益,它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辐射危害的减少等。代价指的是所有消极方面的总和,包括经济代价、健康危害、不利的环境影响、心理影响和社会问题等等。危险是承受的未来可能遭到损害的风险,是一种潜在的代价。
尽管实践的正当性判断主要是由主管部门做出的决策,但是从事该实践的管理人员和辐射防护人员应当为决策提供必要的资料,使得决策人员能够做出正确和恰当的决策。
个人剂量限制 为了避免发生辐射的确定性效应,并把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必须对个人剂量加以限制。剂量限值使用的基本量是有效剂量。剂量限值不能直接用于设计和工作安排的目的,剂量限值中也不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本底照射的贡献。
中国的"辐射防护规定"将个人剂量限值分为基本限值、导出限值、管理限值以及参考水平。
基本限值用有效剂量表示,所以有时也称为剂量限值,为了使用方便,依据基本限值规定次级限值和导出限值。内照射的次级限值用年摄入量限值(ALI)表示。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摄入量限值列于中国国家标准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的附录E中。对于公众成员,一般取辐射工作人员年摄入量限值的1/50。如果在一年中既接受外照射,又接受内照射,还应满足下式:
≤1
式中,(HE)外是外照射产生的有效剂量(mSv),Ii是在这一年中放射性核素i的摄入量(Bq·a-1),(ALI)i是对于放射性核素i的年摄入量限值(Bq·a-1)。为了评价工作场所的空气污染状况,建立了导出限值导出空气浓度(DAC),数值列于中国国家标准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的附录E中。
辐射防护最优化 辐射防护的一个重要原则,必须将其贯彻到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的全过程中去。通过选择最佳的防护水平和最优的防护方案来达到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利益的目标。
辐射防护决策的一般步骤如图1所示。首先要明确所面临的防护问题,确定防护的目标。然后进行危险分析,找出危险的来源,评估各个危险来源的大小,明确防护的重点,为以后选择和确定防护方案提供依据。通过危险分析还可以确定与辐射防护有关的因素,排除与辐射防护无关的因素。针对所找出的危险来源,分析可能对各个来源实施防护的手段,从而列出所有可供选择的防护方案。在此阶段,除了明显不现实的方案之外,先不要急于排除任何方案。然后通过对各个方案的比较选出最优方案,确定最佳的防护水平。对于决策所依据的资料和假设的质量,必须认真地加以评价,分析这些资料和假设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对决策结果的影响,进行灵敏度分析。通过这一分析,了解哪些因素对决策结果的影响最大和当这些因素发生怎样的变化时应当改变决策,从而明确工作的重点。至此,已经可以得到辐射防护最优化决策了。然而,有些非辐射防护的考虑,例如经济的、政治的或社会的因素,也会影响决策的结果。因而,必须全面考虑所有这些因素之后才能做出更切合实际的最终决策。最后,将这个决策付诸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收集反馈信息。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不仅能对决策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而且能够发现更为有效的防护途径。
内 容 简 介
本书较为系统地介绍了防护员所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主要内
容包括:一般线路维修、利用列车间隔施工、慢行施工、封锁线路施
工、小型养路机械化作业,轻型车辆和小车上道的防护办法,故障
处所及工务非正常情况下发生故障的防护与处理办法和常用防护
信号备品的使用、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