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局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一)办理要件
1.《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书》一式两份;
2.《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
3.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报表;
4.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作审计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
5.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劳动情况表。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审核——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