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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电视台、电台、政务微博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21条,内容包括正式公文、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热点新闻、工作动态、项目信息、菜篮子价格信息、本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接到70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主要是咨询有关的价格收费、办事方式、程序或政策方面的问题,均已答复或转介到相关部门。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复查,你看下相关规定。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设立了“两组一室”。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亲任组长,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组织学习培训。2014年,我局坚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省府办《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修订完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编和修订工作,明确有关要求。二是完善《江门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四是制定《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四)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门职责抓好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价格收费审批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局信息公开录入、审核、发布,及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新闻媒体将属主动公开类型的信息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
(五)扩宽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的传播渠道。我局先后在新浪平台和腾讯平台开通了“江门发改”、“江门价格监测”等政务微博,为群众搭建新式网络互动服务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2楼 ;邮编:529031)。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方面仍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更新速度也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优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网站功能及相关栏目。从方便公众查询出发,进一步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3、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9年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08讲_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
单元 0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考点 1】行政复议范围 (★★) (2013 年多选题; 2015 年多选题; 2016 年单选题; 2017 年多选 )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 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 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 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
住建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近Et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2楼 ;邮编:529031)。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设立了“两组一室”。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亲任组长,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组织学习培训。2011年,我局多次组织公务员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省府办《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等,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依法公开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继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一是修订《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制定《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ISO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四是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网上审批系统,及时在江门政务网与江门投资网上发布、更新有关信息。
(四)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门职责抓好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权限公开工作,做好价费审批和监管工作,抓好投资项目招投标核准工作,不断规范建设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栏目、政务网站、办事指南等,重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OA系统和政务交流平台的应用,提供多链接的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86条,其中涉及我市经济社会热点新闻类115条,项目审批核准类229条,工作动态类40条,政策法规类67条(含转发)、咨询投诉类35条。
另外,我局还在江门日报和本局网站定期公布“菜篮子”价格监测行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的机构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咨询情况
2011年,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接到18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面谈咨询12人次,占6.4%;电话咨询174人次,占93.6%。主要是查询有关的办事方式、程序或政策方面的问题,均已答复或转介到相关部门。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站软硬件建设力度不够,制约着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步伐。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优化网站配置,扩展系统功能,保障政府信息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2楼 ;邮编:529031)。
(一)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电视台、电台、政务微博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12条,内容包括正式公文、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项目信息、菜篮子价格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接到60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主要是咨询有关的办事方式、程序或政策方面的问题,均已答复或转介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