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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0〕18 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基本信息

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2020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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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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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说明

一、背景依据

我市地处黄土高原东南边缘,东为太行山、西为中条山,地形高差大,地质构造复杂,同时又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特殊的地质环境和多年来的采矿、修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造成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呈点多面广的特点。我市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高易发区占全市面积的30%,中易发区占全市面积的70%,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23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口17060人、财产104771万元,其中大型5处,中型58处,小型260处。为做好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 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安排部署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提供保障。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全市2019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第二部分分析了全市2020年的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明确了重点防范期,预计2020年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造成的损失将呈增长趋势;第三部分划分了各县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需要密切防范的灾害类型;第四部分介绍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第五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四、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按险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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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一、2019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9年,全市未发生一起地质灾害。

二、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根据2019年汛后核查资料,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22处。按辖区分:城区12处,泽州县52处,高平市45处,阳城县93处,陵川县66处,沁水县54处;按灾害类型分:不稳定斜坡2处,崩塌142处,滑坡73处,地面塌陷99处,泥石流7处;共威胁19791人,113185万元财产的安全。

我市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市域面积的29.54%,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占市域面积的70.46%。

(二)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

春季我市降雨量41.8-62.6mm,较历年偏多11.9-29.6mm,预计夏季降雨量在346.3-385.8mm,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多1到2成,由于夏季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洪涝仍有可能发生;秋季降雨量在139.3-158mm,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多1到2成,但不排除持续降雨的可能。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全市采煤造成的采空区约522km2,采煤破坏土地面积232km2,易引发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2020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80个,工程建设中的挖填方及弃土弃渣,可能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

(四)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全市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情况和市气象部门对2020年全市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地面塌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为主,引发因素主要为降雨、采矿、工程建设等。

(五)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2020 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3-5 月春季冻融期和6-9 月汛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进入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城区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北石店、西上庄、钟家庄一带,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

(二)泽州县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巴公、大阳、金村、南村、下村、周村、北义城、南岭等乡镇,主要地质灾害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

(三)高平市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马村、原村、野川、永录、寺庄、北城办事处、米山镇、东城办事处、陈区、北诗、建宁、河西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陷、滑坡等。

(四)阳城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次营、董封、横河、驾岭、河北、凤城、西河、润城、北留、八甲口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五)陵川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崇文、平城、礼义、西河底、附城、六泉、马圪当、夺火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等。

(六)沁水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中村、张村、龙港、嘉峰、郑村、郑庄、端氏、胡底、土沃等乡镇,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滑坡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研判,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应急、交通、住建、水务、教育、气象、公路等部门开展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科学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

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辖区内的居民集中居住区、村镇规划建设区、矿山企业矿区范围、铁路、公路沿线、河流湖泊两侧、重点工程建设区、重要景观区、重要自然保护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各类施工工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等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

(二)紧盯节点,强化协调联动。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

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建设和一线监测站点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增加布设雨量计、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简易监测仪器,实现平台互联、数据通用。

(三)健全队伍,及时更新警示标志。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结合当地实际,为监测人员发放工作补助,配备基本监测预警设备;同时要加强监测能力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要按规定设立隐患点警示标识,及时补充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并挂牌公示。

(四)开展“回头看”,持续推进高陡边坡分类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排查队伍对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

要对2019年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资金,倒排时间表、任务图,明确责任人,要专人监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五)夯实基础,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要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和实施城乡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

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技术支撑单位,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要在汛前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启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并和省、市平台互联互通。

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沁水县要完成部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施工,泽州县要完成24户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2019 年以前实施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要全部完成验收;要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六)加大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演练。

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在市、县二级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片,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深入每个隐患点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充分利用等时机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口号,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要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市级负责组织县、乡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县级负责组织乡镇自然资源所、村级责任人、监测人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要大力开展应急演练,汛期前,地质灾害高易发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1 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要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防控、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市、县、乡、村及有关单位要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状,发放“两卡一书”;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和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水电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信部门负责规上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

(三)加大经费投入。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规划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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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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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献

xxx地质灾害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xxx地质灾害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xxx地质灾害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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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 [2012]42 号 钟山乡 2012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 2012 年度我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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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5KB

