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江门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是江门市林业属下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调查及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本地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并签发省内检疫证书和省授权办理的出省检疫证书。
江门市林业局种苗站是江门市林业局属下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种子种苗的发展规划;负责林木种苗市场监督和林木良种的审定、质量鉴定和表证示范推广;调剂全市林木种苗余缺工作。
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是江门市公安局的派出机关、江门市林业局直属行政单位,承担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林业改革开放和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等重要任务。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等各类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组织实施公安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专项斗争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
根据上述职责,林业局设11个职能科(室),其中监察科、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市绿化委员会(市府工作机构)办公室、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与营林科技科合署办公,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与林政科合署办公,编制统筹使用。
办公室
办公室(挂监察科、法制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电、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保密、保卫、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福利、职称改革、技工等级考核、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职工和林农培训。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市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研究提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的综合性方针、政策;开展林业调研、宣传及普法教育;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计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国家的林业产业政策;编制全市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生产、基建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及林业专项贷款计划;负责林业行业统计;监管林业资产及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务工作,协调外资引进和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涉农木材收购保护作价和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意见并监督实施。
林政科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林木、竹林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业务指导,受权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本地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狩猎区的管理;制定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展、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经营单位或驯养繁殖(培育)单位的监督管理,进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运输的管理,研究提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拟建、申报各类型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议建立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可行性;统一规划、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负责全市湿地资源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制定本地区湿地保护、发展、利用的总体规划。
营林科技科
营林科技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两个牌子)
编制全市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监督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提出森林植物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技术市场建设;组织协调林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审核外商在我市的林业投资项目;指导、协调林业系统进出口业务。
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的规划、设计、管理、建设、技术培训、检查验收,建立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编制生态公益林年度建设项目和补偿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造林绿化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编制国土绿化规划,宣传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参与并且监督执行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城乡、部门绿化标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行各业绿化工作。
国有林场管理科
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和国有林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指导国有林场的体制改革;负责林区公路规划测设和养护管理;协调、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监督市属国有林场及其他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和市际山火联防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监测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挥调度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林业局是行政机关单位
不法团伙冒充江门公安消防局 江门多家企业受骗记者从江门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近日一个不法团伙正冒充江门市公安消防局给江门市内的企业发送传真,要求企业参加其举行的“培训”并缴纳900多元~2000多元的培...
江门市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电力建设征拆迁青苗补偿办通知 江门市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电力建设征拆迁青苗补偿办通知 江府办〔2009〕60号 各市、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拆迁青苗补偿...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林业建设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执法工作。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指导城市林业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监控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林木、竹林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调处林地、林权纠纷。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全市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管理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繁殖驯养及其(含制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五)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七)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指导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由水电局承担的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行政职能。
1、林业生态环境及森林与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与保护。
2、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3、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
4、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5、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
江门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西江下游、珠江三角洲西部,国土总面积954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412.6万人。下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和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市,素称“五邑”。江门是中国第一侨乡,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胞计有376万人,分布在107个国家和地区(除港、澳、台地区)。江门区位优势明显,是连接大珠三角、泛珠三角的战略通道,是广东省地级市高速公路里程最长的城市,江中、江珠高速公路已通车,江肇高速公路开通后,高速公路里程达330公里。海岸线长328.7公里、岛岸线365.7公里,大、小岛屿97个。
江门市林业局
江门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22℃、年降雨量2100毫升,非常适合各种林木生长。全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67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8%,其中生态公益林242万亩、商品用材林432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1239万立方米,林木年生长量为1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6.2%,林地林木绿化率95.6%。十年树木,绿满侨乡。放眼江门五邑,有山皆绿化,遍地尽青葱;青山秀色添诗意,绿海雄姿入画中。
江门现有市、县级林业局8个,市直国有林场7个,林政保护机构8个,森林公安分局5个,森林派出所10个,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8个,市级林科所1个,县级林科所4个,林业工作站(技术推广站)72个。
江门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各项林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2年,江门市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集体;2003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被评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集体;2004年,市林业局防治站被评为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我市在全省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分别荣获第一、第三名。
江门市建筑企业名单
江门市树梓里 77号105 江门市康乐里 4幢105 开平赤水建筑工程公司江门分公司 江门市台山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 6号 -6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镇巷头市聚龙新村 18号 鹤山市古劳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潮连建筑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台山市北陡镇陡门圩新街 新会区迎宾馆一号楼 102室 北陡建筑工程公司 东北金城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鹤山市沙坪镇华山苑 137号 恩平市恩城镇稔岗路 9号 城建工程公司 恩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十七施工队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恩平市沙湖镇沙湖圩 台山市都斛圩建设街 恩平沙湖建筑公司 都斛建筑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江门市蓬江区树梓路树梓里 87号 江门市荷塘镇良村市 江门市蓬江区骏龙建筑有限公司 荷塘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苑 12号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南路 1
江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中小学“一费制”标准的通告
1 / 2 江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中小学“一费制”标准的 通告 【法规类别】 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布部门】 江门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05.07.2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中小学“一费制”标准的通告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 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在组织价格听证会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城 镇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经市政府十二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从 2005 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范围是全市 的城镇(含“村改居”)学校。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二、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认真落实江办发【 2002】7号文和 江
现任领导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覃桂党
局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等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中共勉县林业局党组工作。主抓党建组织、干部职工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分管林政管理等工作。
天保中心主任
主持天保中心工作。分管二期天保工程、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天保经费及其供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工作;分管云雾山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
行政监察室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信息、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
分管产业建设、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生物能源、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
系统工委主席
主持全系统工会工作。分管造林绿化、种苗、科研科技、林业勘测设计、森林资源调查、目标责任考核、职称评定、群团、计生、扶贫慰问、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