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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单位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单位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1、认真宣传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交易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

3、对不动产登记交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中介咨询服务(包括政策、法规、产权鉴证等);代办相关地产交易手续;发布地产交易信息。

晋城市国土规划设计院

1、负责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项目的立项考察和竣工验收工作;2、负责完成补充耕地工程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3、负责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等技术性工作;4、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晋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晋城市矿山监测调查测量队

具体负责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相关地质测量,对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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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单位船器

  • 3.0mm
  • 达创
  • 13%
  •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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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接入交换机

  • SFP-GE-LX-SM1310/光模块-e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 13%
  • 重庆普舒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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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跑步机

  • 3.0mm
  • 达创
  • 13%
  •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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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城市放牛净醛泥城市放牛净醛泥

  • 艺术漆云素白CL-011
  • Phomi
  • 13%
  • 中山市绿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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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城市放牛净醛泥城市放牛净醛泥

  • 艺术漆小麦黄CL-014
  • Phomi
  • 13%
  • 中山市绿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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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采集装置

  • 广东2021年3季度信息价
  • 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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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采集装置

  • 广东2022年3季度信息价
  • 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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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采集装置

  • 广东2022年2季度信息价
  • 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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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采集装置

  • 广东2022年1季度信息价
  • 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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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采集装置

  • 广东2020年3季度信息价
  • 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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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管理端

  • 详见附件
  • 1人日
  • 1
  • 国产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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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分部配电箱

  • AL1
  • 1个
  • 1
  • 梅兰日兰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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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规划实施及系统安装调试

  • 网络规划实施及系统安装调试
  • 1套
  • 1
  • 华为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1-14
查看价格

绿道游憩体系规划

  • 视频 绿道游憩体系规划
  • 130秒
  • 3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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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规划系统

  • 职业通鉴、职业测评与训练、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训练、职场宝典模块.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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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机关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局领导调研。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综合科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等综合业务。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改革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的重大问题调研改革,起草拟订自然资源重大改革发展意见并监督实施。

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协会、学会。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宣传教育和慰问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资金运行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收和各项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组织监督管理中央、省级、市级林业和草原投资及相关项目申报及实施。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协调林业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涉外、融资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资金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法规科

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矿产、林业、测绘等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清理。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工作。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事项等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利用保护科

负责履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全民所有土地资产处置、划拨自然资源使用权管理。监督落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承担市级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工作,指导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承担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健全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监督管理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中介机构和人员。拟订全市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创新示范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用地事项的审核和开发区用地情况审核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跨县级行政区重点区域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实施工作。指导审核并监督实施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市本级、各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管理。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拟订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考核评估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考核。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晋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协助完成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评审论证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相关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起草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相关工作。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国土绿化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草业碳汇等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地质勘查和油气管理科

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相关工作。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油气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油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管理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油气资源调查勘查项目。负责全市油气资源矿业权市场管理。组织或参与涉及油气资源的矿业权纠纷调处。协助自然资源厅开展油气开采督察活动。

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和注册测绘师,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我市的测绘活动。

草原林场种苗管理科

承担草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监督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检查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草原保护工作。承担各类草原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的结构调整。

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科

负责市域和城镇各类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研究及动态维护工作。负责年度实施计划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铁路、轨道、电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通信、湖泊水系、城市防洪、防灾等)及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管线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前期研究工作,出具规划条件。负责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铁路、轨道、电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通信、湖泊水系、城市防洪、防灾等)及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管线等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工作。负责跨县(区)的基础设施审核工作。

景观风貌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乡景观风貌的研究工作。负责城乡景观风貌相关规划的组织编制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类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前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雕塑小品、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管理乡域、村域增长边界的划定和乡村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选址研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前的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市辖各县(市)范围内乡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施工图审查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勘察设计阶段建筑质量安全工作。负责规划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

城市规划管理科

负责组织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动态维护。研究拟订有关规划实施和用地规划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制度。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选址前期研究工作,出具规划条件。负责市本行政区域内由市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审批的县(市)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管理。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务院和省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审批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初审工作。负责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前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研究及规划方案审查工作。负责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工作。指导市辖各县(市)范围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提供和共享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统一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所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辖区并指导监督各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市辖区并指导监督各县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地籍测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矿产资源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储量报告评审。负责矿业权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指导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保护工作。负责非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非油气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非油气矿产资源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和审批登记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业权标界、清理等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国家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论证。负责局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意见。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相关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科技发展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自然资源计量、质量技术监督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自然资源科学研究,推广科技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宣传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指导全市经济林产业、花卉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市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指导林业新技术、乡土树种的应用和推广。

森林资源管理科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方案,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权管理工作,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执法督察科

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全市开展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县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问题专项督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市级以下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负责组织统筹协调信访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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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九)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一)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十二)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三)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市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七)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八)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在我市开展工作。

(十九)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十)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以及荒漠化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的监督实施,拟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二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二十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五)负责对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管理。

(二十六)负责在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规划中落实“规划服从安全”的原则,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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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单位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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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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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单位文献

晋城市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晋城市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晋城市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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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3页

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0年 12月 24日 08:07 来源:太行日报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 “十二五”时期 (2011 年 -2015 年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 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也是晋城在新起点上谋求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 期。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抓住机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新胜利、 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 实现再造一个新晋城的宏伟目标, 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一、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努力开创晋城科学发展新局面 (1)“十一五”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把解放思想与破解难题、 外部环境与自身 优势、政策

晋城市景点概况 晋城市景点概况

晋城市景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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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9页

县域 晋城市区 泽州县 阳城县 陵川县 沁水县 高平市 翼城、垣曲、阳城、 沁水四县交界地带 5A 青天河风景区 皇城相府 4A 珏山、 九女仙湖、 蟒河风景区、 天官王府 王莽岭 丹朱岭景区 3A 海会书院 (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 其他 白马寺森林公园、 青莲寺、 山里泉景区 玉皇庙 (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 郭峪古城 (历史文化名村) 凤凰欢乐谷、 红豆杉大峡谷 黄围山风景区、 锡崖沟 柳氏民居 (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 开化寺、 长平古战场遗址 历山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舜王坪) 阳城县 皇城相府 皇城相府(国家 AAAAA 级景区),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皇城相府(又称午亭山村)总面积 3.6 万平方米,是清文渊阁大学士兼 吏部尚书加三级、《康熙字典》总阅官、康熙皇帝 35 年经筵讲师陈廷敬的故居。由内城、外城、紫芸阡、西山院等部分组成,御书楼金碧辉煌, 中道庄巍峨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信息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彬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汪泽洋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擎崔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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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信息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丁跃萍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江勇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纪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叶祥九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古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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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任领导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叶斌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正局):刘青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丁和庚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冯雪渔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颖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潘文辉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徐明尧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乃栋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何流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吕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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