页数: 3页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 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号)、《 X 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X政办发 [X]29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X年概况 X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 3起,这 3起地质灾害全部是人为活 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7处,分别为:崩 塌 2处、滑坡 3处、地面塌陷 2处。在 X市 X街道办事处 X村举办突 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一次。 二、X年重点防范区 全市共 14个重点防范区: X。 三、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各地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坚决贯彻预防为主、 避让 与治理相结合及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 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市政府在年底将对各县(市) 区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治方案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灾害防治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灾情预测

200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2007年)我省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3―10月。3―4月为消融期,在部分冻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有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可能;5―10月为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极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和公路、铁路边坡、露天开采矿山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危区分布

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

(一)滑坡、崩塌。我省滑坡、崩塌分布的总趋势是南部相对活跃,向北逐渐变弱,且基本上以400mm年降水量为界。以乌鞘岭为界,东部滑坡分布较为密集,河西走廊相对稀疏。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群发性特点。受人为活动影响,部分“老滑坡”有复活迹象。我省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区域:

洮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洮河流域中游(卓尼县、岷县东北部),洮河支流广通河流域广河县、东乡县一带。

黄河干流、湟水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黄河干流临夏―永靖―兰州段、湟水及其支流一带。在祖厉河流域的会宁县城周围、安定城区、靖远县西南部一带也有分布。

渭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渭河流域通渭县、陇西县、漳县、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武山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及公路、铁路沿线。

白龙江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宕昌县、舟曲县、武都区、文县。在两河口――文县一带,滑坡尤其发育。

泾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环县、华池县、宁县、镇原县、庆城县、西峰区、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崆峒区和华亭县。

西汉水、嘉陵江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徽县、两当县。

石羊河流域上游、毛毛山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古浪县、天祝县。

(二)泥石流。泥石流分布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30%。按其组成物质可分为泥流和泥石流两大类,其中泥流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地区,面积约为6.4万平方公里,泥石流主要分布于陇南、黄河干流、渭河流域和祁连山区,面积约为7.1万平方公里。

陇南泥石流分布区:主要分布于白龙江和西汉水流域中下游。以粘性泥石流为主,固体物质丰富,暴发频繁,危害严重。近几年来,该区域未暴发大规模的泥石流灾害,加之去年(2006年)地震,沟谷中聚集了大量松散固体物质,预测暴发灾害性泥石流的危险性大。

渭河中游泥石流分布区:主要分布于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和陇西县、漳县,以稀性泥石流为主,固体物质较丰富,暴发较为频繁,危害较严重。

陇东(泾河流域)泥石流分布区:主要分布于华池县、环县、镇原县、正宁县、合水县、庆城县、灵台县、崆峒区,以稀性泥石流为主,暴发较为频繁,危害较严重。

陇西(祖厉河流域、渭河北部各支流流域、洮河流域)泥石流分布区:以稀性泥石流为主,危害较严重。

黄河河谷泥石流分布区:主要分布于黄河干流兰州段及其支流,以稀性泥石流为主,暴发频率较低,但危害严重。

河西泥石流分布区:主要分布于祁连山北坡和龙首山、合黎山山前,以稀性泥石流为主,暴发频率低,危害较轻。

(三)地面塌陷。我省地面塌陷的分布受采矿活动的影响较大,主要分布于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七里河区阿干镇,白银市平川区、白银区、靖远县,陇南市徽县、成县、西和县、两当县,平凉市华亭县、崇信县等。

(四)地裂缝。我省地裂缝主要分布于矿区、水库周边地区和会宁县白草塬。受引黄灌溉的影响,白草塬塬面形成了大面积的地裂缝。矿区地面塌陷灾害经常伴随发生地裂缝。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预防

主要预防区段

根据2006年度我省地质灾害的暴发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2007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见附件1)。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2007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和预防。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威胁广度

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我省14个市州均有地质灾害分布,地质灾害危害范围广,威胁严重。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兰州市、天水市和陇南市武都区等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工矿企业安全;威胁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大量村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石油天然气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等。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防时期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省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10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引起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5―10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我省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是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该类灾害应全年防范。矿区应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各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市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武警、通信、发改、商务、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电力、旅游、农牧、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并予公布,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快市州、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报批与发布工作。

