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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党建和效能督查科、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信用管理建设;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建、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承办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协助驻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效能督查,承担局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承担管理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信访科)。依法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相关办理工作。组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配合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相关部署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管理科)。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政策措施; 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拟订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负责组织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以及行业信用;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四)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查、报批工作;贯彻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依规负责核发《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批后监管科、科技科)。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开展重要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并实施;承担报省政府、泰州市局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专项规划;承担组织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重要功能地段、重点景观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并组织审查和报批;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及动态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年度计划的拟订;负责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对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用地批后监督管理,对项目的开、竣工,投产达效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开工前查验灰线,对竣工工程验收核实规划条件、监管土地出让合同履行等。
(七)规划技术审查科。研究拟订有关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核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负责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提出;审定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及建筑立面方案;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基础设施以及市政设施的规划管理;负责基础设施选址可行性论证及选址意见的初审和上报;负责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地下管线等附属设施的选址、建设方案的审核;负责风景名胜区周边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以及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生态修复科(林业管理科、地质和矿产管理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承担古树名木普查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地管理、森林防火和生态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全市林业改革、科技和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要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以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负责能源和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审批以及登记;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组织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信息发布以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财务科。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以及资产管理规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基本建设以及重要专项投资、重要装备资金管理; 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靖江市森林植物检验站
靖江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靖江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靖江市土地整理中心
靖江市自然资源测绘和规划设计院
靖江市城镇规划服务中心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规划服务中心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靖江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分局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分局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分局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分局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分局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自然资源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协调其它各类专业规划。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资格与行业管理。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要生态修复备选项目。
(八)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要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要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提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相关部署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林业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分类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木种苗、草种质量以及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指导林业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 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都不错,一定要相比较的话,应该是国土局好一些。
建立自然保护区即对一定范围内的陆地或水域,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综合体或自然资源,以及保护其他特定的单种、多种或整体的对象,是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水资源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水库、冰川、海洋等“地表贮...
建设局和规划局没有合并,两者被划归了不同的部门以武汉为例:一、武汉市建设局划归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研究制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组织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
沙旭东 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党、政全面工作。
张小虎 党组成员 、副局长。分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挂钩联系开发区分局。
丁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批后监管科、科技科)、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挂钩联系一分局。
蒋青 党组成员 、副局长。分管财务科 、耕地保护监督科(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土地整理中心,挂钩联系二分局。
王云 党组成员 、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孙凤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贵局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和效能督查科、人事科)、工会、妇联,协助局党组书记负责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 态工作,配合联系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挂钩联系三分局。
陈胜昌 党组成员 、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 (执法监督科、信访科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 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挂钩联系四分局。
赵敏 党组成员 、副局长。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 益科 )、生态修复科(林业管 理科、地质和矿产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林业科技推广中 心、森林植物检疫站,挂钩联系五分局。
季宋晔 党组成员 、总规划师。分管规划技术审查科 、自然资源测绘和规划设计院,挂钩联系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
黄江波 副主任科 员。协助赵敏同志分管相关林业工作 。
郭亚铭 副主任科员。协助丁华同志分管相关规划工作 。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 2100433B
嘉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需求方案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编制时间: 2019/2/28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⒈项目实施背景、基本情况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⒉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经与周边各县市相关部门交流及对市场的考察调研后做出采购需求 ⒊预算安排: 0 万元,其中:预算资金 0 万元,借贷资金 0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 )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G03 其他服务 项 1 无 (二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序号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需求明细 1 G03 其他服务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靖江市及靖江新城城市总体规划(完整版)
靖江市及靖江新城城市总体规划(完整版)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彬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汪泽洋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擎崔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云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丁跃萍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江勇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纪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叶祥九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古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汉兵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吕安民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功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丁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