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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所以有市民反映单位缴存比例低于个人缴存比例的情况,不属于违规行为。
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表示与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三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2100433B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2018年5月,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你好住房公积金每月交多少钱,也即缴存比例是多少,目前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不一致,一般在5%-20%之间。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多缴。所谓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
你好,各地区的缴存比例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都差不多,比如成都的: 目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6%-15%。单位及职工个人2013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
你好,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的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2016年度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5621元,2015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 1320元,最高 23202元。 住房公积金调整内容 (一)自 2012年 7月 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 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 2011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 总额。 (二)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1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 5倍, 即不超过 23202元(2011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640.33 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 (实行 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超过上述限额的, 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 1320元。2012年 7月 1日前缴存基数 低于 1320元的,自 2012年
2011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 1 — 成公积金〔 2011〕45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暨 2011 年度 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0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公积金委〔 2007〕 2号) 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 2011 年度缴存基数,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 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 12%,下限为 6%;其它单 位缴存比例上限为 15%,下限为 6%。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 2 —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通知》(成府发〔 2010〕21 号)要求,彭州、邛崃、崇州、 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等
1、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交申报资料。
3、中心收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审批表》后,对单位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查阅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调整缴存比例的条件;中心审核后按程序规定审批,审批通过后,《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审批表》加盖中心审核章,退单位一份,更改单位缴存比例信息,单位执行调整后比例缴存。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85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9%,则个人缴存额为1285元×9%=115.65元,四舍五入后取11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16元,二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232元。又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200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则个人缴存额为2200元×8%=17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76元,两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352元。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局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一)办理要件
1.《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书》一式两份;
2.《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
3.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报表;
4.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作审计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
5.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劳动情况表。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审核——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