(三)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定本市州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力量,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政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要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知识的科普教育,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

(五)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气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广播电视部门要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六)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其中,山区要重点巡查具有潜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矿区要重点巡查地面塌陷、尾矿库和废渣堆场等可能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要重点巡查边坡滑坡灾害隐患点;旅游区要重点巡查可能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鲜明的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七)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各市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实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同时,要按照灾情速报制度,立即将灾情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

(八)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工作。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勘查治理,消除隐患。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九)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各市州要严格执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审批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

(十)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各级国土资源、安监、环保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甘肃省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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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简介

碧江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11号)的要求,结合全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空间上以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为重点,加强监测预警,突出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防灾体系,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努力提高对我区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全区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特征

(一)基本情况。经2016年汛前排查统计,目前我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6处,其中大型1个、中型27个、小型28个,直接威胁人数约6562人,威胁房屋3371间,潜在经济损失约10807万元。

(二)主要特征。我区地质灾害发育主要有以下特征:

1.区域分布集中。受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条件等控制,全区绝大多数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和发生在坝黄、和平、川硐和漾头等乡镇。

2.发生时段相对集中。从季节分布情况看,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5-9月,尤以5、6、7三个月最为集中。

3.类型以中小型为主。全区共有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5个,占全区总数的98%。

4.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发生前,多数虽有灾前征兆,但迹象不明显。灾害发生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201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总体趋势。根据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分区、降雨趋势和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叠加分析,结合近几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综合预测分析2016年度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为:以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为主,发生数量接近常年,同时也不排除类似2014年“7·14”那样的特大暴雨,并引发地质灾害集中暴发的可能。从区域分布看,发生的主要区域仍为坝黄、和平、漾头、瓦屋,但对其余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少的乡镇办事处也不容忽视,极有可能发生滑坡,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好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重点防范时段。根据区气象局2016年雨水情趋势预测,5月下旬—7月上旬月雨水较为集中,多大到暴雨,局部地区有洪涝灾害;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分布情况,5—9月(主汛期)依然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但对冬季冻融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也要予以重视。

(三)重点防范区域。

1.旅游点的地质灾害防治。我区的旅游点主要位于山区,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2.中小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傍山建设的中小学校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3.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由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有发生,且主要发生在山区和矿区建房、修路等人为削坡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存在极大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016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测的方针,全面提升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特殊性和危险性的认识,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隐患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明确责任分工,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人。做到提前安排、超前谋划、按时完成、及时完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警示标志,提高广大群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切实构建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力度,持久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强化工作力度,落实预防措施。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商务局等有关工作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排查。一要抓住巡查排查环节。通过开展巡查排查,特别是“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二要抓住监测预警环节。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固定监测人员,明确监测责任,实施常年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国土、气象、水务、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建立监测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三要抓住应急处置环节。国土、水务、安监、民政、气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经验和部门配合协调能力。四要抓住危险性评估环节。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山区农民建房也要进行必要的简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五是各乡(镇、街道)在本辖区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预测,并提出具体的防灾措施,明确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落实监测、防灾责任,并制定应急避让方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同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分局报告,使防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各乡(镇、街道)要在2016年7月下旬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隐患点的应急演练工作,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区国土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重大工程、道路沿线、旅游景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作出预测、预警、预报;要加强对在建工程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要相互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各乡(镇、街道)要同区新闻中心、区气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等有关工作部门要对因降雨可能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排查,划定重点监测防治区域,明确监测责任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特别对采矿活动、切坡建房和其他因素造成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对可能出现灾情或险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分局报告。

(五)强化多措并举,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向上争取、地方自筹、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要总结以往作法和经验,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对受重大地质灾害威胁急需搬迁避让的居民,应搬尽搬,尽早彻底消除隐患。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碧江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茂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钟 林 区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姚源辉 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段堂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王泽周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海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 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兴来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友富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四军 区水务局副局长

罗 锴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龙水群 区环保局副局长

舒永权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田政华 区气象局局长

杜执涛 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来军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长

