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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但是后来很多开发商或和企业打着集资的名义到处圈地,导致很多产权很乱,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2100433B
光岳楼 光岳楼位于聊城古城中央。高楼凌空,巍峨壮丽,气势非凡,为鲁西一大名胜。它始建于明洪武七年(1374年)。当时,东昌卫守御指挥佥事陈镛在重修城垣时,为“严更漏,窥敌望远”,利用剩余木料建造而成。...
另外,如果你开的是蛋糕店,你楼上和楼下都是蛋糕店,你也可以偷他们的钱和客人。偷客人很有趣呢,如果他心情好,你拿糖果敲他,他会说:警察叔叔我刚来怎么就有人拿锤子敲我?如果他等时间长了,心情不好,他就会问...
四牌楼,由邑人李济沆兴建,清代以来曾多次修缮,该建筑为楼阁与牌缕混合式建筑,坐北朝南,三重檐十字歇山式绿琉璃瓦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近四百年风雨侵蚀、战火纷扰、方革浩劫,依然耸立于曲沃古城一隅。...
镇海楼简介
镇海楼简介 福州镇海楼始建于明洪武四年( 1371 年),附马都尉王恭跨山筑城,在山巅建楼意为其他诸城门楼的 样楼,为城正北的标志,所以屏山也称样山。楼前右侧有七星罡按北斗七星方位排列,筑此楼以寓北斗之 水厌火祥之意,保佑全城平安;楼以镇海名,工在楼意在海。镇海楼六百年间十三次建十三次毁。镇海楼 是福州古城的标志性建筑,为江南三大镇海楼之一,也是我国古代名楼。明清以来,镇海楼除了作为历史 名楼,还被作为 “太平盛世 ”的象征,所以屡毁屡建不绝于世。 镇海楼重建工程项目于 2006 年 11 月 18日开工, 2008 年 4 月 28 日竣工,结束了福州镇海楼有记无楼 的历史。镇海楼雄居于福州古城中轴线端点的屏山之巅,是市民、游客俯瞰福州城的重要制高点和登高眺 望点。从建成后效果看,无论其高度、体量、形式与色彩都是合适的;从楼阁上能看到福州三山及西湖周 边景色,它充分契合了福州古城的特色及
上海生态建筑示范楼简介
上海市生态建筑示范楼简介 上海生态建筑示范楼作为上海市科委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生态建筑关键技术 研究及系统集成” 成果之一,位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园区内。 该生 态建筑示范楼的研究和建设由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总体负责。 生态建筑示范楼采用了四种外墙外保温体系、 三种遮阳系统、断热铝合金双 玻中空 LOW-E窗及阳光控制膜、自然通风系统、热湿独立控制的新型空调系统、 太阳能空调和地板采暖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技术、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 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 室内环境智能调控系统、 绿化配置技术、 景观水域生态保 持和生态修复系统、 同层排水、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等众多新技术和新产品, 通 过建筑一体化匹配设计和应用,形成了 自然通风 、超低能耗、天然采光 、健康空 调、再生能源 、绿色建材 、智能控制、资源回用、生态绿化、舒适环境 等技术特 点。 多种生态技术的应用使得生态建筑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004年5月13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办法》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办法》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