张绍刚 区旅游局旅游执法大队长

喻 峰 区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浩华 区工业和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成 市郊供电局生产副局长

田发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鹏环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继会市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仁江灯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绪樱川硐镇副镇长

张铁山坝黄镇副镇长

王利兴漾头镇人武部长

龙世军云场坪镇宣传委员

吴俊滑石乡副乡长

王硕和平乡副乡长

杨魁桐木坪乡党委副书记

龙云瓦屋乡乡长助理

田儒万六龙山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舒永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杨晓芬、黎海燕等同志具体办公。

六、部门职责

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部门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2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铜府办发〔2013〕99号)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查明地质灾害特性及制定应急治理措施、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应急调查,提出抢险救灾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对政府投资的自然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竣工验收,并制定单位对治理工程负责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专家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认定,牵头查处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事故,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全区公路、水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督促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对灾害进行治理;在组织进行公路、水路交通规划及交通设计、建设时,负责督促和检查项目业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是否充分考虑和利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并负责将防治效果纳入工程验收工作中。

(三)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对危及建设行业、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在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和组织审查总体规划、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负责督促和检查项目业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应监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

(四)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辖区内国有工业企业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督促工业企业及所属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建立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五)区水务局:负责督促对危及水利部门所辖的水库、水电站、山塘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督促水利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对灾害进行治理;在组织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建设中,督促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落实相应处理方案,并将防治效果纳入工程验收和评价工作中。

(六)区铁办:负责组织对危及铁路沿线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督促铁路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对灾害进行治理。

(七)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对危及自身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督促各类企业开展对工程建设和矿山采掘人为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八)区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督促学校对学校建设中人为引发地质灾害进行治理;配合职能部门督促对其他建设活动引发危害学校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十)区民政局:指导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到灾区抢救伤员,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督促医院等卫生行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十二)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排拨付省、市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以及落实区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十三)区气象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时提供降雨趋势预报分析资料。

(十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坚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抓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作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要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具体工作责任;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要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体系完备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严格执行“三个报告制度”:即:一是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分局报告;二是其它部门和村民(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应当立即转报所在乡(镇、街道);三是各乡(镇、街道)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同时还要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速报制度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分局报告。同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严格把握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接到灾情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将按照《碧江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应急工作,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逻制度、灾害速报制度。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强降雨发生后12小时内及时将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及隐患变化情况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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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简介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9]64号

【生效日期】2009-04-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甘政办发[2009]6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省农垦事业办,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甘肃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8618处,其中特大型342处,大型2506处,中型2161处,小型3609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等6种,其中滑坡(含崩塌)4820处,泥石流2552条,地面塌陷87处,地裂缝294条,不稳定斜坡865处。全省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216万人,威胁财产445亿元。

陇东、陇中地区主要分布有突发性黄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陇南以突发性泥石流、滑坡灾害为主。甘南以突发性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为主。河西地区以泥石流灾害为主。矿山地质灾害多分布在矿区及周围地区。

(一)滑坡、崩塌。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区:

洮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洮河流域中游(卓尼县、岷县东北部),洮河支流广通河流域广河县、东乡县一带。

黄河干流、湟水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黄河干流临夏―永靖―兰州段、湟水及其支流一带。祖厉河流域会宁县城周围、定西县城、靖远县西南部一带也有分布。另外,工程建设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呈增加趋势。

渭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渭河流域通渭县、陇西县、漳县、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武山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及公路、铁路沿线。

白龙江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宕昌县、舟曲县、武都区、文县。在两河口至文县一带,滑坡隐患较多。

泾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环县、华池县、宁县、镇原县、庆城县、西峰区和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崆峒区、华亭县。

西汉水、嘉陵江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徽县、两当县。

石羊河流域上游、毛毛山集中分布带:主要集中分布于古浪县、天祝县。

(二)泥石流。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区:

陇南地区:主要分布于白龙江和西汉水流域中下游,以粘性泥石流为主,固体物质丰富,暴发频繁,危害严重。近年来,该区域未暴发大规模泥石流灾害,沟谷中聚集了大量松散固体物质,暴发灾害性泥石流的危险性较大。

渭河中游地区:主要分布于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和陇西县、漳县,以稀性泥石流为主,固体物质较丰富,暴发较为频繁,危害比较严重。

陇东地区(泾河流域):主要分布于华池县、环县、镇原县、正宁县、合水县、庆城区和灵台县、崆峒区,以稀性泥石流为主,暴发较为频繁,危害较严重。

陇中地区:主要分布于祖厉河流域、渭河北部各支流流域和洮河流域,以稀性泥石流为主,危害较严重。

黄河河谷地区:主要分布于黄河干流兰州段及其支流,以稀性泥石流为主,暴发频率较低,但危害严重

河西走廊地区:主要分布于祁连山北坡和龙首山、合黎山山前,以稀性泥石流为主,暴发频率低,危害轻。

(三)地面塌陷。受采矿活动影响,主要分布于红古区(窑街)、七里河区(阿干镇),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徽县、成县、西和县、两当县,华亭县、崇信县等县区。

(四)地裂缝。主要分布于矿区、水库周边地区和黄土台塬地区。矿区地面塌陷灾害经常伴随发生地裂缝。会宁县白草塬塬面受引黄灌溉的影响,形成了大面积的地裂缝。

二、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08年全省发生地质灾害8245起。从成因看,自然因素引发8238起(其中“5・12”汶川特大地震引发8108起,降水引发130起),人为因素引发7起。从类型看,滑坡1667起、崩塌3148起、泥石流126起、地面塌陷617起、地裂缝2686起,地面沉降1起。从发生地域看,陇南7226起、庆阳751起、天水221起、兰州12起、甘南12起、定西12起、平凉5起、临夏4起、武威1起、白银1起。

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7327.4万元,其中“5・12”汶川特大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355.5万元。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依次是甘南州、陇南市、定西市和武威市,分别是181246.7万元、125574.2万元、182万元和132.9万元。

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57人,伤475人,失踪2人,其中“5・12”汶川特大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造成151人死亡,475人受伤。陇南市死亡147人,甘南州死亡7人,庆阳市死亡1人,兰州市死亡2人。2008年全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0起,搬迁避让人员3578人,避免人员伤亡271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718万元。

三、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5・12”汶川特大地震波及我省陇南、甘南、天水、平凉、庆阳、定西等市州,不但引发了大量新的地质灾害,同时对地质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灾区已有大量地质灾害隐患整体或局部复活,发生灾害的危险性增大,对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预测200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较2008年有增多趋势。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汶川地震对我省灾区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全省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2009年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将集中在3―10月。3―4月为消融期,在部分冻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有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可能。5―10月为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尤其是地震灾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公路、铁路、露采矿山的边坡、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也易发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四、主要预防区

段根据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2009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见附件1)。各市州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2009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和预防。

五、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全省14个市州均有地质灾害点分布,地质灾害危害范围广,威胁较大。主要威胁兰州市、天水市和陇南市等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工矿企业的安全,威胁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村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油气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等。

六、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引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5・12”汶川特大地震在我省地震灾区造成大量滑坡、崩塌体堆积于泥石流沟道内,加大了沟道内固体物质总量,增加了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根据我省的降水特点,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10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滑坡、崩塌体,在春季冻融期易引发滑坡、崩塌等灾害,3―4月为主要防范期;降水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5―10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防范,特别要关注各类工程建设造成的滑坡、崩塌灾害。

(三)地面塌陷。我省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为地下采矿活动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该类灾害均应全年防范。矿区应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七、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州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通讯、电力、旅游、农牧、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

(二)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快市州、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报批与发布工作。同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政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要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知识的科普教育,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

(四)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工作创造条件。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和频率,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便于做好防范工作。

(五)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在汛期来临前,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巡查工作。山区要重点巡查具有潜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矿区要重点巡查地面塌陷、尾矿库和废渣堆场等可能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要重点巡查边坡滑坡灾害隐患点;旅游区要重点巡查可能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六)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要实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同时要按照灾情速报制度,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应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按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各项抢险救灾措施,并将灾情速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组织勘查治理,消除隐患。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各级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八)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各市州政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审批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

(九)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省环保局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和监督采矿权人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 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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